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末日猎杀者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六章 识破身份(1/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晚上大家都轻松了一下,夜里睡觉的时候,成峰和张峰发现同屋的陈南和尚南两个人不见了,不过两个人倒是没什么可担心的,毕竟现在凭借他们两个人的实力,就算是极强的对手想要撤离还是比较简单的。

    而这两个人究竟去了什么地方呢,原来晚上休息的时候,两个人彼此找上了对方一同选择了一个相对而言必将僻静的地方,这个时候,可以看到尚南坐在一棵大树下,儿陈南也坐在他的对面,两人并没有选择出去战斗。

    “你也经历了那场游戏的洗礼?”最先打破僵局的陈南。

    “没错,看来你也经历了。”尚南听见陈南的问话直接就明白了对方话中的意思,同时也意识到了对方也同样是经历了的人。

    “你是不是也得到了一瓶药剂,那瓶药剂你都给谁喝了?”陈南看着尚南,因为只陈南心中一直都有一个疑问。

    “谁都没给,包括我自己都没喝。”尚南说着,从怀中将那个毒素抵抗药剂取了出来。竟然还未曾开启过。“怎么,你的已经喝了?”尚南的语气中竟然有种不可思议的意思在里面。

    “你的意思是那个东西不能喝吗?”陈南听见尚南的语气之后,一下子像是意识到了什么。

    “不是不能喝,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看来你那天经历了那场游戏之后,就再没有关注过那张光盘?”尚南一副我服了你的意思,“因为在游戏的最后,如果你自己仔细看一下,你就会发现那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在原本空白的光盘上会出现一些标示,标示的大体意思是,一瓶药剂最少要两个人一同服用,服下药剂的人将会当场被能量撑爆,而且服用后经历的痛苦将会是普通人的五十倍。之后光盘就会消失,当然如果还是放在电脑里的话,电脑也会跟着一同消失,至少我的桌子就是那天不见的。”

    “我靠,原来我被骗了。”陈南说着还做出一个怒不可遏的神态,“那你留着这个瓶子还有什么用?”陈南看着又看向了尚南。

    “现在是没有用了,我保留这个的目的不过就是为了找到一个和自己相同的人,这样至少能够让我自己心里好受一点儿。”说着,直接将瓶子摔在了地上,因为已经过了保质期,瓶子里已经变成了水。

    而现在陈南终于能够将脑中的一个谜团打开了,原来自己竟然经历了他人五十倍的痛苦。“你以后有什么打算?”陈南不知道为什么,这是第二次想要留住一个人,第一次是见到徐老那次。

    “我也不知道,自从师父死后,我就成了一个人,这也是为什么见到张峰之后,总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但是现在我好想完全失去了目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一种生活,本来之前就是想将社员们活着带出来,现在既然遇到了你们,我想那些社员也就有个安全的地方了,至于我,我可能会离开吧。”尚南站了起来,看着天空。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天空越来越昏暗,总是有股乌云密布的感觉,总是给人一种朦朦胧胧模模糊糊的感觉,让人心中不免产生一些压抑的感觉。

    “自我放逐吗?”陈南,“这可是末日之后啊,没有人清楚下一步是什么,也许是无底深渊。也有可能是光明彼岸,难道这种时候我们不能联合起来吗,你没有发现吗?即使说我们这种人幸运,但是,看看我们面临的怪物,就连我们抵挡起来都感觉头皮发憷,你让那些没有经历过的人去如何面对?”陈南对于尚南这种态度很鄙视,但是他似乎忘了,在一个月之前,他也曾经是这种感觉,将朋友带着安全就足够了,但是这真的足够吗?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你只是将你的朋友,带入了一个更大的火坑,这里安全?谁都不敢保证,难道这种时候你还没有发现自己的兄弟对自己的依靠程度吗,既然我们能给他们开出一片安全的路,为什么不能一起携手去做呢,至少能让更多的人活着,我这个人可以说没有什么大的志向,只要能活着就足够的,当然如果能让我的亲人朋友,兄弟同我一样活着我会更高兴。”

    听见陈南的话,尚南什么也没有说。

    陈南突然有种很憋闷的感觉,感觉如同和一个石头在聊天儿,根本无法改变他的意愿“你知道吗,你知道那种亲人兄弟变成变异者是什么感觉吗?那是一种伤心的,无力的疼痛,那种为了生存不得不解决掉自己的兄弟的情景,你想要看到吗?我们现在完全就是这种情况,没有足够的武力,现在我们是自身难保,怎么去关心那么多兄弟,一旦你的兄弟变成怪物,我只想知道你会怎么做?”陈南说的更气愤了,甚至其中有种悲凉的感觉。

    “好的,我跟你干了。”终于在陈南说的有些口干舌燥的时候,尚南还是被打动了,“不过我要知道你是什么类型的。当然是游戏中。”说着他先将自己的手伸了出来“法系,魔法师”一个六芒星图案出现在尚南手中。

    “近战系,武道家。”说着,陈南也将自己的手心图案亮了出来。这还是陈南在这段时间才发现的,原来这个图形只有自己能够看得到,别人根本看不到,但是现在陈南知道了,除了自己外还有同自己相同的一批人也能够看得到。
第十六章 识破身份(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