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正是萝卜成熟的季节,罗寡妇在田里面扯萝卜,把外头的泥巴都那草擦掉,然后丢框里面。
罗寡妇说:“你赶紧回去吧,外头风大,你看你才穿点点,点都不怕冷。”
“没事儿,不怕冷。”冷江柳现在的体质的确是不怕冷的,大概是人还年轻,山间地里到处跑也没见生病,所以越是冷越是精神。
回去后,冷江柳还没把桶搁下来,刘秀就从厨房出来,扬声喊道:“柳柳,你去看到火,我去堂屋帮医生忙。”
给冷秋顺看病的老医生又来了,基本上每天都会跑一趟,然后给冷秋顺接骨。
冷江柳漫不经心地把衣服给晾上,内衣内裤都是避着一点晾的,弄好了,然后又去看火。
她的手很漂亮,大概是因为人生的高,所以手指也非常的纤长。又因为留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糖豆,让她更是从内到外般地给清洗了一下,本是干茧遍布的手,突然就变得白白嫩嫩,连满是泥泞的手指甲,也变得红润透明。
以前冷江柳为了讨好金主还费尽心力地把自己打扮漂亮,结果再怎么打扮也不行。因为内在气质跟不上,就跟那浓妆艳抹的小丑一般,也幸好那人就吃她这俗气的德行。
当时她看电视上说那些模特为为了让手好看,就泡什么牛奶,她当时虽然很少干农活了,但皮肤总是粗糙的。她那时候也才十几岁,年少慕艾,还想着把自己全身都弄得白一点来讨人喜欢。
现在想来,大概就是犯了斯德哥尔摩症吧。
冷江柳穿着一双旧巴巴的帆布鞋,她很爱惜,所以就算洗的颜色都掉了,她也没有丢掉。因为脚冷,她又把双脚放灶孔边儿。
堂屋那边传来了冷秋顺歇斯底里的叫喊声,就跟被剔了肉,显了骨头,然后拿了盐巴渍了一下。
叫喊声持续了好几分钟,冷江柳淡淡地看着锅里头的水。老医生拿药水给冷秋顺擦的,所以等会儿要洗手。
等她把水烧热,正准备舀出来的时候,刘秀就颠着身上的肥肉小跑了过来。
“怎么了?跑那么快?”冷江柳问道。
刘秀气喘吁吁地说:“你爸他遭不住,我过来看水好了没得。”
“医生看病,有几个遭得住的?”冷江柳淡笑道。
冷江柳把热水给她,然后自己跟在刘秀身后过去看好戏。
冷秋顺的腿看了一个星期了,也不见好。
堂屋里面开着昏黄的灯,将老旧破败的房屋给显现出来,屋角还挂着蜘蛛网,墙面很多的蜘蛛蛋,如果不小心把手切了,他们就用这个来止血。
老爷子就在那边儿上站着,眼角瞥见了冷江柳,然后就问:“你站在那里干啥子嘛?晓不得去弄饭啊!”
“现在还早,弄什么饭。”刘秀自从上次老爷子那态度,就有些心寒,然后又跟老爷子呛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