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蒙阳红
据我的经验,基层的许多问题最终闹成官司乃至事件,往往与基层官员对某问题的基本认识有关,因为他们会出于某一认识而强硬执行,或视而不见乃至推诿扯皮,最终导致事态不断扩大,甚至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种情况,在著名作家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中有着深刻的体现。
1.他们来抓我了
那天晚上11点多钟,我正准备睡觉,手机响了。
“徐老师,他们来抓我了,你要想法救我呀。”紧接着,手机里传来“哐哐”的敲门声,伴随着呼叫声:“李祥福开门,再不开门我们就不客气了!”然后,手机就没声音了。
是谁去抓李祥福?肯定是公安呀。公安为啥要抓李祥福呢?肯定是他犯法了。可是,他犯的什么法呢?我一整个晚上都反复地想。
第二天一早,我打电话给《大众日报·内参》编辑贾春国,贾春国说:“他妻子给我打电话来了,说今天上午就赶到济南,让咱们想办法救李祥福。”
“她说清楚是具体为什么事吗?”我问。
“还不是原来那些事吗,他把县里得罪了,县里能放过他?等他妻子来了听听情况再说吧。”贾春国说。
这事闹到这一步和我不能说没关系,我心里感到愧疚。这还得听我从头说起。
李祥福出生在沂蒙山区的一个农民家庭,初中毕业后就和农业打起交道,而且自学了不少农业科技知识,曾就读中央农业广播学校果树专业,成为当地有名的土专家,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科技致富能手”,并创立“向阳红”石榴品牌。
提起向阳红石榴的由来,还有段小故事。那是1984年中秋节前的一天,一位农业专家无意中发现朋友自家种的石榴不错,便告诉了早有深交的李祥福。李祥福凭着多年的农技经验,感觉到这是一个有发展前景的品种。于是,他引种了五棵石榴树,第二年就结果了,而且果大色艳、粒大肉厚、汁多味甜,还不裂果。李祥福这个沂蒙汉子,随后对该品种潜心观察与栽培研究,直至其性状基本稳定,即十年后的1993年,一个石榴优良品种诞生了。
1994年,该县石榴研究开发中心正式成立,李祥福出任中心主任,随即建立起育苗培育基地,并与当地林业生物育种中心开展技术合作,以及与村队合作发展示范基地,还聘请省果树研究所专家、教授做中心技术顾问。第二年,他又与省果树研究所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达成技术合作协议,联合创办了山东省果树研究所向阳红石榴发展中心。这一切,都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领导和省果树研究所专家教授的支持。李祥福也从中看到了更大的希望。
发展才是硬道理,而发展也从来不会有坦途。在品种培育与推广期间,李祥福曾遭遇了令人闹心的“三变心”:第一变,是合作示范基地的果农变了心。到收获季节,由于品种优良,措施得当,全国各地参观者络绎不绝,便有果农开始高价出售果品、低价倒卖假苗,甚至否认李祥福与他们签订的示范基地合作合同,当地侵权“向阳红”商标或更换名称的就有十余家。第二变,是单位个别员工变了心。他们另立门户并利用“向阳红”的牌子搞起假苗生意,给真“向阳红”的声誉造成了极坏影响。第三变,搞品种品牌宣传推广的人变了心。他们不做主体宣传,在利益驱动下搞片面报道,助长了侵权势力的发展蔓延。这些都给了向阳红石榴开发造成极大威胁,公司也因此遭受很大的经济损失。
李祥福并没有退却,他靠高科技、高质量、严要求,又重新赢得了信誉和客户,并先后获得省级多个奖项,直至2002年被国家林业局评为全国种苗质量信得过苗圃。
2003年,国务院三峡库区经济建设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举行,共签署50个支援合作项目,山东省占据4个,其中惟一的农业项目是由山东向阳红公司承担,包括无偿提供50万株向阳红石榴优质种苗及先进的栽培技术,并在三峡库区建立起5000亩的示范基地。这不仅展现出李祥福的企业家气魄,也体现出沂蒙老区爱国精神的传承。
我和李祥福相识,是源于那篇我和李昌平受温铁军指派合作采写的农村财务调查稿件,刊发后引起很大的反响,大众日报农村版便开展了一项“李昌平对话村官”的活动,参加者有乡官、村官、农民、企业家等,其中李祥福是自愿报名前来的。在会上,他争先与李昌平对话,涉及农村经济的方方面面,包括农产品的维权问题。
