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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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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攻克各种难关(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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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3月9日至10日,江泽民主持中央政治与全体会议,传达了邓小平的南巡谈话精神。

    新华社发表了政治局会议长篇新闻,等于以政治局名义向全民通报邓小平的南巡谈话内容。

    邓小平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后,聂荣臻让秘书先后读了3遍,没听清的地方,他都要再仔细询问一遍,边听边深有感触地说:“小平同志了不起!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有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中国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就因为坚持了小平同志思想。按小平同志的思想搞下去,我国的改革开放会有更大的发展。”

    1992年4月,聂荣臻病重,他自知不起,便说:“医生当然在想尽办法挽救,但很难挽救过来。因此趁头脑还清醒,写几句话,就叫作临终遗言吧。”

    秘书赶紧取来收录机,让共和国最后一位元帅的遗言,忠实地留在世间。

    聂荣臻声音嘶哑,断断续续地说:

    我已经93岁了,寿命也算是很长的。我入党已70年,从未脱离过党的岗位,始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生。我虽然对党没作过多大的贡献,但党交给我的任务都是坚决完成的。

    我坚信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坚信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十分正确的。我非常赞同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的重要讲话……

    聂荣臻的临终遗言,表明了一个老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和心声,表明了对邓小平的崇敬和信赖。

    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终告确立

    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

    参加这次大会的正式代表1989人,出席开幕式的有1965人,特邀代表46人,出席开幕式的有35人,代表全国5100万党员。

    此外,不是“十四大”代表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不是十四大代表或特邀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负责同志307人列席了这次大会。

    大会还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中在京党外人士和部分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139人,作为来宾列席了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

    这次大会是在邓小平年初视察南方发表重要谈话,广大干部和群众思想更加解放,精神更加振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的背景下召开的。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江泽民在会上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

    报告认为,我国经济要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加快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就必须继续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报告进一步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这个精辟论断,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使我们在计划与市场关系问题上的认识有了新的重大突破。

    报告中说:

    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我们要大力发展全国的统一市场,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作用,并依据客观规律的要求,运用好经济政策、经济法规、计划指导和必要的行政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党的“十四大”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

    谈起这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功不可没。

    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围绕着改革的目标是计划经济还是市场经济的问题,中国思想理论界一直存在激烈争论。吴敬琏在1982年,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

    1984年7月,吴敬琏参加了由经济学家马洪牵头的《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再思考》意见书的写作,为商品经济“正名”成功,给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定商品经济的改革目标铺平了道路。

    但在有着数千年小农经济传统和数十年计划体制渗透的中国,传播市场经济理论必然会有反复甚至后退。

    那是1991年冬天,时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召开中央各部门研究人员座谈会,以吴敬琏为首的几位经济学家以各种方式,反驳了当时甚嚣尘上的开倒车论调,捍卫了改革的市场方向。

    在同年底,吴敬琏与学生刘吉瑞合著的《论竞争性市场体制》在冒着风险、遭到多家出版社婉拒的情况下,由中国财政出版社出版,明确提出改革应以市场为取向这一观点。这本书后来并被评选为影响新中国经济建设的10本经济学著作之一。

    1992年春天,邓小平南巡讲话,使吴敬琏和他的主张正式走向前台。这年4月,吴敬琏向中央领导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法的建议被采纳。

    紧接着,党的“十四大”正式宣布: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至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终告确立。

    当然,能使“十四大”对市场经济大讨论做出认可的,主要是邓小平的南巡讲话。

    中央起草建立新体制的决定

    1993年5月,中央政治局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决定下半年召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讨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批准,5月底组成25人的文件起草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起草组组长由时任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秘书长温家宝担任,副组长由时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曾培炎和时任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王维澄担任。

    起草组成员有时任国务院副秘书长的何椿霖、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郑必坚、时任财政部副部长的项怀诚、时任国家体改委副主任的王仕元、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的张彦宁、时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的高尚全、时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委员的孙琬钟、时任上海市副市长的徐匡迪等。

    没有列入这个名单而参加起草工作的,还有外贸部的年轻人张松涛,是李岚清推荐的。

    据当时起草组成员时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的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据我所知,地方领导同志参加中央全会重要决定的起草,这是第一次。此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和许多次中央全会决定的起草,都有地方领导同志参加。

    在党的“十四大”以后,为了推进改革,各方面都希望能够再进一步,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一个更为具体和完整的说法,这确实是必要的。

