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在黑夜里,李应玥也能看见他优美的身体线条——这个时候,她的心里再次响起,那个词语:暴殄天物。
虽然,她知道,自己的身材,并没有很糟糕——但是,她生过小孩,胸部确实下垂得厉害,绝对不是少女那样紧窒和光滑。
更何况,他还有堪称绝色的容颜和三商都很高的脑子……
是的,外人都只是被他的长相吸引,接着他拒人千里的气质,加上律师身份的威慑,行事又低调仿佛隐形的禁欲美男。
所以她不觉得他的喜欢,是她理解的,充满烟火味的,真实的喜欢。
他每次说喜欢她,都让她觉得突兀,仿佛是个跟他完全不搭调的冷笑话——所以她要么自动省略,不必回应,不必羞怯,不必拒绝——人嘛,有点毛病,很正常。
她不是象牙塔里的公主,眼里揉的下沙子,肚子里撑得下乱子。
早年间,她见过很多的流氓,真正的流氓。
光大学校园那条旧街,她就碰到过两次确实向女人下手的流氓。
所以,她在咖啡馆碰到那个流氓,会那般镇定。
大千世界,那男女女,会遇到一些人渣,总不是什么太罕见的事情。
在能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奋起反抗就是。
面对流氓,惊慌失色,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所以,她也没有在他面前,来什么欲拒还迎的套路——这四个字,同样比较适合青春少女。
她不至于来者不拒,就算是三十岁女人最矜持的矜持了。
只是,他突兀地出现,免费接手她在别的律师眼里是烫手山芋的案子,还跟她表白,还待她极好,还跟她结婚,是什么情况?
或者,他只是个善良的侠义的律师。
然而,他对她的好,早远远超过善良和侠义在一个人身上的最大值——他再善良再侠义,或者再流氓变态,也不至于跟她结婚吧?
啊,真是一团乱码,拷问着她的良知……
本来,就他个人状况来说,若没有跟他睡过,他拒绝了那位绝色有钱又痴心的费小姐的行径,足够让他被定义成一个需要跟女人的婚姻来掩饰人生的同性恋了。
那么一切都比较合情合理了。
她有孩子,他就可以要一个名义上的婚姻,然后过他自己的人生了——她刚好符合这样子的标准。
她有那么一刹那,是这样想过的。
如果是这样子……怎么可能!
他跟她睡的那夜,分明是初夜——是的,她碰男人不多,但是她确定,那是他的初夜。
好吧,她其实是因为两人性魅力上的差距来倒推他对她的情谊——猥琐的是她。
猥琐的她看他的身材,真的很好;猥琐的她,看他的情谊,却总是觉得扭曲。
是的,是她不能理解痴心一片,在经历了那样的婚姻之后,她对于痴心这种事,是很难有任何的好感的。
唯独在睡觉这件事上,她觉得自己的三观非常地正常,起码,跟他是契合的。
比如,他现在的热情反应,就是佐证。
事实上,她最初见他的时候,就知道,他的身材很好。
他的肌肉,比他本人热情多了。
上次两人亲密的时候,就看到过他的肚脐,那个位置,简直重新定义了肚脐作为黄金分割线的意义——从肚脐往下看,腿太长,腰太细又紧,还有人鱼线。
当然,摸起来感觉同样地好……
那感觉让她在之后的夜里,总是反复地梦到——那段时间春梦的频率之高,让她终于相信,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这个毫无根据的俗语的可怕。
同时她又觉得自己很低级,是纯粹的感官刺激的奴隶。
因为,即便听着他对着她滔滔不绝地说着律法的知识,她只觉得厉害,是她能力范围外的厉害,却也并不觉得他有多有魅力——她去律法系旁听过,说这些逻辑严密的言论的人,一整个班上都是。
第五十五章 清心咒戒(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