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书架上的书基本上都是手抄书,雕版印刷出来的出很贵,所以很多书铺会跟一些读书人合作。
不过即便是手抄书也有好坏,价格也完全不一样。
就拿只有一千字的千字文来说,最便宜的竟然也要五十文钱,最贵的竟然要三百文。
读书人了不起是吧?
他将两本书拿出来对比了一下,便宜的那本书,字体写得有点类似于他那个时代的小学生体,方方正正的,一笔一划的,就是没有灵魂的文字。
而那个三百文的,一手毛笔字,颇有风韵,一看就是勤学苦练的手笔。
这东西就像是抄学渣和学霸的作业,即便是都是对的,抄学霸的也更能激励人一些。
叶琛一咬牙,买了最贵的这本。
舜德书斋的掌柜忍不住称赞道:“这位大哥好眼光,这本千字文是清风书院的最优秀的学子抄写的,除了正文,后面还附有注释,很适合启蒙。”
这是正常操作,他小时候学古文,也有注释的。
他翻到书本的末尾,发现落款竟然是温华二字。
这一定是特别的缘分。
不然为何他第一次买书,就买到了温华抄的。
舜德斋的掌柜笑吟吟地说道:“温华是个好孩子,家中清贫,却能坚持上进,为了抄书,甚至抓萤火虫照明,比那个什么车胤都强呢,听清风书院的山长说,明年院试,温华必中秀才。”
叶琛也没有想到,温华竟然这般努力。
但是也没多说什么,付了钱之后,带着书本,走出了舜德书斋。
二壮时不时地看着背篓里的书,一张脸皱成了苦瓜。
完了,完了,从今天开始,他们要学习读书了。
刚刚勉强接受算数,又开始识字了。
关键是跟爹读书,与跟娘学习是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啊。
娘亲教授孩子,那是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世界,里面有各种文人猛士,让人向往,可是爹爹教学,就很残暴。
不喜欢解释也就罢了,还喜欢打人!
着急的时候,甚至会说一些,人家都会,你为什么不会?
他不想跟着爹爹学习,但是他又知道,爹爹喜欢上进的孩子。
温华表哥读书很厉害,所以爹爹散尽家财也要帮他。
如今又开始了。
二壮真的担心,爹爹为了支持他们兄弟几个读书,再走火入魔,好不容易有点起色的家再败了。
二壮暗暗在心里决定,别管爹爹教得如何,自己都要努力去学。
第74章 三字值一文(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