    改革实践经验的积累,加上理论上的探索和对国外情况的广泛了解,也使我们能够根据中国国情并且借鉴国外的经验,进行这样的总体设计。

    当时的情况是,一方面,经过10多年的改革,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迅速扩大,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格局逐步展开,已经具备了实现改革的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条件。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体制改革是渐进的,往往是从局部试点逐步推开,虽然在许多方面都有明显进展,但一些重要领域的改革滞后,成为经济体制链条上突出的薄弱环节,影响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健康发展,迫切要求改革的综合协调和全局性整体推进。

    这就需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总体设计,需要强调体制和政策的规范化。

    这份文件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第一个总体设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一座重要的里程碑。

    起草组集中在北京西郊玉泉山工作。

    5月31日,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江泽民在会上讲话,他就文件起草的意义、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和需要着重回答的问题,提出许多原则性的意见,构成后来中央文件的几个大部分。

    温家宝对起草工作提出了要求,他强调文件在如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要比党的“十四大”前进一步,在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上要有突破,长远目标要明确,起步要扎实。

    起草小组于5月31日下午、6月1日和6月2日全天,结合经济改革和发展实际,就文件内容和框架进行了两天半时间的认真学习和讨论。

    最后,大家一致拥护中央的决定,同时也都感到责任重大,难度不小。

    要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改革目标具体化,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绝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为了准确把握当时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和进程,起草组明确提出,起草工作要力求做到:

    既要大胆解放思想,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从我国国情出发;

    既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总体设想,又要紧紧抓住当前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突破;

    既要体现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吸收和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又要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总结我们自己的实践经验;

    既要反映抓住时机、加快建立新体制的紧迫性,又要考虑到建立和完善新体制需要一个发展过程,注意到它的渐进性;

    既要有一定的思想高度,又要能指导实际工作,便于操作。

    在后来5个多月的起草工作中,决议起草人员都是努力地按照这样的要求去做的。

    大家通过两天半时间的讨论,初步确定了文件的框架。共分10个大的部分,每个部分写若干条。这个大的框架,后来一直没有改变过。至于每个部分写多少条,以及每一条的具体内容,是在起草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初期的讨论稿曾经是53条,后来归纳合并为50条。采取这样的构架,是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个复杂的系统,文件涉及面很广,头绪纷繁,这样做便于剪除枝蔓,勾画出一个比较清晰的轮廓,也有利于避免起承转合所难以避免的虚话,突出每一条的“干货”。

    起草工作的程序,是按照大的框架设计,分成若干小组,分工负责;每个部分写哪几条,以及每一条的具体内容,先由各小组根据全体会议讨论的精神研究提出。

    据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我和陆百甫、李剑阁同志负责第一部分和最后一部分。各小组写出初稿后,由王维澄同志主持,进行初步综合并统稿,然后提交起草组全体会议讨论修改。参加综合和统稿的是我和桂世镛、刘国光、王仕元、陆百甫、李剑阁。全体会议的讨论修改,都是温家宝同志主持的。

    起草工作的进度要求,是按照全会召开的时间倒推确定的:6月10日以前分组写出详细提纲,11至12日对提纲进行综合,14至15日讨论提纲。一直到下发征求意见,每一步都有明确的时间要求,都是很紧迫的。

    经过半个多月紧张的工作,起草组于6月22日拟定了文件的提纲,报请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审议。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6月26日讨论并原则同意这个提纲。

    从6月下旬开始,起草组用两个月时间,先后完成了第一稿至第三稿,于9月9日将第三稿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根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的意见,修改后形成第四稿,于9月20日提交中央政治局审议。

    关于起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并且强调两点: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一是,“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决定”的起草,一开始就是以这两个基本论断为指导来设计各个方面的改革方向和措施的。

    9月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决定”送审稿时,提出需要提纲挈领,勾画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使人能够一目了然。

    起草组负责综合的几个同志经过攻关,反复推敲琢磨,提供了一个初稿。

    在提交9月2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的稿子中,提出了具有高度概括性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这就是“决定”第(2)条所规定的,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下,由现代企业制度、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么几个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主要环节构成的有机整体。

    江泽民后来在十四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说:“这次全会决定所勾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虽然还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和继续完善,但有了这个基本框架,可以增强我们对改革工作指导的预见性,使改革更加富有成效。”

