李北辰一手按腰,语气淡淡,开始讲起了他的故事。
唐朝的撰律馆,用后来的话说就是当时的立法机构。贞观之治,唐太宗李世民大开教育之门,于科举考试设科繁多,如秀才、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都是常设科目。所谓明法,即是律学教育,律博士便是国子监内专门研读律法的学生。经过前朝的铺垫,到了唐高宗永徽年间,律法学术之繁荣已经蔚为大观。
贞观、永徽两朝人才辈出,不光凌烟阁上二十四功臣光耀千古,朝中文臣也不遑多让。房玄龄擅长文学与谋略,魏征擅长史学与政治,褚遂良擅长书法,张九龄擅长诗文。而说到律学,当首推长孙无忌、李绩与俞怨柳三人。
三人合力治学,相互切磋,参详历代先贤律学文本。于律学之见解,可谓横绝古今,不在张斐、杜预[]等前辈之下。长孙无忌乃两朝元老,“凌烟阁第一功臣”,自然德高望重。一日,他启奏唐高宗,要在《贞观律》的基础上重修一部律法,并言此律法可保唐朝万世太平。唐高宗自然允可,命三人全权行使。
经过数年呕心沥血,三人整合历代律治经验与律法文本,首先完善了《贞观律》,取名《永徽律》,这一份功夫主要由李绩来完成。同时,长孙无忌对《永徽律》进行注释解说,即律疏。相对之下,俞怨柳身为长孙无忌最为得意的学生,并没有承担太多的责任。他只是负责编纂修订以及词句勘误。也是他闲极无聊,不愿循规蹈矩埋没了自己才华,于闲暇之际仿照《永徽律疏》体例独自撰写了一部前所未有的律法。
这部律法便是《江湖律》。那俞怨柳不愧是律道百年一遇的奇才,写成的这一部律法上继往圣绝学,下开律法亘古未涉足的领域。江湖本是律法管辖的灰色地带,但此一部律法一旦颁行,则天下再无律法涉及不到之领域,可谓无远弗届。若此举能够成功,制成此律之人当彪炳万代,永垂青史。
只是将律法延及这一想法,便已足够让人心潮澎湃,何况该律具体条文体例更是远超前人,堪称划时代。《江湖律》首次将华夏律法一贯的民刑合一的体例做了改动,分为《名例律》、《江湖刑责律》与《江湖民律》三篇。
《名例律》一如《永徽律疏》一般,作为《江湖律》整个体系的总则,提纲挈领。这一篇其一说明制定律法的宗旨,在于和谐庙堂与江湖之间的关系,重申“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理念。其二则是规定江湖组织机构,如设立新的武林盟,武林盟下设分支。武林盟管理各个江湖门派纷争,有居中裁判的权力。武林人士触犯朝廷律法,则由武林盟对其惩戒,朝廷再向武林盟追责。其三则明确《永徽律疏》相对于《江湖律》的优越适用地位,若是同时触犯了朝廷法律,则准用朝廷律法,江湖中人须由朝廷衙门问责。
《江湖刑责律》则是规定了武林中人的犯罪种类与相应刑罚。与《永徽律疏》中笞、杖、徒、流、死五刑规定不同,江湖人多涉及门派之争。如不顾江湖道义,以暗器伤人,则要没收暗器,自废双手。如果比武不讲规矩,则依据违背江湖规矩之程度对门派科以刑罚,重者甚至于解散。再如打劫官家,滥杀人命,侮辱朝廷,都由武林盟全权处理。
《江湖民律》则不涉刑罚,只约束门派之间、江湖武人之间轻微纠纷。在这一篇里,江湖人颇有意思自治的权利。如少林派有一块土地,若是无端被别派或别人毁坏,少林派可请求武林盟出面要求毁坏之人作价赔偿或令还一块土地。再如江湖人之间可进行特殊买卖,《江湖民律》对买卖归责也有指示。如镖师违约,没能按时完成任务,则须担负违约责任,不愿承担责任的,亦可由武林盟出面强制其履行。在这一篇中,还说了武林秘籍可以买卖,但如果不告而偷学,则要补偿一般买卖的价金。如果强行夺取武林秘籍,情形严重这要准用《江湖刑责律》加重惩罚。
裴越听到此处,也觉《江湖律》虽然异想天开,但所说所想无不是律道至理。将江湖纳入规矩绳墨之中,则免去了隋末绿林并起以威胁朝廷之虞,想来朝廷一定是支持的。他心中一动,问道:“《江湖律》构想甚好,那后来为何没有实施?”
