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货色?你们竟然敢羞辱我堂堂的诗圣和诗仙?”
杜甫气的胡子的都起来了,轻轻咳嗽了两声,脸上浮上一团怒红。
“与你等禽兽相比,我二人自然是要高出你们不少,至少我们懂礼仪,明羞耻,不似你们一样,难以教化!”
“输了……杜兄输了。”
李白对此不置可否,只是惺忪的醉眼,无奈地紧闭了起来。
“哦?这可是你说的,谁也没逼你。找你这样说,你堂堂的诗仙和诗圣,比我们禽兽更胜一筹,那就是,比禽兽还禽兽了?”
说罢,胡孙仰天大笑,一个转身,兀自朝自己王位之上走回。
“哈哈哈哈哈……”
猴群更是笑得不像话!
此时,杜甫方才知道了这面前的猢狲,究竟是有多难缠!
敢情,这家伙在这里设套等自己钻呢。
不管自己回答是什么,都会被他羞辱,不如他是禽兽不如,比他强是比禽兽还禽兽,这题,完全无解!
脸色阴晴一阵,他心中越发气恼。
却就在他恼丧愤怒,却又找不到发泄地方之时,一向都呈现酒醉朦胧的李白,此时却换了另一副清醒状态。
只见他一把将手中酒壶砸在洞壁上,旋即一甩身上衣角,放声大笑!
“哈哈哈哈……李某历练世间多年,原以为阅遍了百态,看够了沧桑。未想到,今日来到阁下的洞府之内,丧失了数十年的道行!
好一句比禽兽还禽兽!
小猴王,你很有趣!”
有趣,我特么有趣的地方多了去了,要你来夸?
胡孙心里对他们的厌恶劲儿还没过去,对此,不发一词。
李白似乎也猜到了胡孙会有如此举动,丝毫不显得尴尬和无措。
只见他右袍一震,一柄冷光宝剑斜飞而出,身子旋转化作一个陀螺,刹那,就舞动剑龙,在自己整洁的衣袍上划下一只绣着“诗仙”字样的衣角来!
“今日,遇上了猴王,那便是命中你我有缘,本该相识!
似我这般狂放之人,不喜流于世俗,故,看起来疯疯癫癫,行事亦难免有失体统。
我李某志在结识天下好友,学天下绝学,问天下学问。今日得见猴王,才知万物皆有翘楚,妖亦不可等闲视之!
方才,猴王你言之有理,辩呈我与杜兄言辞失当,我二人认下此罪。此衣,乃是昔日好友所赠,上有我诗仙之称。既是如此,便裁下他来,送予猴王做赔罪之用!”
一片衣角被李白暗续刚劲,竟化作一只白色流星,直勾勾的飞向胡孙。
胡孙伸手去接,入手处但见潇洒两字,正是“诗仙”!
果然是不世之俊杰!
一瞬间,胡孙心里的排斥和厌恶都消失了!
只留下一股对豪迈之人由衷的欣赏!
“胡某亦有不当之处,教两位先生久等,实乃……”
话还没说完,李白手中宝剑乱舞,胡孙只闻剑啸如龙,气贯长虹,耳边寒风瑟瑟,再一将那朵朵剑花和剑柄数清,那柄如冷光般清傲的宝剑,已然是被李白收回了袖中。
速度之快,仿佛他压根就没有抽出剑来,压根就没收回剑去!
此时,他身形如出鞘之剑,浑然不复烂醉之态,虎目炯炯,气吞山河!
“今日之事,便就此打住,往事随意,一笔勾销。猴王谈吐不凡,胸有丘壑,乃当世英豪,李某自当结交。
但,结交归结交,若想就此叫我兄弟二人委身帐下,却是有些不甘心.
若猴王真有招贤纳士之雄心,那接下来,就请拿出你的所有本事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