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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如月悠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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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辉岁月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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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南小悠,我是个自由主义者,总做着关于自由的梦。

    如果可以选一样超能力,我希望自己可以飞,总梦见自己坐在那云端之上,往下悠荡着快乐的双脚,俯瞰这人世的繁华。

    我凡事总随了自己的喜好,人生短短,但愿不负光阴、不负心情。

    我从小到大生活着的小山村,没有那么多有趣、刺激的新鲜事儿,也没有那些灯红酒绿的诱惑,更没有那只争朝夕的奋斗少年。

    于是,自我懂事时起,我便想着走出去……

    我有一个闺蜜,男性,长得好看,特好看!

    可不是么?他皮肤天生的好,肤白,比我还白,一双深海似的清波无痕的眼睛,他鼻梁秀挺,尤其一双魅惑的嘴唇,不笑的时候温柔,笑的时候蛊惑,他认真学习的时候,全世界也扰不了他的静,我最痛恨的还是他那股书生气,分明长得自信,偏偏不招摇,还彬彬有礼。我恨自己怎么就和他成了闺蜜,因为每每到哪,只要与他一起,他吸引了多数人的目光,自高中就这样.......

    我跟这座城市的女孩不一样,原因是我的出生地——南山,那是一处很遥远的、很偏僻的山村,我们那只有十几户人,山上只有一所学校,而且还是所年代久远的中华传统武术学校。

    这所武校虽然不大,不过历史足够悠久。学校的门头现在想想也是绝了,赫然几个大红字名曰:中华传统武术学校。只不过武校教授的只是些简单的文学、历史知识还有一些做人的道理,连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程度都算不上,因为没有数学老师,更没有英语老师,然后就是些强身健体的拳脚功夫了,用我的说法就是: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上午之乎者也,下午呼呼哈嘿。上午谦卑识礼,下午争斗不休。

    因此,我便长成了这样一个总悠悠飘荡着寻寻觅觅,却总又迷失自己的矛盾体。

    一直到我16岁时,我的父亲终于下了决心将我送出去读高中,听说那是一座一线的大城市,也刚好因为他在这市里的高中学校——汤明高中认识一个自然学科老师。听说那自然学科老师曾经来过我们村做科研,山里迷路后遇到我父亲,算是有几顿饭、几碗水的恩情,也是他跟我父亲说不该让孩子一辈子生活在这山沟沟里......

    于是,我爸几乎倾家荡产,带着我翻山越岭,乘了这辈子第一次乘的火车,将我送了出去……

    高二那年我们文科班来了一个从国外转学来的小子,说是个美男,整个学校瞬间炸开了锅,教室的门窗口张头张脑全都是来观望的,那小子长得清瘦,竹竿似的,我当时想一个男的长这样也太秀气了点。

    我那时在学校里混得也是不错的,主要是因为:第一我农村出生的,皮糙肉厚,从不矫情,班级卫生基本属于我的活;第二,我这人待人热情,爱交朋友,处处笑脸对人,对谁都不生分。我们南山村,家家大门敞开,门户之间都是熟人,来往密切,可不像这城里人,对面邻居不相识。身为中华武校毕业的南山人,我从小学到的道理就是:一要照顾弱小,二要勤俭节约。

    吴菲是我在汤明高中的第一个朋友,他是吴老师的独女,吴老师也就是那个我爸认识的自然学科教授,我进了学校之后借住在他家,因此也和吴菲成了闺蜜,我俩几乎形影不离。

    她说她第一次见我时,几乎被我的土包子碎花布外套雷死!当时她还问我这身衣服从哪买的,我回答她:是我妈亲手做的新衣服,就等入学的时候穿,她再次被我雷到了,她说我是从民国时期穿越过去的。

    吴菲是个名副其实的美人胚子,头发还自然卷,大眼睛长睫毛,小脸和娃娃一样的嫩,连我这个女的第一次见她也被她惊艳到了。

    第一次住进吴菲家时,我激动得一个晚上没睡,看着那璀璨的屋顶灯,觉得自己入了一个缤纷的世界。

    一年将过,我也没多想家,我爱死了这城里的生活,那么舒适便捷,那么多好玩趣事!

