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定是疯了。”邓少玖打电话跟我说,“你能想到吗,我在跟时己容上床的时候居然在想着那个男生!”
董锲在新的环境里很受大家的欢迎,他很阳光,不拘束,也很勇敢但不张扬,亲和而且调皮,活泼却不使风度。
这让邓少玖很欣慰,这样,邓少玖就可以跟着大家一样说:“我很喜欢他这个人。”
邓少玖喜欢别人都很喜欢董锲,喜欢董锲的黑色的鸭舌帽,喜欢他淡蓝色的衬衣以及花色的短裤,虽然花色在他看来是花心的一种象征,却还是喜欢,喜欢把这种花心说成博爱。
因为董锲在这里太受欢迎了,邓少玖不得不揣测他之前是什么样子,也许跟女生上床是常有的事情。
邓少玖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要占有董锲的身体,用指尖抚摸他的手指,用嘴唇亲吻他的额头,把他压在自己的身下占为己有。
但邓少玖很少与董锲搭话,就算是在讲解乐队的任务或者活动注意事项都会刻意地将董锲视为陌生人,而且邓少玖更加重视与时己容的感情,这样可以让其他人知道,包括董锲知道,他喜欢女孩子。
但这又是何必呢,邓少玖对董契的喜欢还是会流露出来的,在乐队排练时,总是看向董锲的方向,虽然没有一次与董锲的眼神对上,但看一样董锲就能让邓少玖欣慰一整天。
为了能过与董锲更多的交互,少玖开始全身心的投入到乐队工作中,这样既可以掩人耳目又可以满足自己的小心愿。
邓少玖为什么会如此着迷与一个小学弟,他也不清楚。就在招新那天,董锲向他缓缓走来,披着背后绯红色的天空,再加上深蓝色羽毛的鸽子的喝彩,还有董锲穿的衣服,邓少玖格外注意董锲的裤子,这一切突然出现在邓少玖的世界中,没有任何预兆。更让邓少玖着迷的是董锲的甜蜜的声音或者是他简单的话语,那句“有要求吗,招新?”还有他说话时漫不经心的样子,都让邓少玖着迷。
邓少玖看到董锲后就知道,在他的身上一定隐藏着比爱情还要高贵的事物,也许正是这种神秘的事物吸引着邓少玖。
在喜欢上董锲后的一个星期,邓少玖在第一次见到董锲是就知道他喜欢他,在之后的一个星期里,邓少玖脑海里总会冒出一个问题。“食色,性也。”真正的爱情应该不是建立在性爱上面的,而所有不反对同性恋的人都说:爱就是爱,可第一次遇到董锲,全身发出的信号仅仅是占有他的**,这种欲望不同于看到女子裸体或者说是时己容的肉体时所迸发出的欲望,这欲望远比那种女人的气息更加强烈,更加让他神魂颠倒。
也正因为这种占有欲,邓少玖虽然不觉得别人与董锲交好是一种威胁,反而更加欣赏他,更加证明了他没有看错董锲。他喜欢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两个都是自己喜欢的,想想他们在阳光下跳舞,唱歌,然后互相纠缠,互相抚摸身体,这在他看来是一种极好的享受,就像是躺在私人沙滩上,享受着白色纯净的沙子和明媚灿烂的阳光。
董锲会弹钢琴,他就让董锲在活动室弹,董锲喜欢三毛的书,他就去图书馆翻看《撒哈拉的故事》,董锲喜欢的流行歌,他都要听一遍,这就是爱屋及乌吧。这也塑造成了今后的邓少玖,听音乐,阅读,学钢琴......这些他认为美好的事物全都与董锲相关。
邓少玖在与时己容上床时,总将时己容想象成董锲,并经常在心里叫着他的名字,每次乐队活动,都会先到场,静待董锲的到来,仅仅为了他来的时候可以打声招呼,可以享受那短暂的两人共处的时光。
时己容在邓少玖心中的形象已经全部换成了董锲,甚至认为爱董锲才是真正的爱,而时己容只是一种习惯。
邓少玖在认识董锲的前一个星期了,一直小心翼翼地不流漏出过多的喜欢,跟董锲说的所有的话只是简单的寒暄。
有一次,乐队的人在一起看赵一拿来的手机视频,挤在一起,邓少玖站在后面,踮着脚尖向里面瞧着。不知什么时候,董锲过来,双手搭在邓少玖的肩膀上,邓少玖才反应过来,被吓了一跳,庆幸的事董锲并没有注意到邓少玖内心的变化。
邓少玖心里的小鹿开始乱撞。
第二十一章 我一定是疯了(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