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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水王爷穿越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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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挑衅(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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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并不是不懂得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郁闷:敢情她一成亲,就已经琢磨着被扫地出门了?

    难道他司马恪这么不值得争取?这十一王府,这么不值得留恋?

    “人家,人家也是因为在乎相公嘛。”朱可可含糊地解释了一句,索性来个混稀泥,不去解释什么法律用意、妇女权益,巴巴地缠上司马恪的胳膊,软绵绵地撒娇耍赖道,“相公,签吧,这种小事,相公办大事的人,还和我们妇道人家斤斤计较什么嘛~”

    说这番话的时候,其实连朱可可都全身倒起汗毛。

    这撒娇的活,还真不是一般人能为的。朱可可开始打心眼的佩服那些傍大款的强妞们。

    她自己这番作为,估计能让腻味得她自个儿几天吃不下饭了。

    同样,司马恪也觉得全身寒毛一抽一抽的,齿缝儿发酸。

    他也不再多问什么,挥毫利落地签上自己的大名,再交还给笑得两眼冒星星的朱可可手中。

    老实说,此刻的朱可可,真如一只奸诈的、小人得志的狐狸。

    很怪异,也很……可爱。

    司马恪在低头离开的时候,不易察觉地笑笑,留下那个兀自欢喜的小女人捧着那份财产公证书,一阵狂吻。

    其实,也怨不得朱可可势利。

    这年头没有婚姻法,男人休妻更是毛毛雨的事情,万一她哪天违了哪条见鬼的妇德,犯了什么大忌,被司马恪一脚蹬了,朱老头肯定会宰了她,断不会再收容她。

    在异世,人生地不熟的,像其它穿越小说的主人公那样混得风生水起,无异于天方夜谭,就算真有本事,也需要本钱吧。若一名不文,只能把自个儿卖到青楼了。

    朱可可还不想有此下惨,所以,她得为以后多打算。

    女人,总该先爱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