    最喜欢吴菲,她那洋娃娃小脸嫰得能掐出水,我就爱捏她脸,没事总喜欢捏一下然后跑,吴菲就会气急败坏地满教室追着我打。

    吴菲也爱死了我,原因是有一次她带我去网吧,遇到一个无故抢座的,那男的直接将她从位置上拎起,还对她骂了难听恶心的脏话,有些脏话我听不太明白,当听到那人骂她“贱人”的时候,我一气之下直接飞腿将他连人带座踢翻在地,那人刚开始错以为是自己来不及防备才被我撂倒的,站起身就要揍我,只是他拳头还没到我脸上却落在我手里,我一拧他就痛的嗷嗷叫了,愕然羞愧地离开了我们的座位。吴菲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后来迷妹似的,拉着我的胳膊再也不舍得放。

    虽然我那时给人感觉很合群,只是有一点不管我怎么努力也晚了,便就是学习成绩。

    我进了这所高中才知道算术这门学科原来可以这么复杂,函数是用来干嘛的?英语又是个什么玩意儿!!我从一开始玩命的补习,不耻下问,吴菲读小学的小表弟也曾是我虚心请教的对象,可惜毕竟比别人落后了多年,还好语文、历史这些学科稍稍能撑着点,然后安分守己做个差等生,不被学校开除,也算对得起这学费了。

    所幸,我不是唯一的差等生,另一个同我等级差不多的,也就是这个从国外留洋回国插班的小子。

    听吴菲说这小子他家曾是富翁家庭,他爸在比利时、英国都有公司,不过,那是曾经,后来他家的生意遭遇了经营危机,他爸还因各种税款、专利什么的问题给关了起来,听说还判了刑。所以他和他妈才会落魄到被遣送回国,而且,也借宿在学校一个亲戚家。

    他名字叫叶孝卫,一开始,我以为从国外念过书回国的会很厉害什么的,没想到他除了数学和英语,其他学科比我还屎,我好歹能写作了,这小子连个标准汉语都不会说,操着一口生僻的口音,还不如小学生!

    记得他第一天介绍自己时,一个字一个字的拿捏吞吐,大家几乎忍着肠子打结听完,后面休闲区几个同学表示:听他介绍完自己,有些想上大号!

    我,作为休闲区的一份子,是第一个在听完他个人介绍时立刻笑翻的,且笑得挺大声。

    所以,他这个差等生,也被分到了休闲区,休闲区意思就是老师让你该干嘛干嘛去,别影响其他同学冲高考,我们于是就这样成了同桌,也算是同病相怜的两人。

    班主任说,之所以让他做我同桌,是因为第一天时我嘲笑了他,且嘲笑得最大声。班主这要让我明白嘲笑人是不对的,得好好改,所以干脆让我俩坐一起,慢慢磨合。

    他英语真的好,跟我的汉语差不多,因为英语老师那天上完课,还特地下来请教他关于发音的问题,我想这样的安排太好了,他可以教我英语至少。

    我是这样想的,他教我英语,我教他汉语,帮他提升说话能力,这是我强项,当然,这不是我唯一的强项。

    我,体质好,底子好,全校摔跤大赛冠军得主,打架,一个顶三,有可能顶五,顶十吧……是以,只要有我罩着,没人可以欺负得了我的人。

    后来发现,这人是个闷葫芦,我想可能他家中糟了变故,所以比较郁闷,他不怎么爱说话,我这种自来熟,跟女生搭讪分分钟的事,可是他再瘦弱也毕竟是个男生,我同这类长得清高的异性还是有些距离感的,是以,我也不太好意思主动去说什么。

    我性子算咋呼的,他性子真静,难怪班主任要我们好好磨合,想来,主要是想让他,将我磨平了。

    他坐我旁边,我能闻到他身上淡香的味道,他总爱穿白色的衬衣,单薄的一身,衣服特干净洁白,衬得他人更白,而且他瘦,我能看到他手腕指节间骨骼分明。他真不爱说话,偶尔我站起身让他从我身后走进去他的座位,他也只礼貌地说声“谢谢”,我只笑着说“小事,不用谢!”,除了这个我们没有其他交流,也对,我要是他,也尽量少说话,毕竟那一个字一个字的生僻发音的确太奇怪。加上,我毕竟嘲笑过他,多少有些不大好意思。

    这儿的冬天不如我家乡,我家乡就算积了雪也没那么冷,这儿虽鲜少下雪,但是冷风吹起来都是入骨的,还好我有大棉袄,我妈给我做的,虽然不能穿外面惹人笑话,但裹在里面严严实实确也暖和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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