    在三中全会召开之前,香港有的报刊曾经揣测,说全会将“不再提以公有制为主体”,后来看到“决定”不仅明确“以公有制为主体”,而且强调“必须坚持”,于是有的报刊就以《中共仍不愿放弃公有制》为题发表文章,胡说在三中全会上“改革派未获全胜”。

    据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其实,在“决定”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据我所知,并没有人提出要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恰恰相反,大家对于如何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给予很大关注。

    关于起草现代企业制度这个问题,“决定”开始起草时就提出来了,但直到提交全会之前还在讨论和修改,全会上也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可以说,这是“决定”起草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讨论最多,起草组费功夫最大的问题。这也说明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难点所在,但经过反复讨论还是取得了共识。

    江泽民对改革决定做出批示

    1993年5月开始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草案)》第四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并且界定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明确指出进一步改革的要求。要点是明确产权关系,即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

    原先考虑,企业对国有资产是占有和使用,和归属意义上的所有权不同,所以一直到下发征求意见稿,用的都是“企业法人财产支配权”的提法。

    在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国家体改委等单位认为这个概念表述不清,而“法人财产权”有比较科学的界定,与国家所有权有严格区别;采用“法人财产权”的概念,既与当时实行的《企业法》和《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所规定的企业经营权相衔接,又可以充实企业经营权的内容,有利于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符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这些意见受到江泽民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视。江泽民在国家体改委洪虎关于这个问题的意见上批示:

    言之有理有据,值得我们再研究一下。

    起草组经过认真讨论,并向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请示,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经讨论采纳了“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提法。

    关于起草市场体系建设的问题,“决定”第三部分讲市场体系建设,根据当时经济体制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强调“当前要着重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尽快取消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

    关于生产要素市场,“决定”强调:“当前培育市场体系的着重点是,发展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这里,经过很多讨论才确定下来的,是关于劳动力市场的提法。

    从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党的“十三大”直到“十四大”,正式文件使用的都是“劳务市场”的概念。从理论上说,这个问题应该是很清楚的,劳动者出卖的只能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或者“劳务”,因为“劳动”或者“劳务”是在劳动者和雇主交易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的,这一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有精辟的分析。单纯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条件下自不必说,经济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以后之所以回避“劳动力市场”的提法,顾忌的是,说劳动力是商品,和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相矛盾,担心引起政治上的不良影响。

    在讨论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和劳动部等部门和其他一些同志建议,把“劳动就业市场”改为“劳动力市场”,认为这是生产要素市场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根据起草组分工,高尚全、张卓元、郑新立负责起草“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这一部分,高尚全就这个问题给江泽民写了一个报告,江泽民把这个报告批印给中央政治局常委各同志。

    在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时,起草组也请示了“劳动力市场”的提法。经过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决定采纳这个提法。

    关于起草宏观调控的问题,“决定”明确规定要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

    中央领导在讨论“决定”稿时多次强调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重要性,说没有制动器的汽车是不能开的。“决定”的一个突出贡献,是关于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规定。财税体制,主要是从财政包干制改为中央和地方分税制。金融体制,主要是加强中央银行的职能,实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性银行分开,以及汇率并轨。

    我国政府肩负着重大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而当时由于多年实行权力下放和财政包干制度,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降到20%以下,中央财政占国家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降到40%以下,在世界上都是比较低的,已经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职责的履行。

    金融秩序的混乱助长了通货膨胀,危及到经济的健康发展。实行分税制和金融体制改革,都涉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在“决定”征求意见过程中,有10几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提出,要给省一级宏观调控权。这个意见没有被采纳,因为宏观调控有特定的含义,是指通过调控达到经济总量的平衡,宏观调控权,包括货币的发行、基准利率的确定、汇率的调节和重要税种税率的调整等,必须集中在中央,不能实行两级调控。

    当然,我们国家大,人口多,地区发展不平衡,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从来是国家经济和政治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更需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赋予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政府必要的经济管理权力。

    “决定”在关于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部分,有一条是专讲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当时实行分税制,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分几年逐步提高到57%左右,是国务院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反复磋商才确定下来的。

    王梦奎后来说:

    这样大的利益关系调整,中央和地方对于改革方案能够达成共识,说明地方是顾全大局的,也说明中央领导是强有力的。

    根据中央政治局讨论意见又作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于9月底下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军队各大单位征求意见。

    党的十四届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党、政、军各部门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大军区的党委负责人,都参加了对“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讨论,并向中央写出报告。

