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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家祖乡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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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慷慨陈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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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看众人被说的有些摇摆不定,老太公却是大笑数声,继而厉声喝道:“好一个能够造福子孙后代!”

    “且问相国,可还记得昨日那对被杀死的夫妇?”

    王吉冷哼道:“弃婴者,与杀人同罪。本官杀此二人,有何过错?”

    老太公喝道:“于法而言,国相此举自然无错。然国相可知,他们为人父母又为何弃婴?相国又可知,他们家中尚有两位孩童?若无夫妇二人抚养、照顾,两位孩童岂不要饿死?相国纵然可依法杀此夫妇,然因一婴孩之故而杀四人,使一家为之灭门。国相此举,又与禽兽何异?”

    老太公并未说错,若非他先派人照顾两个孩童,又令周琦将他们送往萧县史氏卖身为奴,二人根本不可能在这种世道活下去。

    王吉看似只杀了夫妇二人,其实是杀了他们全家四口。

    王吉闻言勃然大怒,呵斥道:“本相依律行事,上不愧国法,下不愧百姓,岂容汝这老朽出言污蔑!”

    老太公却满脸不屑,朗声道:“自本朝建立以来,即以仁、孝、礼、义治国,历代天子轻徭薄赋,屡次减轻刑法。州郡长官广兴教化,以教导、训诫为主,尽量避免酷刑与杀戮。”

    “上不使民知礼仪、晓律令,民因此而犯律者,上之罪也。国相不兴教化,却用酷刑、重杀戮、行暴政,以致百姓尸骨填于沟壑,万民阴魂荡于九幽。吏有言而不敢谏,民有怨而不敢言。”

    “汝言兴水利捐于民有利,殊不知百姓连孩童口赋尚且无力缴纳,又有何余钱缴纳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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