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以前有业务往来,罗平倒是有她的电话,急忙打给她。
周末嘛,房书天正在家里看悬疑片《杀死伊芙》呢。
这几天,她实在过的不爽,女儿家的名声都没了,别人还说她是罗平的舔狗,这实在是奇耻大辱。
正看到小变态接了任务去杀人的时候,电话响了,拿起一看,来电显示:混蛋罗!
知道这是罗平的电话!
这个王八蛋还敢给我打电话?
找死来的?
“干嘛?”房书天的声音如南极冰川一般的冷漠。
“天……天哥,那个……我的论文写好了,你还要吗?”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罗平口气很是有点卑躬屈膝的意思。
“你不是要自己投稿吗?”房书天秀眉皱起,不懂罗平这是玩什么,原来自己要他不给,现在又找上来,贱得慌?
“我……我想通了,比起名声,我更需要钱,所以……你要的话,一口价,二十万!”罗平也不罗嗦。
“二十万?你怎么不去抢啊?你以为我不知道吗?萌动文学这次征文比赛,就算得了第一名,也只有十万奖励!”房书天是有钱,可不是傻子。
“这个……天哥,我现在确实需要二十万,如果你愿意给我的话,不光这篇论文给你,接下来的两年,不,五年!你想让我写什么,我就给你写什么,不收任何的费用!”罗平一狠心道。
这都有点卖身为奴的意思了,不过,没办法,养父躺在医院等着用钱,他只要有的,都愿意卖出去。
房书天沉思了一下,明白了,罗平看来遇到难处了,急需二十万,呵呵……
房书天冷笑起来,罗平啊,罗平,这可是你自己找上来的,可别怪我。
“不光如此,你还要当我的狗,听我的话,我让你向东,你就向东,我让你向西,你就向西,我让你打狗,你不能赶鸡……说白了,就是当我的仆人,如果你愿意答应的话,二十万,我可以给你!”房书天阴阴道,以前罗平太龟毛了,让他写个稿子,动不动就拖稿,后来还打自己,这会可要好好收拾他。
罗平半天没说话,当狗,当仆人……
他虽然过的是穷日子,却是很看重尊严的,可是……没钱,养父就无法看病。
他常常想起那年夏天,养母因为没钱看病,最后倒在麦茬上的场景,他绝不允许养父也这样。
“我答应!”罗平刚说完,眼泪就下来了,手指甲都钻进了肉里。
或许是上天也体察到了他的心情,乌云一下遮蔽了太阳,天空变得阴沉。
“哈哈……”房书天却大笑了起来,“你愿意当我的狗啊?那叫两声听听!”
“汪!汪!”罗平学着狗叫。
他就在医院大门外,人来如织,见他学狗叫,都是侧目。
“神经病!”一个穿着黑色高跟鞋的姑娘还骂了一句。
电话另一边,房书天却更加开心了,在她看来,罗平虽然穷,却向来倔强,很难降服,现在就不同了,罗平成了她的一条狗!!!
“哈哈……好狗,好狗,以后我就叫你罗小狗!”房书天实在心怀大畅,花二十万,不光买了个枪手,还买了一条人形狗,实在是大赚啊!
“那天哥,钱的事情?”罗平算是唾面自干了,侮辱算什么,当狗算什么,只要能救养父,他什么都豁出去了。
“别叫天哥,你以后叫我公主殿下,至于钱嘛,去人民公园门口吧,记得带上论文!一手交钱,一首交货!”房书天说完就挂了电话,兴奋的大叫:
“罗平,你以后就是我的狗了!哈哈……”
有了罗平这条狗,她顿时觉得看电视剧没啥意思了,稍微打扮一下,便开车出门。
罗平感觉很屈辱,却又放心了许多,只要有了钱,就可以救治养父了。
因为论文在秦芃芃老师那里呢,他算写也来不及,赶忙去教师家属院。
秦芃芃这种美女老师,一打听就知道住址了。
来到三楼,敲敲门,约一分钟,秦芃芃头发湿漉漉的过来开门,看样子是刚洗过澡,空气中还有一股洗发水的清新香味。
“罗平,你怎么来了?哦,是来问我对你那篇论文的看法对吧?我觉得写的相当好,我已经打成文档了,明天就准备投稿了。”秦芃芃微微一惊,接着猜测道。
“不是,秦老师,请你把我的论文还给我,我决定不投稿了!”罗平语气平淡坚定。
“不投稿了?怎么回事?进来,进来,进来说!”秦芃芃把罗平让进屋子。
第三十四章 房书天的条件(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