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助手海格形容我是,冷漠、尖酸、刻薄、骄傲、自大,永远穿着那件像从二战死人堆里捡来的破风衣、年四季从来不洗,对女人没兴趣,对男人更没兴趣。
对这种评价我很受用,格外欣赏。我的逻辑是,能让全世界人都厌烦,也是件厥功甚伟的奇事,对我来说。
我曾用三分钟破了个卡门警探折腾了个月的案子,这无疑是给这位大腹便便的警探当面拳。只个照面,他输得惨不忍睹。后来经常在公众场合跟我纠缠不休。
直到我跟位公爵决斗,他才放弃了矜持,冲下斗兽场,劝我不要刀活剐了那位趾高气昂的公爵。
他说他是为我着想。在这个城市,如果公然刺死了公爵,即便之前签了生死状,士民也将受到审判。
我转身就走,他在我背后大声说,我也憎恨狗仗人势的人。从此我开口对他说了第句话:这句像人话。他气的半死,发誓要给我颜色。于是,在我背后狠狠的咒骂。
我讨厌画画,讨厌歌剧,讨厌枪,讨厌电报,讨厌科学,讨厌宗教,讨厌别人跟我说话,讨厌女人的高跟鞋,讨厌男人的礼帽,讨厌啰里啰嗦没完没了,讨厌喝咖啡,讨厌吃牛排。有人在背后戳我的脊梁骨,说他怎么不去死。
我很想死。于是,我的助手海格常常在街头巷尾找到喝的烂醉如泥的我。
如果没有案子,我可以个世纪不说句话。我看不起任何个人,即便你是路易十三或者阿甘。我可以和任何个人在任何个场所决斗,即便你是沙皇彼得大帝,即便你手里拿着破仑。
我来到西雅图梦城这座恣意炫耀贫富差距的大都市三个月后,个气愤愤的女人闯进我房间。她问,你是不是不认识我?
我翻着白眼回答,给你分钟时间,要是案子不离奇、不怪诞、不变态,抱歉,立刻在我眼前消失。
她怒气冲冲但又无可奈何,咬着牙说,好的雪莱先生,我是你的房东,如果你不介意知道的话。
一(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