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都是去哪里打工呀?”
幾個人回答都是去南方。
馮楚月又問劉春華:“你不是懷孕了嗎?怎么沒跟那個人結婚,反而跑去南邊打工?”
“這工廠雖然招收女工,但人家應該不會要孕婦吧?”
馮楚月這話問到點子上了。
其他女人也都看向劉春華。
這懷著孕,到處瞎跑什么呢?
“我想賺點錢,給孩子以后攢學費生活費,不然怎么辦?”
劉春華沒說是蔡俊不肯認這個孩子。
蔡俊的原話是,他不管孩子是誰的,只要劉春華愿意打掉,那他就給兩萬塊錢營養費。
相識一場,他就當做好事了。
劉春華知道,這是蔡俊不想叫人抓住把柄。
但是兩萬塊錢,確實太誘人了。
能在他們鎮上買一套房了。
她想要這個錢!
錢也要,人也要,暫時要不了人,那她就先摟錢。
不得不說,劉春華的野心還挺大。
“孩子有他爸呢,你只要生下來,還怕沒人負責嗎?”
“親子鑒定一做,孩子親爸怎么也跑不了。”
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
馮楚月故意提醒劉春華呢。
之前聽說劉春華就是故意坑張廷,現在她怎么也得幫一把自家教官吧?
“那什么親子鑒定,就這么準確嗎?不管是誰,有那個鑒定,就沒辦法賴賬,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