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回了个消息,对宿舍的一个女生说,我不回来了,别担心,我在外面挺安全的。
然后闭上双眼准备小睡一会儿。
他坐在床边玩手机。
过了一会儿,我的睡意正来。他趴下在我耳边说他哥让他出去玩儿,然后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说不去我在这里等你。
一起去嘛。
我就在这里等你,我有点困了。
不远的。
在哪里?
昨天带你去的那个某汀广场。
我坐起身来,揉了揉眼睛。
他站起在我面前,以相拥邀请我,我嘴角上扬,就投入他怀里,和他紧紧相拥。
有一次聊天,他说,你知道吗?那一次我抱着你的时候,感觉拥有了全世界,我在想能不能再抱紧点,再抱紧点。
谢谢你伊莱,我当时也觉得我快拥有了全世界。
他问我冷不冷,我摇摇头。
还是穿着吧!然后递给我穿了一件牛仔衣,他说这个你应该可以穿的,于是我穿在身上,刚刚好,袖子有点长了,不过还好,算上去就行了。
他也批了一件外衣。
他提着溜冰鞋,出发了。
他牵着我的手。
我想到要见他的家人有点紧张。
在等电梯的时候,他拉着我的手,手心里全是汗,我问他是不是紧张。
他点点头,说,我们这种在部队里的,训练习惯了,别看我很淡定,其实我超级紧张的。
电梯到达了一楼。
我们走路过去。
有次门口又遇见了他的三哥,他们又在聊天。
回语我听不懂。只耐心地等着他俩对话结束。
对话结束后,他走向我,问我刚才听懂了没有,我说没有。他说你猜猜。
大概就是问你去哪里?干什么?
差不多,我哥刚才就是问你是谁?我说是我朋友,带你去转转……写到这里,他翻译的其余内容我记不得了。他又重新牵着我的手,我们一起开心地走在大街上。
我走在他身旁,觉得全天下我最安全,最幸福,最快乐,最平凡了,最满足了。我不再畏惧人群,我不再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世界里。
那一刻,我觉得这就是我向往和追求的幸福:和喜欢的人牵着手,一起走在平凡的大街上,路过人群,我们有我们的平静,我们有我们的悄悄话,我们有我们的方向,我们有我们的小幸福,不受他人打扰。
以前,我像羽毛那样在空中飘,受着地心引力下落,找地面停落。
没有和他一起行走的时候,我觉得,我就像一片轻飘飘的羽毛,风往哪里吹,我就去向哪里,然后一直下落,想停靠在某个人身边,想尝试着寻找我想要的结果。
如今,我的手在他手里,我们往一个地方去。
到了熟悉的某汀广场,我的双眼四处搜索着他的家人,想到我就要见到兰州拉面店里的老板了,心里有点小紧张。
他对我说,等会儿我哥见到你,肯定会说,诶,怎么是这个小姑娘,这不是经常到我们店里吃面的那个吗?
我穿着他的牛仔衣,裹得恰到好处。
我问他们呢?
