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
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7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
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
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
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
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6年9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第
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
改〈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等七
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