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还喜欢她吗?”我像500只鸭子。
“喜欢。一个人在一个人的心里身影是带不走的。”罗曦的话悲悯得令我想起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哦。那你们就因那个分手是不是太草率了啊?”我为他们感到可惜,毕竟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如书页翻是翻不完的。
“刘叶,知道吗?喜欢不等于一定要拥有,拥有也不代表爱。从古至今,几许人物没有经历过,喜欢的不一定跟你结婚了,结婚了不一定是你喜欢的。喜欢是种感觉,而爱是种境界。所谓欲望,就是总要满足自己心里些许或多方面的需求。它像流沙溢满整个过程。”罗曦的话给我当头一棍。
“是啊。就像我喜欢的总对我没感觉。”我想想都觉得悲凉。
“那你不喜欢的呢?”没想到这个时候哦罗曦还能拿话当玩笑。
“什么意思嘛啊!不喜欢的对我也是像对牛弹琴。”
“好了,呵呵,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啊?”罗曦像要把我介绍对象。
“两个条件。”
“哪两个?”罗曦迫不及待的问道。
“一,女的。”我一句一字的字正腔圆的不急不忙地说。
“二呢?”
“活的。”
罗曦被我弄得无语了,抛以鄙视的眼光。“靠,就你那出息。”
“我怎么啦?我又不是同性恋,又不会搞死人。”我解释得有理有据,“难道你要死人啊,啊?”我竟不耻且无理地逼问罗曦。
“我说不过你,可照?我的大帅哥。”罗曦彻底被我弄的无语,好气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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