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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三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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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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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合同签完明师还有点儿懵神,虽然她肯定宫墨找了关系让开发商同意把这套房子卖给他们,可她已经作了买不到的准备结果却买了,这种惊喜实在太让人开心了。

    送走宫墨明师之后谭添忍不住暗暗感叹,太子爷就是太子爷,到底不是普普通通的有钱人,那么多人想买日月楼进都没有进去看过,他一个电话就搞定了,真土豪的世界有的是想不到。

    “谭总,日月楼真的能卖给他们吗?”

    谭添像听见火星语一样看着身边的下属,“不卖给他们难道卖给你?”

    “不是。我的意思是,木总不会怪你吗?”

    谭添转身朝销售中心里面走,木总?呵呵,就是木总亲自给他打了电话。

    回家的车里,明师轻轻捶着自己的小腿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跑一万五轻轻松松的她竟然会有点腿酸。捏了几分钟后,酸疼缓解了不少,刚刚坐直身体想到yt园的房子,又伸手把合同拿出来看,白纸黑字让她最开心的不是房产的具体地址,也不是房款那足够让普通人望而却步的天文数字,而是签字页她的名字和宫墨的名字在一起,她并不在意拥有房产50%的所有权,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和他在并列在一块儿的感觉。就像此时,他在她的身边。

    “晚上和朋友吃饭的时候穿双平底的鞋。”宫墨瞟到明师的鞋子,坦白说女人穿高跟鞋的确漂亮,但如果她不习惯的话,穿平底鞋他也很喜欢。何况,她一米七在女人堆里实在不矮,没必要为了增身高而穿高跟。

    明师看了一眼自己的高跟,“嗯。”

    她的高跟鞋并不算多,工作的时候低跟更为方便,有时候配合特定场合服装需要也是中跟就足够了。上次回令清璇那边吃晚饭,给她量身的宋佼就建议她尝试习惯高跟鞋,觉得她的平底鞋配礼服并不完美。令清璇也发觉每次见她,她都是一点点跟高的鞋子,洗脑似的念了她好几次,仿佛每一个不会穿高跟鞋的姑娘都要被剁脚。

    “呵。”

    宫墨轻笑,难怪近几天她上班都是穿着高跟鞋,原来是为了穿订婚宴的礼服找感觉,“我妈的话你不用放在心上,佼姨的话就更不用在意了,怎么舒服你怎么穿。”

    明师又看了一眼鞋子,虽然穿起来走路腿酸,但高跟鞋有一点好处。与他对视的时候感觉不错,是一种穿平底鞋给不了的感觉。

    “嘿嘿。”

    听到明师像只偷乐的小兔子,宫墨好心情的问她,“笑什么?”

    “我现在觉得自己好有钱。”

    这样就觉得自己有钱了吗?宫墨带着笑意,说道:“其实你可以对我的期待再高一点。”

    “我相信你会自觉的不断进取,现在我更期待看到装修后的日月楼是什么样子。”明师稍稍想象了一下,住在那儿设计灵感估计要如泉涌一般吧,又或者会让人变成千年‘老宅’。

    “对了,你是找了开发商老总买的这套房子吗?”

    “嗯。”

    明师问,“之前就认识?”

    “明哥儿的大哥。日月楼是明哥儿和yt园设计师一起完成的,他从小就有鉴宝天赋,承了老木总这方面的爱好,见识过很多古宝,包括楼阁宫殿那些,设计那栋楼的时候他就从古代建筑里借鉴了一些巧妙之处,你应该看出来了吧。”

    明师点头,的确。

    “木家是打算留着这套自住吧。”

    日月楼大得足够一大家子住在一起,如果不是考虑到以后会有孩子,她和宫墨两人住那么大的房子会显得格外的空。即便是她生两个孩子,这套房也大得过份。木家留着不卖也不难理解,地理位置佳,设计堪称完美,格局也不是一般别墅能媲美,对于不缺钱的木家,自然更愿意留在手里。

    “老婆,从现在起你是日月楼的女主人。”至于木家之前准备给谁住,又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她不必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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