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流程完成,哈哈,终于完成了,成为了一级作家,谢谢一直支持我的朋友,谢谢,因为这段时间要在补习班当老师教学生,所以更得比较慢,但是绝对最少一天一更,晚上十一点之前绝对会更新,此书不会太监,作者人品不一流,但书品一流,哈哈哈(?w?)hiahiahia
我从初中时便开始看小说,一晃六七年过去了,这些年来,我也看过太多太多小说,也曾被几个作品的大开脑洞惊为天人,也曾因为一直在看小说而感到枯燥无味,我就想着,要不,我也来写一本,写一本送给我自己……
陪大家唠唠嗑,如果对作者的人生不太感兴趣的话,这一章就可以直接跳过去了。
我看小说是在我七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表哥住我家,当时我的成绩是非常不错的,但是从我哥身上接触了小说之后,成绩瞬间就一落千丈,我妈也因此责备我表哥。
其实我感觉啊,这也不关我表哥的事,只是我自己没有毅力罢了。
当时为了我能好好上学,我老妈弄坏了家里的wifi,让我无法联网,电脑也不能使用,但是我偷偷的用读卡器下载小说,又下到电脑上,后来因为天天看,天天看,那个电脑也被我看烧了。
没有了电脑我又该怎么看呢,也许是对于小说太过于痴迷吧,我千方百计地弄来了一个屏碎的几乎不管要的手机,去网吧把小说下载到储存卡上,又把储存卡按在了那部手机上。
当时我表哥和我我们两个只有一部手机,所以每天我们就要均出来时间来看,七年级时每天晚上七点放学,八点到十点我表哥看,十点到十二点我看,但是我控制不住自己,所以几乎每次都是看的超过十二点,有时甚至能够看到两三点,也因此那一年,眼睛的度数增长的特别的快。
到了八年级时,我表哥便和我分开了,是我妈强烈的对我姑说的,不过,那依旧没有起到一点作用,因为我已经上瘾了,对小说深深的痴迷,大家可曾看过一个报道,一个吸毒的外国男子,因为迷恋中国小说,所以戒掉了毒。
其实我当时的痴迷程度就和那差不多,我买了一个又一个的mp4,就是那一种很小的mp4,可以直接握在手心里。
你恐怕没有想到我到底有多大胆,上课时我就趴在桌子上看,把mp4握在手心里,老师从我身边经过都发现不了我。
也就是因为我看小说,所以班里的很多人都被我带坏了,一起看小说,有一次我的mp4被一个矮个子的同学给借走了,还被政治老师发现了,交给了我的班主任,不过我的班主任一直都没有看出来我的本性,一直都认为我是一个老实的学生,所以又还给了我,所以我,也就接着继续看。
即使每天脖子和腰弯得非常的疼,但这也无法阻止我对小说的热爱,mp4看毁了一个又买一个,就这样,整个八年级过去了,从头到尾都是那么的平淡,只有小说……
说实话,九年级对我的影响非常的大,你们应该是知道的,学校里是分班级的,从低到高,分别为普通班,实验班和精英班。
九年级时,我在九四班,是一个实验班,刚进班时,我在班里第29名,但是仅仅在一个月后的月考中,我变便成了班里的第42名,班里仅仅只有48名同学,我成功进入了倒数前十。
调座位时,我从倒数第二排调到了第四排,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心里多了一个比小说更重要的,一个女孩,一个丁香花一般的女孩,我被深深的吸引了,但是……那时的我还太过于幼稚,以为只要付出了就能够得到回报,可是事情没能如我所愿……
后来才发现,原来她已经有喜欢的人,并且已经在一起了,那个男生学习很好,是个学霸,长的也不错,而我呢?只是一个学渣,长的吧,不能说太丑,但也谈不上帅,让我很气愤的是,那个女生在我还没知道她有对象之前对我总是既不同意也不拒绝的态度,说实话,我被伤害到了。
这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以为她喜欢你,其实不是的,她只是喜欢你喜欢她,你在她眼里其实连个备胎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千斤顶……
