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夏天的晌午,太阳如一团火焰在空中燃烧。
河边的石头被烤得滚烫,迎面的风里冒着热气。河岸上老得开裂的柳树下,一头水牛啃着干草,发出“哞-哞”的叫声,不时甩动细小的尾巴,驱赶身上绿头牛蝇。
凌子风和朋友张二狗脱光了衣服,在河里洗澡,青春的胴体充满活力,几块腹肌在水里若隐若现。
张二狗长得很普通,放在人群里,唯一的特点是鼻子很厚,皮肤黝黑,经常被人嘲笑家里是捡破烂的。
他们在水里打水仗,溅起的水花在河面上激起阵阵涟漪,张二狗突然停了下来,他看到了河里一个漂浮的矿泉水瓶,马上游了过去,捡了起来,说:“骁飞,你说,像我这样的烂人,什么时候才能活出个人样啊!”
“二狗,我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你和你爸虽然是捡破烂的,但绝不是烂人。”凌子风说。
“同学们都叫我烂人……”
“不要在乎别人的叫法。”
这个瓶子值两分钱,可以买一根老冰棍。张二狗将浮在水面的那个矿泉水瓶捞起,像宝贝一样藏在河边的草丛中,说:“其实,我也不想接我爸那破烂摊子,我想去北城当厨师,将来开一家自己的饭馆。”
“北城?那么大的城市,房子很贵的。”
“我二舅在那里开了一家饭店。你将来想干什么?当个画家?”
“画家……我家里的条件估计没钱让我上艺术院校,一年学费一万多呢。”凌子风说。
“那可惜了你画画的天分。”张二狗看见凌子风不高兴,一掌将冰凉的河水推到凌子风的身上,说:“不说了,我们比赛吧,老规矩,看谁在水底走得远,谁输了请吃冰棍儿,要两根。你认输的话,就去给我买一根。”
“好!”凌子风点点头,几块腹肌在水里若隐若现,说:“我不会认输的,从不。”
于是,他们便各挑一块大石头,沉到水底行走,这是凌子风和张二狗经常玩的游戏。
那天,凌子风心不在焉,抱着石块在水底走了一会儿,呛了一口水,便扔掉石头,浮出水面。
刚露出半个脑袋,凌子风就看到了河岸不远处的一群人。
那群人中,走在前面的那个中年男子,穿着西装,挺着啤酒肚,戴着黑色的太阳镜,手里拿着一黑色砖头一样的手提电话,在跟人打电话:“喂!喂!听不清,你再说一遍。”
这中年男子叫杨富国,他的老家就在清源镇,八十年代靠煤矿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到北城发展,这次回到清源镇考察,也算衣锦还乡,县里招商引资的工作人员笑脸陪同。
不过,这次,他还带了老婆和孩子一起回来。
在人群中,凌子风一眼就看到杨美兮。她扎着一对马尾辫,头戴白色圆边毡帽,嘴角微向上翘起,小酒窝里充满了少女特有的气息。
女孩细长的脖子上,有一条链子,链子挂着一个小十字架,垂在胸前。
她的怀里,还抱着一只白色的卷毛狗。那狗穿着小花袄,耷耸着脑袋,无精打采,但两只圆溜溜的眼珠,发出引人怜爱的光。
杨美兮的小手,此时被一位时髦卷发的中年女人牵着,面带微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和两个小酒窝,像一位乖巧的小天使。
凌子风睁大了眼睛,没有吭声,深呼吸了一口气,再次抱着一块大石头潜入了冰凉的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