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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锦衣卫,永镇大明一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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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牛万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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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方正喊自己的名字,李东泽浑身一颤,脚步却立马迈了出去。

    他已经打定主意跟着方正,对于方正的命令,他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老许、张元庆,你们一起去,我还要赶着回去睡觉。”

    许大茂和张元庆本来还在庆幸,此时也只能苦笑一声,终究还是没能躲过去。

    谢小刀忽然想起了什么,他不敢置信的叫道:“你就是草河堡逃走的那个百户?!”

    三日前,草河堡劫掠,还是他下达的命令。

    他的手下叶无道在草河堡挨了打,这让他很没面子,所以叶无道提议踏平草河堡,谢小刀犹豫了一下也就答应下来。

    他的打算是杀鸡儆猴,他不允许凤凰城管辖之地有敢挑战他权威的存在。

    而且他也需要一场屠杀,来让人们记起他的凶残。

    辽东之地,拳头硬的说话。

    普通百姓在他的眼里,就是跟牛羊一样的牲口,即使消耗一批,马上就会有更多的补充过来。

    但是草河堡一战,让他损失了三十多个骑兵。

    为此他还重重责罚了炮头凌动。

    他记得有个叫郝摇旗的杂兵,跟他说过,草河堡有个京师来的锦衣卫百户,带着两个小旗官,杀了他三十多号手下,然后不知所终。

    方正没料到谢小刀知道自己,笑道:“消息够灵通的,不错,正是我。”

    地牢面积极大,因建在地下,全靠火把照明。

    沾着松油的火把烧的噼啪作响,将人的脸映的通红。

    在李东泽等人的指认下,一百多个人很快被提溜出来,站成一排。

    他们都是谢小刀培养的精锐骑兵,平均身高都在一米七五以上,看起来颇具气势。

    他们看着面前的方正,根本不放在眼里,这是他们作为骄兵悍将的底气。

    这股力量,不管放在任何地方,都不容小觑。

    他们相信,即使方正看不惯他们,也绝对舍不得动他们,因为他们是骑兵,一个顶十个的骑兵。

    方正脸上的笑容一收,喝道:“跪下!”

    内力蕴含其中,响遏行云,乱糟糟如菜市场一样的地牢顿时鸦雀无声。

    “你让我跪我就跪?太把自己当回——”

    唰!

    寒光一闪,偌大的一颗头颅飞起,鲜血从断裂的颈腔喷射而出,直冲天花板。

    “鼠辈尔,真当我宝剑不利吗?”

    方正的脸上没有嬉皮笑脸,望着剩下的人:“滥杀平民,残害同胞,你们全都该死!”

    “不怕告诉你们,斜烈站已经被我拿下,我身边的这位便是海州卫千总胡一刀,你们可能听过他的大名,我这次来斜烈站,是为了草河堡的两千冤魂报仇来的,凡是手上沾了鲜血的,我一个也不会放过。”

    他的声音在地牢中回响,振聋发聩。

    刚刚还不可一世的一百多骑兵,此时已是面无人色。

    形势比人强,更何况眼前这人是真的敢杀人的主。

    “饶,饶命,饶命啊大人——”

    “都是谢小刀让我们干的,我们也不想杀人,我晕血啊大人。”

    “对对对,还有叶无道那个贱人,全是他带着我们去的,我们跟草河堡的百姓无冤无仇,根本不会想着杀他们啊。”

    人一上百,形形色色。

    这一百多个小刀会骑兵精锐,求饶者有之,怡然不惧者有之,破口大骂者有之。

    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暴露人性。

    生死间有大恐怖。

    谢小刀望着眼前这些昔日手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喝道:“你们怕个卵子,他只有十几个人,你们有一百多人,就是一人一口唾沫也能淹死他,不要怂,给我上啊!”

    “聒噪!”

    方正转头,一脚踹在谢小刀的嘴巴上,将他踹翻了几个跟头。

    谢小刀仰面躺在地上,正好摔在客笔的脚下。

    客笔吓得跳了起来,生怕谢小刀粘着自己,趁人不注意,一脚把他蹬到了一边。

    “我日尼玛,你个小呆笔,居然敢踢老爷我!”

    谢小刀好歹是一世枭雄,没想到自己府上狗一样的人,都敢在自己头上撒野。

    这个小插曲没人关注,因为方正又让李东泽他们挑选了一批人。

    两拨小刀会人马面对面站立,他们的眼睛里充满恐惧、疑惑,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方正道:“想要活命,就把你对面的人杀了,我不管你是用牙咬,用手掐,用拳头砸,我只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完不成任务的,就跟他们一样的下场。”

    静。

    寂静。

    死一般的寂静。

    所有人的呼吸都粗重了起来,而小刀会的成员,都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让我们赤手空拳,打死昔日同袍?

    虽然称作同袍高攀了,但好歹也是曾经共事的同事啊。

    出来混最重要的是什么?

    义气!

    这个义气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替朋友挡刀。

    而方正让他们做的,是让他们亲手毁了自己的信仰。

    如果他杀了自己的兄弟,以后也就没有人相信他了,因为没有人会信任一个手上沾染兄弟鲜血的人。

    “客笔,去拿个香炉过来。”

    “一炷香的时间,勿谓言之不预。”

    客笔的腿跟灌了铅一样,他只是个看门的,他只杀过鸡鸭,但是从来没有杀过人。

    刚刚那个人头飞起来的时候,鲜血如同雨滴滴在他脸上,血腥气差点让他吐出来。

    香炉被拿了过来,就放在二百多人面前,客笔掏出打火石,一连打了七下,才将那根香点燃。

    青烟袅袅,淡淡的熏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那一点火光,燃烧的是在场所有人的心。

    空气凝固了,粗重的喘息声让地牢里的气氛压抑非常。

    没有人动手。

    方正提醒道:“还有半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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