但是那时的我太傻也太天真,一直都放不下,那是我的一个梗,每天都感觉胸闷,但是只要她给我说一句话,我就会很高兴……
到了九年级下学期的时候,我觉得,我真到了该放弃的时候了,有人问我,为什么中途放弃,因为……她给我的感觉就像我追求她是在打扰她一样,所以我最终还是放弃了……
放弃只是放弃,但我还是没有放下,为了转移注意力,我开始了写小说,我写的第一部小说,主角是个修真界的大魔头,穿越到地球上,夺舍了一具僵尸的身体,开启了尸修之路,不是用这个号写的,也不是在起点上,其实那部书的成绩还是不错的,我仅仅写了几千个字,点击率就达到了上万,但是我的字数刚刚达到一万,我就不再写了,因为我产生了厌倦。
但是没过多久,我又开了一部新书,主角是一个人类,穿越到了异界,变成了一条吞天蟒,写了二十多章就完结了,主角进阶特别快,现在的我再去看那本书,我自己都感觉好笑。
我也不知道我是犯什么神经的,才过几天,我又写了一部新书,主角是个孤儿,穿越到了异界便成了魔教教主的儿子,到他长大之后,才知道其实魔教教主的真正的目的是想害他,所以在魔教与其他各派交战的时候,他偷偷离开了魔教,从此混迹江湖。这一本书也没有写完,写了十几章就放那个了,又太监了。
终于,在这本书停止不久,我终于下决心要好好学了,说实话我感觉我还是挺聪明的,理科的东西,我一学就会,还不到一个月,我的数学物理化学从班里的倒数前十就变成了班里的前三名,但是英语语文一直拉后腿,政治历史的成绩也一直都很平淡。
初中时令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一段训练的时间,体育考试,每一次的训练,都有人掉队,一天围绕操场跑30圈,操场一圈200米,真的很累很累,但是我每一次都坚持了下来,因为,她在身边,我不想让她看见我懦弱的样子,但是她每一次都会掉队,毕竟是女生嘛,身体条件不如男生,很多女生都和她一样跑了两三圈就下队了。
在每一次最后一圈冲刺的时候,我都会冲在最前面,让她能够看到我,我要告诉她,我会很努力的让她记住我,也许这就是那时的喜欢吧……
在临近中考时,我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又写了一本小说,一本末世小说,在末世来临之际,主角变成了丧尸皇,开启了丧尸与人类的战争,也就因此,在中招考试时,我并没有考好,今年考了520多分,满分700,但也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但是仅仅进入了普通班。
普通班是非常乱的,我妈为了能让我好好学习,多拿了一万块钱,让我进入了科技班,科技班要比普通班要强一点,和实验班的实力也相差不算太多,靠电脑授课,每个人手里都有一台平板电脑。
当时科技班刚刚在学校建立,我们那一届是第二年,在开学后的一个月,平板便发了下来,我们的平板是有限制的,本来我们是不知道该怎么上网的,但是在上一届科技班老生的指点下,我们成功找到了百度网页。
我又开始了看电脑,进入科技部时,我被分到了科技一班,班主任是数学老师,从精英班调来的,教课非常厉害,但是没有耐心,因为教惯了精英班,觉得我们科技班的人非常废品,其实我们也确实废品。
平板发下来以后,我便开始了疯狂刷平板,玩qq小游戏,看小说,看电视剧。
也就是在那时,我遇见了一本让我这辈子都无法遗忘的小说,重生之都市修仙。诸位想必都听说过,北七夜,南北玄,装逼界的两大泰斗,当时我被重生之都市修仙深深的吸引住了,觉得十里剑神写的实在太棒了。
那也是我第一本追的小说,我每天晚上回家都要看,有一次,上自习课时看,结果被班主任逮住了,批评了一顿,还告诉了我妈,我妈大吵了我一顿,说我一点都不争气,没有一点男生的气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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