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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后我抢了团宠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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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就当她是棵树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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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宛并没有伸,右眼皮却跳个不停。

    一方面自然是因了跟顾斯年的婚约,另一方面她也认出了这个身着正装的少年。

    啊不,是这条凶神恶煞的狗。

    英国马士提夫犬在原作中有且仅提到过一次,作者形容那是锁定猎物后便迅疾如闪电般的上等猎犬,而它外形上最醒目的特征是……

    景宛愣愣地盯住这条还在流哈喇子的猛犬眉心,那里留有三条短且深的旧疤痕。

    如果没有记错,这是它一岁时在山里跟野狼搏斗时留下的。

    它所保护的八成便是面前不苟言笑的眼镜少年——

    沈鸿煊,女主沈含烟的三哥。

    景宛当时害怕极了.jpg。

    糟了,她还没做好准备跟沈家的人碰面啊!

    劫数要不要来得这么快!

    原书中,沈含烟作为团宠,一共有五个上天入地无所不能的哥哥,虐得景丶全书唯一指定反派丶宛鸡飞狗跳死去活来。

    景宛对沈鸿煊的大概认知是,高冷科研学霸,清北硕博,哈佛博后,高级专家组成员,国家保护动物,总之在学术界的头衔连起来比她两辈子寿命加起来还要长。

    沈鸿煊在女主的五个哥哥中并不是最顶尖的,也不是脾气最不好的,但他绝对是最怪的那个。

    怪到很难跟正常人类沟通,这可能是学霸的通病,遇到学渣则沟通能力会再减半。

    而众所周知,恶毒女配智商为零。

    因此他饲养的那条恶犬“泡芙”,一度成为了处刑超级学沫景宛的最佳作案工具。

    怪不得这狗刚才一看到她就扑上来……

    看到泡芙又朝自己亮出了闪着光的獠牙和有力的前爪,景宛默默地咽了一口唾沫,不动声色地退后几寸。

    虽然现在沈鸿煊也才十三岁,还没长到书里的年纪,但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免得惹祸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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