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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水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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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闲变却故人心 第四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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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亭外已是哗哗响,亭脚飞檐流水已连成线,透过路灯和码头的灯光,江面依稀可见,只是天空与水面似融为一体,暴雨如瀑布一般从空中直灌到长江里,亭子前的草坪里都已经积了水,而石板小路上看得见条条微型的溪流朝着不同的方向乱窜。我兴致盎然地看着。

    江面上蓝莹莹的电光闪过,撕裂开夜空和瀑布,也晃花了我的眼,我靠着亭边的圆柱,等着雷声滚过来。郑朗走过来,搂着我的肩,等看到了我的表情,很是疑惑:“你不怕打雷?”

    “这有什么好怕?”我往他身上靠靠,不是因为怕,而是因为暖意和安全。

    我不怕打雷,如果一定要说哪种天气能让我兴奋,雷雨交加应该做得到。张清喜欢在小雨中漫步,不打伞,只为那种浪漫,彷如宋词的优柔婉转;覃丽娅喜欢秋天的阳光,她说在那样的阳光里再行走在梧桐的落叶上,她会觉得呼吸都是闪亮的。我喜欢夏日夜晚的瓢泼大雨,喜欢从天上直冲到地面的闪电,喜欢滚滚的震动着人心的雷声。

    一个人在家的第一个夏天,我在这样的夜晚得到安宁,吹着那样的狂风,落着那样的暴雨,在加上不安宁的闪电和如影随形的雷鸣,我觉得自己不那么孤单,甚至兴奋地想要冲进雨里,只是考虑生病了妈妈也回不来,才安心下来做雨帘外的观者。

    多日来烦躁的热气被密不透风的雨帘压下来,直压入江心,直压到地底,风还是很大,重重落下的雨线会被风吹得略微倾斜,少许便扑到了我们身上,我紧紧地靠着郑朗,我不会再是一个人了。

    这场暴雨持续了有一个多小时,我们看着看累了,便坐在亭边栏杆下的窄凳上,郑朗环着我的腰,我则把弄着他的手,手指蜷起伸开蜷起伸开,他手指纤长,指节并不突出,指腹和掌心软软的厚厚的,中指第一指节上有突起的糙糙的茧,他任我摆布着他的手掌,许久。

    雨终于小了,闪电与雷声似乎也远去,雨帘变成了雨滴,继而停下,空气异常地清新,我闻得到泥土的腥味和草叶的生涩。

    走出亭子时,亭外都已漫上了浅浅的积水。郑朗的手从我肩头斜搭到我的胳膊上,我重心后移,几乎是靠着他推动着走路。

    “你也真够懒的,这样走着舒服吗?”

    “嗯!”

    他笑着略松了手,我不提防猛往后一仰,他又有力地支撑住,然后开心地笑。

    躲在我家楼下的暗影里,我靠着他的肩絮叨着明天上哪儿去玩才能把大半个暑假的时间补回来。

    “你爸妈什么时候有空?上门见过之后我就不用老是在你家楼下等你了,你不知道外面有多热。”

    我的心通通的跳着,估计郑朗都听得见这样大的声音了。带着心仪的男生,在妈妈面前,我憧憬过多少次?

    “等我问了我妈之后再告诉你。”

    “快点啊,你爸妈同意了我才好带你去我家,丑媳妇见公婆也是迟早的。”

    “什么呀!”我推了他一下。

    妈已经回家了,正看着电视,又是正哭泣着的韩剧。妈却一反常态没跟着哭,很八卦地问我:“我看见那男生了,很不错,什么时候上门?”

    我坐下来,告诉妈,我们交往得很好,也准备上门了,沉默了一会儿,我告诉妈我还没跟他提起过家里的事,妈愣了一下,想想说:“下周吧,我和你爸商量下,准备准备。”

    我很想跟妈说别弄得跟回湖南乡下一样,别别扭扭地表演着夫妻恩爱伉俪情深的样子,我不想瞒着郑朗什么,可心底的那个希望又在滋生着。这段时间里我总想着我的父母是否有可能复合,虽然自己都不太相信自己这一想法有无存在的现实基础,可总有那么点希望,如果他们复合,我还有必要告诉郑朗那么复杂的家庭故事吗?况且,郑朗的上门有没有可能成为他们复合的一个契机呢?

