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看一眼那边安静认真的她,再看一眼那个书名,再看向他手里,她写的文字:喜欢的男生,绝对不要那种太帅的,太有钱的……要青涩,认真,热烈……
卫觉易几乎笑出声来。
这本书,是她五年前写的,里面的情节,从一开始就很狗血,很套式,她为了挣钱才写的。
并不是什么值得认真对待的书,但是很火。
但是在他看来,却比很多看着很精致,实际上很烂的书要好很多。
至少,这本书的态度跟她本人很一致:自知,并不自以为是。
而且,以他的视角看,还可以看到她的个人表达:
喜欢的男生,绝对不要那种太帅的,太有钱的……要青涩,认真,热烈……
是的,那个时候的他,并不热烈。
很多符合她这个要求的男生,跟他一样地喜欢上她之后,都让他花了很多的精力才料理干净。
他记得很清楚,最开始是一个打篮球的学长。
那位学长穿着球衣,抱着篮球,一身的汗水满脸的自信和兴奋地找到在教室里趁着课间的时间瞌睡的她,跟她告白。
“李应玥,我也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学长的表白很酷,仿佛她的反应是听见了,用力地揉了揉自己粘着胶水的眼睛,然后胶水掉落,眼皮成功地合上了,睡得鼾声起来。
那位学长,原本很笃定的表情变得有些尴尬,身后一群篮球伙伴,都付出‘嘘’声嘲笑他的境遇。
当学长想再叫醒睡倒的她,问清楚她的态度的时候,卫觉易默默地站了起来。
他最近比较忙,竟然没注意到这件事。
只知道,很久之前,她去看过一场篮球比赛——本来,她一天的行程,除了上课,去跆拳道馆,就是窝在教室或者宿舍打字。
这个学长,是从那场篮球冒出来的人物吗?
“学长你好,她是我的女朋友。”卫觉易淡淡地说道——他需要抬头,虽然他也不矮,但是这个人太高,至少一八七。
“你的女朋友?”那位学长瞪着卫觉易,觉得这个家伙很面生,完全搞不清楚来路。
什么情况?
他的那帮狐朋狗党的,不是调查过这个女生,听说,是无主孤坟吗?
那眼前这个,个子不矮,且长得精致得要死的家伙,是鬼吗?
卫觉易从他脸上一闪而过的表情和眼神就确定了他的来意——这个学校的女生不多,男女比例是三比一。
也就是说,三个男生比一个女生。
按照近水楼台先得月的规律,学校里几乎所有的女生,都会被三个男生盯上。
常常长得很普通的女生,都有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
这样的情况下,单生的女同学,几乎是没有的。
更别提,他们学校隔壁,全部是理工学院,那些学校,几乎就是光棍学院,只要有空,就跑他们学校来抢女生。
所以,这位高高的帅帅的学长会单身,并不是什么让人意外的事情。
但是,这位学长,却对李应玥并不了解。
就他刚才的反应,是懵逼的,诧异的。
而且,他方才的表白,是笃定的——笃定李应玥喜欢他的,所以他才说,我‘也’喜欢你。
“是的,我是她的男朋友。”卫觉易笃定地说道,正好一阵风吹进来,撩起了李应玥的头发——那个时候,她还是长发——卫觉易将自己的外套脱了下来,盖在李应玥身上,然后放低了音量说道:“学长,我们出去说话,好吗?”
学长同意了。
一群个子很高大的男生围着卫觉易,到了学校的森林里——这个地方,男女朋友常常来约会,男生跟男生,女生跟女生常常来打架。
第五十七章 陈年旧事(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