    这些报告和修改意见,都转到文件起草组认真阅读和研究。

    各方面对文件征求意见稿给予了充分肯定,也以极其认真负责的精神,对稿子大到框架结构、内容表述,小到遣词造句和标点符号,总共提出了1050多条中肯的修改意见。

    与此同时,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先后召开党内老同志、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负责人以及无党派知名人士、经济理论界专家学者共3个座谈会,通报情况并征求对文件稿的意见。

    之后,起草组又集中6天时间,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所征求的意见稿进行了多达270多处的修改。

    在此期间,王梦奎还根据起草组的安排,起草了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稿。

    从全国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来看,各方面都认为这个稿子在理论上和政策上有所突破,思想性和指导性都比较强。

    综合各方面的积极评价,主要是:

    一、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具体化,是继续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二、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基本经验并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有益经验,回答了改革实践中提出的许多重大问题;

    三、完整阐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主要内容,指明了企业改革的方向,对转变政府职能和建立宏观调控体系做出了明确部署,特别是明确了财政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

    四、强调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解决许多极其复杂的问题,提出积极而又稳妥地全面推进改革的方针。

    这些认识,后来都成为了常识,但在当时却是来之不易的。

    在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以前,人们对市场经济还知道得比较少,要不要搞市场经济还有争论,过了一年时间,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有这么广泛的共识。回想起这些,参加决议起草的国务院研究中心主任王梦奎感慨良多。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一些人反映,稿子在有些方面理论高度不够,有的部分内容还不够充实,有的规定可操作性不够强等,这些意见在修改中都认真考虑了。

    11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起草组关于各方面对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并进行讨论。

    这次会议还讨论通过了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稿。起草组根据中央常委会讨论的意见对文件稿进行了修改。

    11月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对这一修改稿进行讨论,原则同意并决定修改后提交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讨论。

    总算起来,提交全会讨论的文件草案,是第八稿。当时起草组有人开玩笑说:“七搞(稿)八搞(稿),总算搞出来了。”

    至于起草组在工作过程中,反复研究讨论、字斟句酌,究竟有多少稿,那就无法统计了。

    通过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决定

    1993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2人,候补中央委员128人。有关负责同志54人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决定”共50条,分10个部分: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五、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七、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八、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九、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奋斗。

    全会认为,“决定”把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20世纪90年代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必将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11月14日,江泽民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指出,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根据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十四大”精神,把党的“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具体化,在某些方面有进一步发展,制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

    “决定”指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市场紧密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同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这些主要环节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必须围绕这些主要环节,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而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后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常修泽分析说,评价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意义需先把时间回拨到1992年春天。

    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视察南方的谈话”带来了一次大的思想解放,当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即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论断,并第一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则将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以系统化、具体化,对于如何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来进行改革,进行了全面的战略部署,提出了8个方面的改革内容,即企业改革、市场体系建设、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改革、农村改革、对外开放、科技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

    这8个方面可以归纳为“八柱”,支撑着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这个大厦。

    这一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是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这次会议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

    在常修泽看来,中国改革的第三阶段,即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阶段始于1992年10月,一直持续了10年时间,直到2002年10月,这一阶段的改革力度比较大,向纵深发展的势头也比较强劲。

    从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是一项前无古人的开创性事业,是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战略性转移。

    十四届三中全会闭幕之后,全国掀起学习和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的热潮。

    十四届三中全会闭幕之后,国务院迅即召开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1993年12月1日,李鹏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讲1994年的投资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银行体制改革和汇率并轨等问题。

    国务院在很短的时间内,于1993年12月15日、12月25日和1994年1月11日,分别做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

    这些重要的改革方案,是“十四大”以来一年多实际工作的成果。改革方案的研究,许多是朱镕基亲自主持的。

    “决定”所说的改革措施,有不少实际上是对酝酿已经比较成熟的方案的确认。

    据王梦奎后来回忆说:

    我当时参加了党中央和国务院许多这方面的会议,知道改革的紧迫和工作的艰巨,也看到党中央和国务院推进改革的决心和魄力之大。像财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这样大的利益关系调整,绝不是几个起草文件的人能够做到的;即使设计了方案,如果没有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力领导,改革也是难以推行的。

    1993年12月25日,根据中宣部的安排,王梦奎在由中宣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和中共北京市委联合举办的报告会上做报告,讲“决定”的起草经过和重要贡献,在全国掀起学习十四届三中全会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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