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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之王族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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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2章 我做你的保人(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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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这个不便说。”

    李光点首,“我知道了,既然你来了,那就是要付赎金了,真不愧是高家,500万贯能拿的出来。”

    “呃……不是泰发兄想的那样,这里面的事情比较复杂,我只是个陪同人,正使另有他人,就住在这里,所以不便透露更多。”

    李光道,“既然你为难,那我不强迫你了,正使的名字能告诉我吗?”

    “这个恐怕也…”

    “500万贯不是小数目,早晚都会传出来的,你可以保密,但去了前线,那里的人可都爱嚼舌头。”

    朱倬无奈,“是杜公才杜观察,杨戬的人。”

    “杨戬的人?这倒是有趣了!”李光惊愕,随即又冷静下来,“内情颇深啊!汉章你一路小心啊!别被人给卖了,再杀人灭口。”

    “嗯……哎?泰发兄这是什么意思?我没听懂啊!”

    “这还不懂!把你卖了还替别人数钱呢!”李光气忿道,“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我来帮你支招!不然的话,你肯定无法活着回来!”

    看着李光凌厉的神情,朱倬也犹豫了,就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了李光,李光帮他分析:高俅是要救自己的儿子,杨戬是要接触王伦,他们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择你同行,只是一块敲门砖罢了,王伦你看,我带来了被扣押的学生,你不想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吗?他们可是因你而受罚的,很多人不幸云云……这样一说,王伦必然相见,之后一切的和谈商议,便可以进行,待事情结束,你们返回的时候,你的使命也就结束了,和谈中不能被外人知道的内容,需要永久消失!

    “再一次提醒你,这可是500万贯!高俅不可能通过公开的身份与王伦达成和解!”

    “那朝廷的…”

    “朝廷更不可能啊!古往今来人情律法,绝不姑息绑架要挟,你读圣贤书,该是知道的。”

    宋承唐律加以完善,唐律疏义中明确道:诸有所规避,而执持人为质者,皆斩。部司及邻伍知见,避质不格者,徒二年(质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者,听身避不格)。

    说通俗点儿就是:面对劫持者不能妥协,不用顾及人质安危,直接斩杀劫持者!负责缉拿的官员,如果因为顾及人质安危而犹豫退缩者,当受徒二年之罪。如果人质是办案官员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至亲的情况下,官员不需要亲自参与缉拿。

    所以,明面上高俅必须深明大义,不能落人口舌!私下里,寄希望于钱财开路,当然,这也是基于王伦的口碑,还算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那就一定要派人来谈!

    听完李光的分析,朱倬道,“杜公才灭我口,我倒是不怕的,但死在这件事上,感觉好憋屈啊!”

    李光道,“放心,我给你一计,包管你平安归来。”

    “何计?”

    “想办法被王伦扣下当人质。”

    呃……朱倬脸掉了,这是什么破计策!

    “汉章啊,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做你的保人,到时候谁敢说你勾结匪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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