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肤色真好,是天生的,还是用了胭脂?”朱可可又问。
冠群芳有点窘然,却还是礼貌地回答道:“是胭脂。”
“哦,哪家买的?”
“城南的百年字号……”
“衣服也好看,你自己做的吗?”
“不是……”
……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讨论着时下留国最风行的妆容打扮,冠群芳本来还扭捏端方,后来与朱可可说到兴处,竟也忘形,将这满屋的客人乐师仆从们,忘记得一干二净。
连兀自躺在她膝盖上的男人,也被彻底地无视了。
男人的表情变得很古怪,又好气又好笑,眉头微微皱了皱,威严地咳了两咳。
冠群芳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收了声,不好意思地捋了捋鬓角的散发。
“对了,司马恪。我来就是要告诉你。”朱可可似终于想起身边的人,转过头,望着男人,一本正经道:“我就是你口中那个又丑又笨的朱可可。我知道你不待见我,反正我也不待见你,七日后的婚约,你赶紧取消吧。”
“你叫我司马恪?”男人怔了怔,随即邪肆地笑。
“哦,应该称你十一王爷。”朱可可装模作样地福了福,然后不耐烦地催促道:“叫什么都行,你赶紧进宫把这桩婚事推掉。”
‘他’是女人,从朱可可进门的时候,男人便发现了。
冠群芳则是在交谈中发现这个事实的。
所以此番话说出来,并没有多少人吃惊。或者吃惊的,只是话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