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童癖。这是到现在我说出来都会觉得恶心、肮脏、龌龊、仇恨的字眼。那种绝望到想要死掉的心没有经历的人不会懂。那些身上的咬痕在此后的年岁里日日夜夜清晰浮现在我记忆的出口里。
我以为我会去死。因那巨大的耻辱和羞愧。
妈妈后来问我:“发生什么了,亲爱的?”
她叫我亲爱的,她亲我的脸,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要脱口而出,可是我看到她手臂上还没有完全消失的鞭痕。我缄默了。
我不知道生活如此艰难,我们为什么还要坚持。
我逃离了。我想我可以找个没有人的地方,安静地死掉。12岁在英国来说,已经是个小大人,我在伦敦的各个角落里看到与我一样被现实扭曲了面孔的脸。他们叫嚣着、恣肆着、挥霍着,他们被人看不起,可是他们竟然都还活着。
比我大的男孩过来问我:“你饿吗?”
“是的,我饿。”我出来的时候没有带信用卡也没拿太多钱,我没有逃离的经验。
他给我吃的。他赞美我漂亮。他将我搂在怀里,表情骄傲地说:“这是我的妞儿。”
我别转过脸去,我没有反对。
我在英国的那些男朋友们,他们待我都好。这种好我没法用普通的概念去阐述,于我而言,他们保护我,这就是好。
我打架,跟着不同的人混不同的帮派。
我喝酒。从12岁开始我喝苏格兰威士忌,这种烈酒给我解脱的快感,几乎没有人能喝得过我,众人醉了我还清醒着。
我吸烟,后来吸粉。
我是他们那个圈子里唯一一个中国女孩,我特立独行,我念书,成绩很好。
妈妈非常担心,她说:“你这样下去会变坏。”
“不会的。”我这样对她撒谎。她不知道的是,我连身体都是腐烂的,我早就坏透了。迟早有一天我会糜烂在随便哪条街道的垃圾箱旁边。
可是艾瑞恩出现了。他是我第六个男朋友。他遇到我的时候,我很狼狈地在跟另外一个女生抢锡纸。他一把夺过我的战利品,然后说:“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多可笑的人啊。死。这个在混混圈里当成笑话的字眼,他很正经地挂在嘴巴上。我怕死吗?我要是怕死,我就不会放任我的人生不管不顾,万劫不复。
可是我戒毒了。他跟我的上任男朋友打了一架,然后我就成了他的战利品。多讽刺。可是当时的我心甘情愿。因为他很帅,且也在念书,成绩很好。他的父母死于枪击案,他理所当然的沦落了。
14岁的我恋爱了。真正意义上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