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秋岁留下的这口短剑是他沏茶专用,比傻儿子的短命还要短一截,只有一尺左右,要是让张小闲拿着这口剑和山渐青对捅,只怕被山渐青捅了个对穿的时候还连对方的衣角都没碰到。
“张大侠,请。”山渐青将长剑立在地上,剑鞘末端已经陷入土壤中,山渐青话音刚落右手在身前按着空气向下一压,在他右掌下落的同时长剑伴随一阵长吟陡然出窍,山渐青的身体前掠左手将剑带在反手握住,至张小闲近前时身影往右一拐,留给张小闲的只是一把长锋。
碍于短剑的劣势,张小闲没办法无视眼前的锋芒去照顾它的主人,只得举剑挡住,山渐青的身体不断移动,金属的相互摩擦声不绝于耳,转过身来换为右手握剑,低下身来改抹为带,剑身很快就脱离了张小闲的掌控,向他小腿削去。
张小闲暗道不好,倒不是因为山渐青的长剑脱离了他的掌控,而是因为山渐青本人脱离了他的掌控,他虽然可以很轻松得抬腿避过这一剑,但山渐青在他立足未闻之际的下一剑必然直指他的后心,他又能作何抵抗?
张小闲的念头才出现,脑海中灵光闪过,一个侧翻在闪避的同时与山渐青拉开距离。如果张小闲能用神指,那他就是一座堡垒,站在原地不需要动就足够化解大部分的进攻,可在他能用的只有手上这一口短剑的时候,就不得不配上步伐了,这口短剑可没有让他抵抗所有攻击成为不动明王的资格。
便是在以前用刀时,尚且也还需要向前移动脚步对敌人造成连续打击呢!不过对于那时的张小闲来说脚的作用也仅限于此了,这也就是他当年虽然将霸刀练到绝顶,也还是败在上官鹫手上的原因。
所谓的一法通,万法通,也是有局限的,就好比一个可以用拳头打败的对手,用棍子一样可以打败;一个用棍子可以打败的对手,丢掉棍子也不一定会输,但也仅仅只是不一定而已。
张小闲握剑的左手抬了抬,脚步一错,选择了先发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