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玺说:“我没意见。”
就这样启动了办手续程序,可是不几天就出了问题。
按照工商企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工程项目标书,工程质量认证书上,要具有工程技术资质的人并且是第一责任人,发包方才认可。
换句话说,就是经理必须是具备技术资质的工程技术方面的负责人。
谭永利碰了钉子,拿着三人讨论会记录协议去找相关部门,答复是法规不能违背。
资金已经注入,开弓没有回头箭,谭永利无回天之力。
申报表另行填写,孙国玺任经理,谭永利任副经理。
孙国玺拿起话筒,拨动两个号码,摇摇头,停下,放回了话筒。
褚良臣曾经有过这样的话:公司不到揭不开锅的时候,不要找他,本质上他只是挂个名,每年要一份公司年终财务报表,看看上面的几组数据,尤其是经他的手拨过来的控股基金是不是继续保持增长,然后给银行打个电话,就什么事都没有了。他在财政这边还有工作,工资奖金也都在这边领取,所以主要精力和心思还要搁这边才是正道。
老褚这边电话打不成,就打给谭志达,问他:“评审小组的结论下达了,听到下面有什么反应吗?”
谭志达说:“我只听说有人举报那个方案是剽窃来的,具体怎么回事我并不清楚。”
孙国玺说:“是的,是有这么回事。”
谭志达说:“我还听说了评审小组责成公司调查,不知是怎样进行的。”
孙国玺说:“这也没什么可保密的,我也都全程参与了,整个工作都是在评审小组组长的见证下进行的。作者笔迹和那个方案笔迹报经公安进行了鉴定,评审小组重新开会讨论,无记名投票得出这个结果。”
谭志达说:“是这样啊,那举报人的行为就是问题了,就该组织调查,查出来必须要追究责任。”
孙国玺说:“评审小组有没有这个安排,这是他们的事,我们不便过问,就做好我们自己的事就行了。我想请你联系省里帮助公司搞设计的单位,尽快把钱给汇过去,并且做一下解释。”
谭志达说:“有协议的,按协议内容执行就可以,没必要解释。”
孙国玺问:“协议里面有关费用的事,这么说的?”
谭志达说:“协议报得一份给你的,你可能没时间看,有关费用这一块,写的明明白白,方案如果被选上,那就按工程总投资百分之一支付,没被选上,就按总额三万支付。”
“哦,签协议时,除了你,你叔他在场没有?”
“事情不大,我也没有惊动他,咋个,有问题吗,孙经理?”
“没问题,我就这样问问,我想用力经理他可能不清楚协议的具体内容,回头我再给他说吧,你抽个时间去财务上,把你刚才说的三万块钱的手续给办了,你告诉设计单位,我们会安排一个时间,专门去省里请他们出来吃个饭,当面感谢他们。”
“我觉得这事应该公事公办,没必要搞这种无意义的客套,有评审小组的决议,复印给他们一份就行了,当面感谢就用不着。”
“嗯,你说的是,不过那也要保持和他们的联系,以后有机会还找他们合作。”
“这个问题不用交代,我知道怎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