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学生会邀请的是他,那他应该会答应加入。因为加入学生会意味着他未来的校园生活会过的更舒服。他不需要去占图书馆的自习座位,学生会占用了一整座学生活动中心的楼,上面每间办公室都有空调,听说那里还有茶水间,环境比图书馆要更好。
傻子才会拒绝。
乐毅当然不傻,他只是太与众不同了。
真正与众不同的人会害怕自己显得和别人不一样,谁都不想真成为一个“异类”。相反,越是表现得多么与众不同,就越是显得俗气和幼稚。
那段时间他恰好遇上一个看上去很不谙世事的公子哥——长安秦家的大公子,但那就是一种故意装出来的天真。
那天,秦稷像是不介意他散发出的冷气,见没地方坐,便坐在他对面,和他一样埋首啃书,似乎很专注。
可白起记得秦稷是学生会的人,职务还不低,不说他可以独占一间办公室吧,自习的地方肯定是不缺的,特意跑到图书馆来跟他们挤就显得做作了,当然,一次两次或许可以认为他和办公室的其他人最近闹得不大愉快所以不想打照面,但连续两周都是如此未免叫人怀疑他的用意。
其实白起曾经想过把他从对面赶走,有天他故意把书本往对面堆了一点,占着对面的半边桌子,结果秦稷倒借着夸奖他笔记开始和他说话了。
白起本来不想搭理他,但想了想,正好听一听看他到底要把话题往什么方向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