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听到她们的选择,连忙走了过来,说道:“那两个人是亲兄弟,鼓手大一点,但是他有前科,他以前是黑,道的,曾经因为聚众斗殴进去过;贝斯手以前出道过,后来因为内部纠纷,他被踢了出来。要不是那个鼓手打得实在好,公司是不会留他的,但是一直以来都没有人愿意和他们组队。”
“没事,就他们两个。让他们搬到公司宿舍去吧,另外,给我们也准备一个房间,后天开始练习,安排他们明天和我们见一面,总要先认识一下。”看了这么久,倾梦三人的肚子都饿了,再拖下去,恐怕明天还得接着看,很累的。
“ann姐再见!我们先去吃饭了。”语毕,沁沁直接拉着倾梦和倾瑶的手跑了,真是‘疯’一样的女子。
跑了没多久就停了下来,沁沁用手机查了一下环境好、食物味道好的平价餐厅,然后就‘拖家带口’的去了。虽然身处美国,但是美国也是有日式餐厅的。
晚上步行回到家,三人便开始收拾东西,毕竟要在公司宿舍不定期居住,一些日常用品还是要有的,所以倾梦才说后天开始练习,因为明天可是很忙的。
事实上,自从决定成立乐队后,三人都变得很忙。倾瑶要学习电吉他,沁沁要学电子琴还有学业,但都没有倾梦忙,倾梦不仅要学习唱歌技巧,还要学习怎么当一个好的经纪人。
=====题外话=====
我是小魅。本来这两个人的名字从很久以前就叫小雪想了,到现在还没想到qaq,小雪说暑假去上海,羡慕。魅魅非常迷汉服,可素买不起tat,家长会之后你们就见不到魅魅了,有没有一起组队去天上的?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