他就指指在树下换旱冰鞋的熟悉的人。
他嫂子坐在旁边的石凳上面,低头不停地刷着某个社交软件。
他坐在旁边的树下一圈的水泥上,然后迅速换上鞋子,就站起身在广场上溜圈。
广场被四角的大灯照得很亮,这种光亮不像是白日光,是那种可以隐藏点什么却又坦白、是情人之间暧昧的情调、是青年暂时停留的叛逆……
广场的另一边,一群人自由滑翔着,他告诉我那些都是高手。然后我就看见有个高手在炫技。
他穿著一身黑,没有穿外套,然后穿着旱冰鞋,人显得特别高,比例很好,我想,不愧是特警,看着很壮实。
灯光下,我有点不敢相信他是真的,更不敢相信他是我的。
他溜了一会儿就回到我身边来,然后又转身继续向远处滑去。
我把他和那晚的光一同锁在眼眶。
他的影子从远处向我飘来时,我看见他深情地向我凝望,越来越近。我站起身来迎合他,然后他张开双臂向我来,越来越近,像电视上梦幻的镜头。出于他脚下不稳定,我就没有让他的拥抱完整,而是抓起他的手。
他说你牵着我跑,我就慢慢跑着,我感受到了风,然后加速跑加速跑,耳边的风就越来越大,将我脸庞的短发向后吹起来。他的手被我牵着,我们向着一个方向跑着。
跑到广场另一个的边缘,在一个款式的石凳上坐下来,像坐在床沿边。他在我左手边,我们深情凝望,他紧紧抓住我的手,然后低着头闭上眼睛吻了一下,一次不够,他就吻了很多次,那动作很缓慢很虔诚。或许他正在祈祷吧。
伊莱本身是一个虔诚的回回,他在老家时是要祈祷的,他也常常和我聊回族、回语、麦加……
到此为止,我们都没有对方合适的称呼。
然后多数时他只是看着我,并没有称呼什么。
他这样看着我,我庆幸自己化了淡妆,在这个夜色撩人的夜晚,他眼里的我,应该会挺美的。
我俩就坐在广场一角的石凳上,然后静静老子的对方。我那一刻都觉得他一定是上天安排好的,也能想象到我们以后的日子一起携手同行的模样。
他说我们走吧,他哥叫他出来,我们两人却离他们远远的不好。于是我们又起身,然后他说你跑,看我能不能追上你,我就开始小跑,然后察觉到他加速快追上来时,我就加速跑起来。
他还是没能追上我,而是慢我一点点,像是守护。
我先跑到三嫂坐的石凳上坐着,然后他才追上来。
我有点儿累了,然后静下来调整呼吸,呼吸呼吸着我就开始发呆了,他进入我的视野时,我依旧心满意足地盯着他,他又是如此,在远处溜了一会儿,就调头往我身旁来。
这一次我在发呆,余光里只有个黑影在匀速运动,我很安心我知道是他在向我走来,突然,我感受到一个吻落在我的头上,我从无端的中回过神来,感到幸福万分,这个动作大概他的哥哥也看到了。
很久之后,我每当想到这个仿佛能锁住幸福的感觉,依旧能够倍感幸福,并且能够在我俩闹不愉快时坚持走下去,坚持相信他爱我我也爱着他。
有朋友说,你们才认识这么短暂!
可是,我把短暂的每天里的每秒都延长来感受幸福,捕捉着爱,所以即便是一天,我也有3600秒的幸福时光。
谢谢你,伊思曼伊莱!
这天晚上有点神奇,因为我感觉到了见家长的温馨与小紧张,并且这份幸福来之不易,不再是我所担心和迟疑的短暂;因为见了他的家人,这短暂的幸福竟然给我永恒、平凡的感慨。
回来时,他买了雪糕,买了水果。
我说自己不吃冰激凌,他说好吃的不吃会后悔。
俩个人,尤其是情侣在一起冬天吃冰激凌之类的夏天食品,会很浪漫吧,这也是很多情侣的体验,这像是青春里遗憾的弥补,是我青春的弥补,不知道是不是他的。
他握着我的手时,手心依旧是湿的。
回到房间,我更加累了困了,于是将牛仔衣脱下递给他,他就挂在门后面,然后坐下来将冰激凌的包装撕开,我看到他手里那个可爱极了,于是我就明目张胆地抢了过来,“我不管,我要吃这个。”我把自己手里那个递给他,我的冰激凌不是冰激凌而是雪糕,还有小木勺子,没有冰激凌尖尖的形状。我一并把勺子也递给他。
他就笑笑,然后默默拿起勺子吃了一点就放在床头的桌上,歪头捂着脸颊。
怎么了?
冰得我牙疼。
看吧,让你买!
我说那你等它化了再吃。
我优雅地吃着,尽量克制住自己的举止。
没吃完就扔掉了。
他也是,没吃几口就扔了。
他说,以后我就认定是你一个了。
我说你是个军人,不许反悔!
他说绝对不会反悔。
他说:“那我就从此把你一个人锁进我心里,永远囚禁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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