会议结束后,李祥福又找到我交流。本来我就对其发展历程产生了兴趣,随后就作为选题向主编汇报。接下来,我赴实地采访了3天,不仅拜访了向阳红的“原始主人”刘秀海,还访问了该县石榴研究中心、种植基地,以及当地果农和前来采购树苗、果品的客户。最终,写成标题为《李祥福和他的向阳红石榴》的长篇通讯。
在我看来,李祥福的经历堪称是当地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典型事例之一,因此,他就成为我长期关注的采访对象。
2.法院开庭
在与李祥福的交往交流中,他时常会把一些想法告知我,比如探讨怎么和农民处理好技术推广与维权的关系,以及如何与村、乡搞联合经营等问题。在那一阶段,我们互相联系挺多的。
有一天,李祥福打来电话说:“徐老师,我和一家侵权公司打官司了,后天就要开庭审理,我想请你过来,一是旁听审理,二是能否给搞个报道,为我们伸张正义。”我说:“这事我得请示一下领导。你听我的回信。”
在农村,长久以来在农业技术上侵权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因为农业技术一般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一看就会,一听就明白,侵权很简单,维权却很难。就是因为这一问题具有普遍性,如果抓到一个典型事例,那应该是具有一定新闻性的。
随后,我请示了总编,总编给我做了两点指示:一是对于我们的采访对象,越是熟悉越要冷静,不能感情用事;二是要深入采访,不能偏听偏信。
审判庭的大门在9点才开,而且进入审判庭也不像别的地方那么严,既不看证件,也不问来处,自管进就是了。李祥福已经坐到原告席,可法官和被告却不见踪影。直到10点,被告仍未现身,法庭只好宣布休庭改日再审。
在向庭外走时,我寻机向一名法官询问:“被告不出庭咋办?”
他回答:“这事很正常,他不来也许是遇到了什么困难。”
我问:“如果是无故不到呢?”
他回答:“如果屡传不到的话,我们可以进行缺席审理,他既然放弃了申辩权,就不能怪法院了。”
既然法院没正式开庭,相关的新闻报道就暂时不能写不了。我想,既然来了,干嘛不进行相关采访呢?只有记者不愿做的新闻,而没有不能做的新闻。比如,“向阳红”被侵权是真的吗?有哪些具体的侵权行为?再往深里想,侵权者为啥要侵权?是用哪些办法侵权的?被侵权者为啥不防止侵权?被侵权后应该如何应对?等等。
随后,我向李祥福索取了起诉状和律师的辩词,又问了一些相关情况,然后独自直奔李祥福的所在县,先在县委招待所住下,然后电话向县宣传部报到。很快,县宣传部长就带着分管副部长及新闻科长来了,在了解我的来意后,便打电话请来分管农业的副县长。
事实上,他们对向阳红石榴侵权案都非常清楚。按照他们的说法,县里不是不管,而是不好管,因为这事牵扯的人太多,面太广。虽然大家都清楚向阳红商标是属于李祥福,可这个商标又是全县许多农民致富的抓手,俗话讲法不责众。
最后,那位分管农业的副县长说:“总不能把全县所有种石榴的都给管住吧?再说了,都管住了,农民们怎么脱贫致富呢?我们曾不止一次给李祥福做工作,让他别那么较真,要为全县人民的致富做出点牺牲。可他不听话,还说侵权行为会给向阳红石榴带来灭顶之灾。他既然不配合县里的工作,咱也没办法,他愿意打官司就打吧。”
听话听音,显然这位副县长对李祥福有一定的意见。当然,他是出于全县现实发展的角度考虑的,乍听起来,也有一定道理。因为针对李祥福一事而言,确实存在法不责众的问题,也确实涉及“是要一个人富,还是要全县人民共同致富”的问题。对此,任何基层官员都会头痛的。
我则主动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比如,保护向阳红石榴的合法权益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经营问题;不要认为侵权是发家致富的办法,要辩证地看,只有保护了合法权益,全县统一打出这个品牌才是全面走向大市场的好办法;如果不加强品牌管理,市场乱了就会陷入全面的被动。
据我的经验,基层的许多问题最终闹成官司乃至事件,往往与基层官员对某问题的基本认识有关,因为他们会出于某一认识而强硬执行,或视而不见乃至推诿扯皮,最终导致事态不断扩大,甚至能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种情况,在著名作家刘震云的小说《我不是潘金莲》中有着深刻的体现。而在基层实践工作中,作为一名负责任的记者,除了以旁观者的态度进行监督报道外,有时也会“被迫”以法律政策宣讲人或调停人的身份出现,结果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搞得皆大欢喜。因为记者作为“局外人”介入进来,各方一般会心平气和地听下去,只要矛盾没有激化到一定程度,不想真的相互顶牛顶到两败俱伤,各就会因为都得到了“面子”而罢手,进而坐下来协商解决办法。再说了,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以强制力的形式出面维护所谓的“正义”,但无论宣判结果如何,均会造成社会资源的一定损失。因此,我针对李祥福一事的具体情况,出于要把问题解决在行政层面的目的,说出了以上的个人看法。
