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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2章 罪犯的权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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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你”这位林海副领导被张铮这家伙的胡搅蛮缠气糊涂了,平时能言善辩的他,这会竟然结巴起来了。

    张铮道“你什么你你们警察,还有你这样的警领导领导就这水平竟然提出打人犯法这种脑残的问题来这样的提法,一般的民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出自你们警领导领导口中,就非常不合适了,你看看龙朔的所有的法律法规里面,有这种提法吗”

    林海道“在法律法规中的确没有这种提法,打人犯法虽然只是民间的一种常用法,但这种法也是有一道理的。人人都具有不可剥夺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婚姻自主权、明权、专利权个人权利等。即便是罪犯,他们的身体权、财产权等人身权利,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是任何人不得侵犯的。因此,凡是打人,先是侵犯了人的人身权利,这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打人犯法的提法在某种意义上来,是成立的。”

    听到林海的强词夺理,张铮问道“照你的法,那就是所有的致人伤亡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了”

    林海答道“这还用吗人都死了,伤了,他们的人身权利必然被侵犯,被剥夺了,还能不是犯罪吗”

    张铮问道“那我问你,你干警察有2o多年了吧。”

    林海答道“当然了,我干警察已经21年了,可以,快赶上你的岁数了。”

    张铮继续问道“请问你打伤过人吗”

    “当然了,我干过刑警,多次参加针对犯罪集团和犯罪个体的重大行动,打伤过的犯罪分子,我自己都不知道有多少了。”当林海起自己这些以往的辉煌经历时,脸上充满了自豪感。

    这时,黄大彪插话道“林副领导十年前就是闻名全市的神枪手,在一次狙杀绑架人质的歹徒时,一枪毙命,成功救出了被绑架的人质,获得了省厅颁的神枪手的光荣称号,李副领导可是济水警方的老先进了。”

    “哦,很了不起吗,没想到林副领导当年也是一位威震龙朔警界的英雄,佩服”张铮由衷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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