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泣的天下,这渭城华灯初上,竟是感受不到那凄苦,可是痛的,永远都在一个人的心中,不会去吊在言语唇齿之间,十文铜钱,雒云买了个小小的风车,呼出一口气,那风车就转了起来,转去了往日的忧愁,这天还会再哭,只是忘了就好。
又走到了那个桥头,雒云转身看向了躲藏在一个摊铺之后的少年,摇了摇头推开身旁挡了视线的小丫头,言语中颇有些无奈:“你为何要跟着我?”
少年没有着丝毫的避讳,他也无法掩饰住他那激动的神情:“因为我看不见颜色,这个世界是黑白的,而在你的身上,我看到了黑白之外的色彩,你的那一袭长衫,你的那一对眸子,你触碰过的风车竟是有着四种不同的颜色,我很喜欢,既然喜欢,那我就要跟着你,丢了的话,我就不能看见了。”
“烈阳花墨的香气,这可是只有洵山和长明天才能有的东西,烈阳花生于烈日之下,不能经那一夜寒冷,普天之下,唯有这两个地方才能有太阳高挂七七四十九天,满足了花期,且千朵烈阳花只能产出一片小指甲盖那么大的墨团,能够用得起这墨的非富即贵,能够让这墨的香气如同身体气味一般寻常的,莫非官宦王权,你不仅仅只是这街头画子这般简单吧?”雒云歪了歪脑袋,看着少年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
“真是,也不能和人好好说话,这长泣天本该是孤陋寡闻的一群人,你竟然能够分辨出我身上的气味,还能够指出它,你也不简单啊,我们还会再见的,因为我只能在你身上看见那不同的颜色。”少年对雒云微微一笑,收拾了被人打得散乱一地的画摊,从怀中扯出一卷麻布包裹了起来,抱在怀里,一瘸一拐地走了,这番模样,倒是令雒云对他的好奇之感愈发强烈,烈阳花墨也只是他的猜测而已,这种墨曾听蓝蝶说过,花开有香,独一朵便可飘香千里,为洵山狐族最为甚喜,至长明天的皇,喜其馨香便种了满城,炼其为墨,于是才于长明天盛行了起来,他听说过沉香墨,紫竹墨,也其香皆是不及于其,所以才能妄断以猜测,没想到这少年没有丝毫避讳,竟是直接承认了,“有意思。”
雒云摇了摇头也没在多想,转身揉搓了灯月的头,弄得小丫头如同炸了毛的小猫,雒云扶正了小丫头的肩头,“我们摊上事了。”顺着雒云视线所及的方向,小丫头也是看了过去,只见远处的湖面上竟是漂来一人,是个死人,他们正站在桥头看着那人逐渐漂来,他们脚底有一方青石,那人的尸体刚好被这青石挡住,没有继续顺流而下,听到了匆匆忙忙的脚步声,一制的长靴,骨制的铠甲染得漆黑,腰间的刀子也不知道多久没有出过鞘了,有一群人呈了一只队伍小跑而至,而后四散而开,艰难地拔出了腰间的佩刀,将他们俩给团团围住。
“近来渭城有犯挖心抛尸之案,凡是外来人入城之后结要去官府备案,留有画像姓名,你二人看得面生,我于官府之中似乎未曾见过尔等画像,原来你们就是那作奸犯科之人,这下可好,被我逮了个现形,你们这下可是难逃其咎了,给我拿下。”带头的一名捕快一副意气风发的模样,像极了有了银子要去点香阁的花花公子,脸上的表情极其猥琐,雒云似乎只在入城时一只追着他们乱咬的大黄狗身上见过。。
“人不是我们杀的,我们也只是刚好路过,我们恰逢其会。”灯月一时可是乱了手脚,努力地想要澄清自己,“云,云哥哥,他们。”灯月气急败坏地看向了雒云,雒云只是一把堵住了她的嘴,“说过了,自离开那座山后,你以后都要叫我公子,又给忘了吗?”雒云当即给了灯月一个爆栗,疼得小丫头两眼直泛泪花。
“我有四把刀,只是不曾砍过人,官府的人,哼哼,也要讲证据吧,若非如此,和城门口那条乱吠的大黄狗还真没什么区别,我们人就在这,而这尸体死去至少已经有四日时间了。”雒云一把将水中的尸体拖拽上岸,尸体是仰面朝上的,雒云一把翻过了他的身子,只见到那人身子的后背,已经生了些斑驳的绿色斑点,“食尸青苔,非人死后长达三日不可生根,而其身后虽是有生,却是不见得其大片所布,可见得死者的死亡时间在三天之上,五天之内,而我入城到现在却还不到三个时辰,便已经不属于作案时间之内,且入城时的记录,你们也可以去城关那里查阅一下,我所言是否属实,且这尸身于水中浸泡三日,其尸身不腐不涨,若非是修行之人,亦或是有防止尸体腐烂的药剂,但似乎那防腐药粉也就只有官府特有的,旁的人甚至连其中混杂的任何一种药材是什么,也不得而知。”雒云看向了那领头捕快的眼神中有着一种不可置否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