然而,那位副县长虽然同意我的说法,但仍强调:“地方工作很复杂,向阳红这个品牌虽说是李祥福搞起来的,可并不是没有全县人民的贡献,我们既要处理好维权问题,更要处理好全县人民发展的大局,不能为了一个李祥福就不让全县人民经营向阳红石榴了。”
既然如此,我就提出想围绕“向阳红品牌维权引发的思考”写一篇稿子,因此要进一步调查采访。那位副县长与在场的县宣传部领导交换意见后,表示同意,不过一再强调希望我从正面思考,千万别帮倒忙。我随即趁热打铁提出:“既然要做正面的思考,那最好是请县里的领导陪着我一起来做了。”
那位副县长马上表态:“好,好,我们一起,一是请你这大记者给我们做做正面宣传,二是借助你的影响力共同协调因维权造成的矛盾,包括给侵权方做做工作,也让李祥福跟着,让他们见见面,沟沟通。”
3.调查采访
在分管农业副县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和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我开始了调查采访,从一个乡镇到一个乡镇,从一个山沟到一个山沟,从一家经营公司到一家经营公司。最后,我们来到李祥福投诉的那家公司。据李祥福称,这个公司从1999年开始假冒向阳红品牌大量销售石榴苗,至今给向阳红公司造成了2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该公司的老板热情地迎接我们,只见他留着平头,一身绿军装,笔挺的身躯,说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在来之前,我已经了解到,他是一名军转干部,在部队时是副团级,转业后曾任县委科委副主任兼县扶贫办主任,而且他与李祥福本是好朋友,并曾为向阳红石榴立下汗马功劳。按那位副县长的话说:“没有他就没有李祥福和向阳红石榴。当时,李祥福只是个爱搞科技的农民,是他发现了李祥福并帮其搞科研、搞栽培、搞基地。在县里成立科研所后,他是所长,李祥福是技术员。后来注册公司,因为他是公务员,不允许经商,才让李祥福出任公司董事长。几年前,他办理了内退,便成立自己的石榴培育公司。一开始,他和李祥福合作的挺好,据说李祥福当时同意他使用向阳红品牌。再说了,这个向阳红当初也是他主持创立并申办商标的。没想到,两人居然闹到了法庭。”
那人一见到李祥福也跟来了,当下就对他吼起来:“你真是个小人,把我告到法庭去了,告我侵权,要求我赔偿,你小子真不是个东西,我侵你的权?你侵谁的权!这向阳红本来就是我的,虽然是你发明的,可没有我她能成长起来吗?是,不错,我是用向阳红的商标了,不过她也是咱们县的共同财富,怎么成了你个人的呢?就算是向阳红石榴公司改制了,改到你的名下了,可你不能把商标一起改制呀。你告就是了,我不应诉,也不出庭,就是法院判了我也不执行,看你小子能把我怎么着?”
李祥福也有些火了,不过一口一个老领导地喊着,说:“向阳红商标本身就是我们公司的。你要有法律意识,你这样做不仅对我们公司不好,也有损于向阳红石榴,有损于咱们县。即便是共同用这个商标,也应该经过法律认定。不管你以前对我怎么好,也不管你以前帮了我多少,这都和向阳红商标没关,都不应该成为你侵权的理由。如今是法治社会,这个状我是告定了!”
“你告就是了,我就不执行!”那人又吼道。
这时,那位副县长发话了,先是对李祥福说:“你不能少说两句,当着人家记者的面非得把家丑外扬呀?如果你觉着眼里还有我这个县长,你就别吵了,有事彼此商量不行吗?我不支持你上法庭打官司。不要再吵了!”然后,冲着另一方说,“他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吗?吵吵什么,有话好好说不行吗?你呢,用人家商标就应该履行个手续。既然矛盾出了,不得已上了法庭,打了官司,那就得服从法院的判决。这事不要吵了,下来再说,别当着记者的面瞎吵吵。”
最终,这事弄了个不欢而散。
第38章 鼓与呼 第七篇 蒙阳红(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