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毕竟是第一次!
第一次,激动一些难免吗!
打开看看!
想到这里,刘峰再也忍不住了,直接用手起来包裹,取出里面的合同。
“嘿嘿,签约合同!”
“我也是签了合同的作家了!”
刘峰从来没觉得自己的人生会有如此美好,简直人生到达了巅峰。
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金手指作家助手,已经改变了模样,一阵模糊变成一团黑气,将自己整个人笼罩起来。
…………
“呼!”
“这应该是成功了!”
姓名:秦歌
种族:天魔
状态:极弱
境界:无
天赋:惑心
灵魂点:0
活动了活动身体,发现自己操纵自如,秦歌深深松了一口气。
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运气会这么好,第一次附身的对象这么弱,精神太过弱小,自己安排的后手没用到就顺利取代了。
“这就是天魔附身的感觉吗!”
“和操控自己的身体没什么差别!”
“而且,没想到就这么一个灵魂就能让自己直接摆脱濒危!”
“看来自己这一次冒险是对了!”
之前秦歌在清风寨的时候,花了那么多灵魂点也只是勉强维持天魔的身体不消散,结果花了那么多灵魂点都没做法的事情吸收了一个灵魂就解决了。
之前刘峰遇到的作家助手自然是秦歌的手笔。
作为天魔,秦歌本身实力太低,根本没有像其他天魔那般穿梭世界的能力。
不过,作为天魔穿梭世界本就是本能一般的能力。
秦歌所欠缺的只不过是一笔初始的路费。
按照正常的轨迹,秦歌应该是提升实力,在江湖上不断搞事情,壮大自己,然后凑够路费。
才能开启自己的天魔霍乱诸天之路!
可,巧就巧在,将秦歌转化为天魔的拿道意念消散的莫名其妙,让秦歌得到了残缺的空间。
借助空间破灭,凑够了第一次穿梭的能量。
不过,取巧毕竟是取巧!
按照天魔正常的手段,应当是直接暴力夺舍身体,然后借助土著的身体行动,避免世界的发现。
可秦歌的本身就是在死亡的边缘,自身实力不足,降临到这方世界之后就快要坚持不住了。
濒临消散的天魔之躯直接就融合到了刘峰的身上。
至于后来刘峰被狗狂追,那是秦歌融合到刘峰身体时候逸散天魔惑心天赋主动激发的结果。
秦歌只能说这个狗来的巧。
而之后那条老狗直接挂的情况就更出秦歌的意外了。
秦歌也没想到事情会这么巧!
只能感叹命运的神奇!
于是当时就直接用最后的意识让芯片伪装成作家助手这个刘峰眼里的金手指,帮我帮自己获取灵魂点,给自己恢复。
结果没想到刘峰这么给力,这么快就给自己凑够了恢复意识的灵魂点。
而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恢复了意识的秦歌自然就顺理成章的接收了刘峰的意识,掌控了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