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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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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现实扯碎的长着翅膀的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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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出生的时候,计划生育抓得正紧,政府提倡少生优生最好不生,对超生的人实施“抓、打、罚”三位一体疗法。许多幼小的生命啼声未止便被父母扔进了尿罐。我也不例外,可惜我天生水性好,泡了半天也没断气。无奈之下,父亲只好以十块钱的价格把我卖给了一对不会生育的夫妇。

    在农村待过的人大概都知道,若是母鸡不会下蛋,就需要在它的窝里放一个圆圆的类似鸡蛋的石头,俗成“引蛋”。这样母鸡就会发现自己除了和公鸡调情之外还有下蛋的功能,然后义无反顾地下出蛋来。没想到这办法放在人身上同样管用。那对不会生育的夫妇把我抱回家不久,就弄出了自己的孩子。

    然后我就成了多余的。他们打算把我退还给父亲,可是父亲卖我的时候没有开发票,我又无灾无病不属于三包范围,于是矛盾产生了。他们争吵着,唾沫星子喷了我一脸。可怜我那时太小,如果那时我会走路,我一定悄悄地走掉,我最不喜欢给人添麻烦了。后来,那对夫妇硬是把我扔在我家门前老槐树下废弃的磨盘上,理直气壮地走了。母亲心慈,顶着父亲的骂声把我抱回了家。然后父亲被迫交了一千多块钱的罚款。再然后跟所有的农村孩子一样,我玩着泥巴拖着鼻涕磕磕绊绊越长越大。

    与农村小孩子不同的是,我特敏感,屁大点事也会被我引发出无限感慨。识字以后,我爱看小人书,就像现在的小孩子痴迷漫画一样。那时为了看书的时候不被人打搅,我常常揣上手电筒和小人书溜到东厢房的衣柜里。有一次我不小心在衣柜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我以为爸爸妈妈一定在外面疯了似的找我,可是出去一看,人家早钻被窝里打起呼噜了。这事情让我伤感了许久。小人书是向邻居王二借的。那是个雕刻艺术家,他喜欢雕刻小人书上的人物,小时候我很钦佩他。不过这篇文章跟他没多大关系。

    我是在离家百里之外的一所私立大学读书。那学校真叫烂呀!我们八个男生挤在一间不足十平方米的寝室里,早上放个屁到晚上还没散尽,大有余臭绕床三日不绝之趋势。食堂也很小,打饭要排队,一不小心就会溅上一身汤汁。教室和厕所倒称得上宽敞明亮,可教室里一天到晚都闹哄哄的,厕所又不宜久留。所以喜欢独处的我只好翻墙到校外的小树林里散步。也就是在这里我认识了邻班的李小白和同班的栀子。当时他们俩鬼鬼祟祟地躲在一棵巨大的松树后面聊天。

    李小白:做我女朋友吧!我会给你幸福的。我们一起去仗剑走天涯。

    栀子:我们才刚认识哦!

    李小白:没关系的,感情可以慢慢培养,过程可以省略。

    栀子:你带我来这里不是谈诗歌的哦?

    ……

    我懒得当灯泡,转身欲走,却被眼尖的李小白发现,居然还叫出了我的名字。我相当惊讶。因为刚开学不久,同班的人尚且不熟,隔壁班的他又是如何晓得我的名号的?因为刚才听到栀子提到诗歌,我就答应李小白坐下来聊聊。其实我当时对诗歌的认识仅限于几个唐朝的诗人,所以当李小白神侃卧轨的海子和疯掉的食指的时候,我只能哼哼哈哈地敷衍过去。侃完诗歌侃教育。第一次接触我就领略到了李小白同志的三寸不烂之舌。但我想他多半只是说给栀子听的。

    栀子坐在我后面一排靠窗的位置,那里光线好,噪音小,很适合看小说。相比之下,我的位置简直是腹背受敌。同学口中连绵不绝的单词和公式像一种咒语,搞得我心烦气躁,几欲抽人。我渐渐觉得李小白那天在小树林里说的话也不无道理:等待我们的是长达三年的加工,然后合格的送到研究生院校再加工,不合格的就被淘汰到社会上。就像我们小时候玩的玻璃球,出厂前要被不断地打磨,直到棱角尽失。你看看那些好学生,就像一个模子做出来的,身如虾米,眼如死鱼。

    我们班主任是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不及格、上课不认真听讲都要罚款。所以每个月提前预付了一百块钱之后,我就可以在所有时间随心所欲地看小说,自习课时也不会有人过问我的去向。其实大多数时候我是被栀子拉去当电灯泡。她好像不喜欢李小白,但也不讨厌和他在一起。毕竟这学校有趣的人实在太少了,李小白好歹也算是一鬼才。他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曾拜读过他的文章,里面经常出现这样的句子:我疼得千山鸟飞绝,饿得手可摘星辰。

    我觉得这除了能证明他记得不少诗歌之外,再嚼不出别的味道了。可他的语文老师却称赞他想象力丰富,有李太白之遗风。还有这样的句子:我郁闷地看着同样郁闷的你感到更加郁闷。我津津有味地看着你津津有味地啃着鸡腿感到更加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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