李北辰正待继续说下去,长孙茗楷却插嘴道:“后来,俞怨柳将此律呈给了两位大人,两人看过之后,意见出现了分歧。三人秘密合计了数日,先祖无忌公只觉此律一出,否泰难测,断不能轻易颁行。”
“不错,长孙大人当时说服了俞怨柳,但先祖父则另持一词。”
当日,三人一合计,长孙无忌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律法确实世俗统治的不二之选,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律法之外,天行有常,世俗内外自有存续之规则。譬如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小家之内事物律法不易干涉。同样地,江湖犹如一片桃花源,加诸律法或许会破坏这片净土。李绩则认为不然,难得俞怨柳有此创见,不去试验一下又怎知结果。长孙无忌则以为,没有前朝的经验,这样贸然去施行《江湖律》,对于大唐福祸难测,至少在他的身上,担不起这个风险。俞怨柳师出长孙无忌,闻言但觉受教,表示撰写律法之时,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当日就说回去之后,便将《江湖律》四篇十三卷书稿全部焚毁。
李北辰说到此处,微微一笑道:“自古文人,最重的便是自己的成果,他们将自己的创作看成自己的骨肉子嗣,若无端焚毁,等于抛弃骨肉。”
俞怨柳回家之后,左思右想,虽然认同长孙无忌所说,但想自己此书若不颁行,传之后世未毕没有学术价值。他当下心存侥幸,便将这部书封存起来,在俞家代代相传,但申明不可上呈朝廷。
“暴殄天物,实在是暴殄天物……”李北辰叹道:“我李家三代多方查证,才知当年《江湖律》并未焚毁。先祖父病榻之上,尚且念着这部书。后来这部书便落到了俞家后人身上,当日我前去商榷要让俞家后人上呈明皇,竟遭拒绝。”
裴越忽有所悟,脱口道:“俞家后人就是俞绍先!”他心中千百个念头闪过,李北辰为何要构陷俞绍先,为何要挑起绿林都把子和天策府的争斗,凡此种种,终于在此刻串成一线。裴越站起身来,对李北辰道:“当日,你索要未果,便暗下决心,构陷俞绍先,使其被抄家。抄家之时,你便可以从容取出《江湖律》书稿。可惜的是,你当初并没有得到。你因此怀疑是我爹得到了俞绍先的托付,将书稿藏在天策府。你不是我爹的对手,于是苦心孤诣设计了大慈恩寺的爆炸。我爹死后,你就派叶秋笙去我家寻找书稿,叶秋笙正人君子,也只取走了书稿,将九律刀谱和我爹的查案记录留了下来。大慈恩寺的爆炸完全可以嫁祸给俞任卿,俞任卿是绿林都把子,江湖实际上的魁首。天策府若要与其冲突,不啻于朝廷庙堂的对立。届时,你再命‘曳落河’从旁煽风点火,激化矛盾……这样,朝廷受到江湖的威胁,你自然有了颁行《江湖律》的理由。我说的对吗?李大人?”
李北辰抚掌叹道:“生子当如孙仲谋,跟你比,李漠便如豚犬!李某为了实现祖父李绩大人的遗愿,为了大唐千秋基业,不计荣辱,谋划二十载,没想到到头来百密一疏,竟毁在了你身上!”
“百密一疏?我看李大人至少算错了三件事情。”
“哦?哪三件?”
裴越道:“第一件,你没算到我爹早已发现了你构陷俞绍先,还留下了线索。第二件,你没料到叶秋笙虽为傀儡,但对宁海郡主却是真情,也是他在大慈恩寺上为救郡主,露出了马脚。第三件么,你自己明白的。”
“第三件,自然是养了个好儿子,居然明目张胆用‘曳落河’行凶!李某真不如当初……”李北辰看着儿子,李漠两股瑟瑟发抖,仓皇对着李北辰磕着响头。李北辰眼中杀机一现,终究不忍,慢慢袖起手来。只有李漠最了解他,知道自己不觉已经从鬼门关前回来,额头上渗出豆大汗珠。
长孙茗楷道:“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李北辰你罔顾唐律,恣意杀人构陷,勾结外族。待本堂收集证据,择日自会将你定罪!”
李北辰道:“李某为大唐社稷,绝无私心!李某若将《江湖律》献给陛下,李林甫、杨国忠大人自会进谏陛下。你猜陛下会不会颁行此律,又会不会赦免李某之罪?”他此言一出,长孙茗楷一愣,当初其先祖父无忌公不敢将《江湖律》上呈,就是因为但凡帝王无不注重皇权,若有如此一物能够控制江湖,帝王必然会采纳。想到此节,饶是长孙茗楷,也觉棘手万分。
“好一个绝无私心!”裴越莞尔笑道:“李北辰,你说话恐怕连自己都不相信吧。煞有介事,冠冕堂皇,无过于你。”
长孙茗楷问道:“怎么说?”
裴越见他动问,收起戏谑之态,恭敬道:“长孙大人,若是江湖律颁行,这中间却有一个很大的门道。也就是谁来做武林盟的主事之人,这武林盟主届时一统原本散沙的江湖,可真的可以与朝廷分庭抗礼了。方今江湖,能争夺这主事之位的,除了都天剑的传人俞任卿,怕就只有隋侯了吧!”
李北辰闻言大惊,道:“你,你胡说!”他恼羞成怒,失去方寸,当下劲贯双掌,一举攻向裴越。他出手便是杀招,无形气劲逼得旁人倒退两步。这一套“袖里青蛇掌”,在道家内广为流传,但李北辰使来,威力不同凡响。李北辰一向以文官形象示人,这时一出手竟如此了得,让人惊讶。好在裴越得到叶秋笙提点,心里早有准备。
第十一章 莽莽江湖无定律(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