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们扮成观光客,史密斯约莫35岁左右,不但一口流利的美国英语,中国话,还熟悉很多国家语言,包括俄罗斯语和日语也会日常口语。我在想,是不是每个美军的陆战队员都这么高的文化。他笑着解释,他的父亲是一位外语教授,精通很多国家语言,他妹妹继承了父亲的优秀基因,成了一名出色的战地记者。而自己在陆战队升职快也是因为自己的外语有优势。
我们到了缅甸南部的仰光,史密斯熟练的从当地弄了2本护照。从仰光出发,乘海轮进入孟加拉湾,中途不知道在哪个国家停靠了一下,就驶入了美丽的□□海。
先不说我是第一次看见大海的那种兴奋,光是听到史密斯介绍□□海的传说,我就想起了小时候看的一千零一夜。那一刻,我有点激情和热血澎湃,感觉自己能来到小时候梦想的地方,之前的种种辛苦和危险都不算什么了。可惜语言不通,不能跟船上的其他人沟通,一有空我就请教史密斯英语和□□语。英语还好点,毕竟读书的时候有基础,这个□□语就让我头痛了,据说□□世界的方言很多,而“标准”□□语则是以□□教经典《古兰经》为准。《古兰经》我在武侠里看过,真实是什么东西我不太清楚,不过史密斯特别提醒了我,在□□国家宗教礼俗很多,要小心一点。看更多好看的小说! 威信公号:hhxs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