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逆天战魂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57章 尸魔骨臂之力(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几道狂笑久久飘散在岚枫学院上空。

    柳宗像是听到了最好听的笑话一般,更像是看待疯子一样看着柳傲君。

    他的确有这样做的资本。

    在他眼中,此届交流会能与他比肩的恐怕只有戚正;而场内在座的所有人习得的玄技,恐怕等阶在千幻佛手之上的也未有几人。

    既然如此,柳傲君何来的勇气说出这句话?!

    “本来以为血君的狂傲必然有着实力的支撑,没想到也是信口开河之辈。”

    “是吗?”

    柳傲君嘴角挂起一抹冰冷的微笑,然后几滴猩红色的鲜血从嘴角缓缓流出。

    他右手轻轻擦拭干净,然后顺着血狂刀的刀柄滑向刀锋。

    顿时间,一道血红色的光芒自狂刀内爆发而出,红光冲天而起,直逼天际。

    “好恐怖的血腥杀伐之气!”看台上,有人磕磕绊绊地说到。

    “这究竟是什么力量。”有人已经开始痛哭起来:“为什么会有一种死亡的感觉!”

    古逸轩始终眯着的眼睛陡然睁大,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那道血红色的身影。

    而与此同时,某个角落的霜梁同样僵住了身体。

    两人在柳傲君身上感觉到了同一种力量尸魔气!

    “血君师兄真的要走这一步吗?”古逸轩轻叹了一口气。

    不知何时,那道白色懒散的身影已经来到少年身后,李铭和孟凡众人让了让位置。

    “如果不走这一步,他必输无疑。”

    古逸轩侧过身子,看了看霜梁并没有觉得惊讶,也瞬间清楚了霜梁过来的原因。

    “难道血君师兄不知道尸魔对于整座寒城来说都是禁忌般的存在吗?”

    少年顿了顿,继续到:“尤其是对岚枫学院,千云宗和拍卖阁来说,此时此刻三方首领都在这里。”

    “你觉得柳傲君会是在乎这些事情的人吗?”

    说完,他神色淡如水般地看向比赛石台。

    猩红色的玄气罡风逐渐在天空凝聚成团,不停地蠕动着。

    “千幻佛手虽然很强,但并不是不可战胜的。”

    柳傲君无论是语气还是表情都降到了冰点。

    他再次握起那柄血狂刀,不停蠕动的玄气团也凝练成血狂刀的样子。

    只不过它充斥着煞气与死亡的气息,感觉之浓烈让人心中胆颤。

    饶是三位首领以及诸位长老的脸色都凝重起来,他们在快速思考确认着这究竟是什么东西。

    柳宗距离空中那柄巨大的血狂刀最近,所以感受也最为强烈。

    他吞了吞口水脸色有些发白,并不是因为恐惧,而是不敢想象柳傲君居然掌握如此强横的玄技。

    “看看你的千幻佛手,究竟能不能抵挡得住我血狂刀的锋利!”

    血君的话音刚落,空中血狂刀就快速锁定了目标,然后直劈而下。

    柳宗下意识地后退了几步,恍然意识到血君的狂妄并非虚名,他的的确确察觉到了血狂刀上面浮动着堪比千幻佛手的强横能量。

    “如此简单这般就想把我击败吗?”

    话虽这样说,柳宗脸上却充满着警惕和谨慎。

    他的双手再次快速结印,而跟随着变化的正是周围那二十四只手臂!

    手臂慢慢合二为一,逐渐衍化为十二只、六只最后变为了仅仅一只。

    然而这一只手臂的能量波动,要远远强于之前的二十四只。

    佛手归一!

    李铭和孟凡众人齐刷刷地看向苏若寒,即便古逸轩都转过了脑袋。

    少女始终死死地盯着下方。

    始终坐在看台上的戚正脸色逐渐阴沉下来,当初楚凌天和常初阳战斗的时候,他观看了事情的始末。

    楚凌天就曾使出过这卷玄技,佛手归一,攻击力绝非普通。

    不过当初楚凌天召唤出了三十六只手臂,尚且还非常吃力,显然柳宗这样做是拼着反噬的危险了。

    可是戚正心中清楚,即便柳宗召唤的如此吃力,但确确实实召唤出来了,他完全没有把握可以接下这道攻击。

    然而血君,虽然不知道使用了哪种手段,却并未落得下风。

    “竟然都拼到这种程度了吗!”看台上有人开口。

    又有人插话道:“本来以为血君师兄败多胜少,如此看来,胜负当真难分了。”

    “如此激烈的战斗,可并不多见啊。”

    阵阵喧嚣过后,广场看台再次安静下来。

    血狂刀竖劈而下,千幻佛手怒迎而上,两者轰然相撞,发出剧烈的响声。

    周边狂风四起,砂砾纷飞,吹得众人不得不屏住呼吸眯起眼睛。

    “给我破!”

    疯狂的怒吼声撕心裂肺般地在岚枫学院上空飘荡,那是血君的声音。

    随后,一大口鲜血从红袍少年口中喷出,他的脸色瞬间苍白了几分。

    然而于此同时,血狂刀猩红的更加妖艳了,那飘散在空气中的血腥味让人有种呕吐的感觉。

    始终缠绕着血狂刀的血气,更是浓厚得近乎实质一般。

第157章 尸魔骨臂之力(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