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进入了正题么!
胡孙等这一刻,等了好久,他差一点,都要以为跟这个机会擦肩而过!
小的时候,胡孙跟那些读死书,死读书的孩子一样,只知道李白吟诗作对冠绝天下,直到他后来看了野史,看了许多课外书,这才明悟了,原来李白还是个剑法高超,喜欢打抱不平,仗义出手的侠客!
中国的男孩子,骨子里都是有侠义精神的,都是崇拜侠客,做梦都想拯救世界,惩恶锄奸,这一点,胡孙自认也不例外。
虽说之前由于自己失误和对方心高气傲,闹了一点不愉快的小插曲,但在胡孙心里,其实对李白的崇敬和惜才,是远远要大于负面情绪的。
当他听到老猿猴说起这两人之时,他就几乎是下了必留之心,这也是为何对方辱骂与他,他却并没有雷霆出击的原因。
刚刚,他本来以为这两人是再也留不住的,却未曾想,李白真如传说中那样放浪不羁,不按常理出牌,非但消弭了去意,斩下袍角,更是在此刻,向他说明了检验之事!
如老猿猴所说,一旦能够通过他二人检验,那他这个金猴王帐下,届时无异于如虎添翼!
如此,真真是要叫胡孙欣喜若狂!
此时,听到李白说出此言,他几乎犹豫都没犹豫,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当下便喊出一声“好”!
话已出口,惊得洞里的猴子面面相觑,把李白也弄得有点错愕,他这才讪讪的一笑,重新恢复了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
“不知道,李兄想要比斗些什么呢?”
先是痛斥杜甫,然后又面露微笑,最后又是惊叫又是变脸,这猴王,可真叫自己捉摸不透啊。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捉摸不透,李白对胡孙的惺惺相惜之情,却是更重了!
他自认江湖气很重,故而,交友之时,首要的标准便是对方不拘小节!
更何况,这还是只猴王,更难得的是,这猴王似乎博古通今,见解独特,只要是个话题,他都能和你找到共同语言,针砭时弊,一针见血!
看到胡孙这副模样,他哪里不知对方的心思,心底不禁暗暗感慨。待感受到一旁站着的,似乎还余怨未消的杜甫,这才赶忙想起,还有这么一位老哥呢。
“杜兄,你认为此事如何?”
杜甫此刻真是恼丧的厉害。
出世以来,他才华横溢,诗画双绝,走到哪里不得被人高看一眼,不得受到士子们的一致称赞。
但,如今,偏偏折在了一个猴子手下,传了出去,他简直要被同行的文士笑死!
此刻李白这么一问,正好勾动了他的伤口,他想也没想,当即便咬着牙齿应了下来。
“斗!跟他斗!叫他知道,什么是山精野怪和诗仙诗圣的区别!”
“好!既然如此,这考验一事便就此决定。
猴王,你也听到了,我这杜老兄,对你的意见可大的不是一般呢。”
李白看看杜甫都五十多岁的老汉了,却在声名之事上颇为执着,跟个小孩子似的喜欢赌气,一时有些莞尔。
胡孙摊手轻笑,不发一言。
身为文人,李白平日里酷爱饮酒作诗,如今至交好友在身旁,再加上自己欣赏的异族也能并肩,他心中斗诗的欲望强烈到极致!
他很期待,一只灵智开启的猴子,能够做出何等惊天地泣鬼神的诗句来!
他更期待,自己游历名山大川,结交知己良朋如此之多,诗文上的造诣,究竟又是达到了何种境界!
顿时,他仰天扬颈,自口中洪声高言!
“猴王你乃异族之首领,观你四肢灵活,暗蓄内劲,想必天生神力!李某固然嗜好武学,但贵在有自知之明,如此,便不在猴王面前班门弄斧了。
但,除此之外,李某平生钟爱,却有两物!一者喝酒,一者便是斗诗!
喝酒之事,容后再谈,今日我要考验猴王的,便是这博古通今,作诗成对!”
作诗成对么?
在这个世界上,老子敢认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
第三十四章 斗诗仙,耍诗圣 二(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