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路都在说跟陶雨绮之间发生的事,而茗叶,也乖巧的在听着,从始至终都没露出过半点不耐烦,脸上宁人的微笑早把泪痕冲淡着;
艳阳高照的天气,亦是最适合出行。
与茗叶大步踏进酒楼,施法换了装束的他,店小二压根就没认出来,还以为是来了什么江湖侠士,一男一女,般配的很,:
“哟,二位客官,打哪来啊?是打尖还是住店,里面请里面请!”
“不用了,我找你们掌柜的聊几句,给她上些好菜吧,她估计饿坏了!”
“好嘞,您里边请,我们掌柜的在账台算账呢,您自己去吧,这位姑娘,您想吃点什么?”
小二打着腔,萧陌是早就习以为常,大步去了柜台,整洁的脸也将莫玟闽莫掌柜给吓了一跳;
至于身后的茗叶,望着陌生的环境有些迷惘,愣了好几拍才一个人孤零零的想找个角落坐下。
店内说书的声声洪亮,时不时变换的语调音色,吸引着食客们的目光,有些喜好听故事的人,更是直接要了碟瓜子,坐在了他旁侧的桌畔。
茗叶寻了个偏僻的边角,刚准备坐下,店小二就赶忙端着茶水过来了,:
“哎呀,姑娘您怎么坐这张脏秽的桌子,切勿沾了晦气,来来我给您换一张!”
被他这么一说,茗叶顿时觉得莫名其妙,这桌子,不是挺干净的吗?
怎就脏秽了?
还不等茗叶开口,待她换了位置坐下,小二边为她倒水,边嘻声打着圆场,笑意吟吟,:
“姑娘您有所不知,我们店经常会有个邋遢的酒鬼过来蹭吃蹭喝,掌柜的怕他扰到别的客人,就每天都特地把那张桌子给他留起来,他那人脏秽的很,一身破布衣万年不换,您这貌若天仙的,可别蹭脏了!”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把他轰出去?”
“额...说来好笑,咱家掌柜的人太好,又好像是跟这破乞丐萧陌有点交情,也不计较这点酒钱,长期以往,他这臭不要脸的还真就把这当成收留所了!”
“萧陌?你说的是萧陌吗?”
小二说的一本正经,可茗叶却听的一脸惊奇;
他好好一个齐天大圣美猴王,怎么会沦为要饭的乞丐?还需要靠别人施舍为生?
到底发生了什么?
店小二见她久久没有回话,顺着她瞪圆了的视线去看,柜台处的莫玟闽好似一脸的喜上眉梢,仿若见了什么不得了的朋友;
就算是相处这么些年,连他嫁女儿的时候,小二也没见掌柜的这么高兴过,这位贵公子到底是何来路?
这俊俏的脸上,五官生的十分熟悉,就连声音也是,可怎么就是想不起来呢?
而莫玟闽见了萧陌,尤其见了这么年轻洒脱的他,笑的如浴春风,几十岁的脸上,竟现出了十几岁的欢愉;
回想起过去几十年,他这家伙,还真是一点没变,就跟当年第一次在树下见到他,只是反观自己,却早已白发斑驳,日渐迟暮,不眠感慨,:
“我说萧陌,这又是从哪弄来的锦衣兰裳,衬得你简直成了翩翩公子,还真是人要衣装啊!”
“额......其实,是雨绮她不喜欢我邋里邋遢,离开的这段时间,为了她我变出了各式的装束,到头来,现在却不知道要变给谁看了!”
“那位陶女侠,萧陌你们两个?莫非?”
“是啊,她本来嫁给我了,后来......被一个三只眼的给抢了去,我现在是去找她,看她愿不愿意跟我回来!”
萧陌说着,没底气的声音在莫玟闽听来,却是恰如听到什么海誓山盟般的好笑,忍俊不禁拍了拍他的手臂,表示鼓励;
可转眼间,就瞥见了孤零零坐在桌子处的茗叶,抬头望了眼萧陌,好奇问,:
“那这位姑娘,跟你又是什么关系?”
“她叫茗叶,是从小跟我一起长大的,但......”
第七十六话,兴土(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