    我想着郑朗也许不会介意我父母的故事,可我不敢肯定他的父母是否也不介意,我记得舒畅和吴音都说过,找男朋友要找那种家庭健全的,那样家庭的孩子在心理上跟积极更健康,虽然最后不一定就真能幸福如意,比如像吴音现在,可幸福的几率似乎也大一些。舒畅说她的父母就一票否决了她之前谈的一个朋友,原因就是单亲家庭。

    说的时候她们并不知道我的家还不如单亲家庭的现状,可想想,传统的老人若有选择,应该都更容易接受那种和睦氛围下长大的媳妇。

    暴雨之后并没有一丝凉意,天热得够呛。

    爸陪堂哥去北京了,他拗不过堂哥想做北漂的决心,便放手让已过而立之年的堂哥自己去闯荡,他说自己有几个朋友也在北京,刚好一道去会会多年不见的朋友。爸也是嘴硬,堂哥二十岁不到就跟着他,说是叔侄,情同父子了,他那些朋友不一定值得一会,他恐怕是不放心莽撞又自以为是的堂哥独自打拼,想尽力给他一些帮助,其实堂哥的莽撞和自以为是和爸很像,只是爸多了些用时光换来的自制和经验。

    我跟郑朗说等几天爸回来了再上门,郑朗笑说他还得在外面晒几天。

    这几天我们每天都出去逛,反正大家都放假,闲着也是闲着。白天实在是热,我们只能找地方坐着喝点东西聊天,要不就逛超市逛商场逛书店,逛到无处可逛时,我们便哀叹着城市太小,好地方太少。

    覃丽娅电话里诉说着方鸣海的可亲不可近,方鸣海处处显着优秀,偏偏为人呢又是温和有礼,实际上他骄傲,虽不是白眼看天下,可能真正入得他眼的还真没多少。覃丽娅说她觉得自己有时候坐在方鸣海身边偎依着他时会疑惑,疑惑方鸣海是不是有一个无形的金钟罩,她怎么也靠不近。

    我却渐渐发现郑朗和方鸣海异曲同工,郑朗是可近不可亲。相比方鸣海,郑朗更大众化,虽也算得上眉清目秀男子一个,可放在人堆里并不像方鸣海、成康还有彭致远那样显眼,这就不需要我们当做欣赏对象一般仰视着,再加上他往往带着笑意,声音温和——这是别人都比不上的地方,郑朗有很好听的声音,略略醇厚,又带一点点磁性,却并不是如播音员那样个性,他的声音也是恰到好处,没有一点儿侵略性的,所以方鸣海当公子时,郑朗是书童,当然是很出色的那种,成康要是像王子,那郑朗也就只能是平民,当然也是很优秀的那个。郑朗浑身上下都透着股平和,可他并不可亲。

    我是他的女朋友,我亲昵地挽着他到处逛,我赖皮着让他陪着我做些我喜欢他并不感兴趣的事,我为他紧紧握住的我的手而心动,我感受着他手指捋起我耳鬓的发丝的轻柔,我靠着他享受着他的呼吸他的温度。可是他永远平和的声音和没有波动的眼神,让我偶尔伤感,我还是在他的心门之外徘徊,我离他那么近,可是我们的关系真的就比孤单的我离开校园时他来送我,就比我陪着醉酒的他呆在江边亲了许多吗?

    可是不管了,我借来覃丽娅的勇气,这样就够了,真的,也许他不是那么爱我,可是他认真和我恋爱着,他想着得到我父母的承认,我自己不是也不相信爱情吗,我不是也确定没有爱情生活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吗?

    况且,至少我们两个中,还有着一半真正的爱情——我对他的,这一半爱情的能量,应该足够让我们牵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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