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9,那个时代 四(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16.9,乙方必须遵从甲方命令,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关于生命安危的事情。

    17.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职位只升不降,且保证乙方每个月有五万人民币以上的收入。

    19.1,若甲方违反合同条例,需赔偿乙方十亿美金的赔偿金。

    19.2,若乙方违反合同条例,需向甲方做出相对应损失的赔偿。

    林零冷笑了,听从他们的命令?不威胁生命?

    无期徒刑也叫不威胁生命安危!

    还有一点是,做出相对应损失的赔偿?万一损失的是人命呢?是不是偿命?若自己的命不足以赔偿,又会不会影响家人生命?

    这合同倒是挺精明,乙方的利益写得极为详细,甲方的惩罚也说得极为公正。以障眼法来利用签署合同人的逻辑谬误,引诱乙方签合同。

    再加上他们手中的枪,经典的威逼利诱。

    “我要见你们的上头一面。”林零放下合同,故作姿态。

    林零打算利用此次机会装作与他们的高层谈判,实质趁机套出些信息来。

    “赵霖先生!”那人显得有些愤怒,“你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高官,还没有资格见我们的头儿!而且我们能跟你坐下来签合同已经是给足尊重了,别得寸进尺。”

    “你先问一下吧。请!”林零不为所动。

    “你……”

    “问一下吧,不会怎么样的。”那人的同伴开口道。

    那人见同伴都开口了,只好点了点头。

    他掏出一部卫星手机,很快地拨通了电话:“头儿,他要见你。”

    林零的听力比普通人好很多,但依旧在办公室这种极为安静的环境下都听不到手机里的声音。

    看来他们保密工作干得很好啊!

    过了一会,那人挂了电话,脸上挂着一种难以言述的表情:“头儿,他同意了?”

    “那不挺好的嘛。”林零微笑道。

    “那走吧。不过你要先给我们搜搜身,不得带任何电子产品过去。”

    ……

    到了约定地点,林零发现对方真的每一步都走得极为谨慎,难怪华夏部落都查不出他们的底,他们约定林零的见面地方是一个荒废工地。

    “赵霖先生,你是第一个见到他们手中的手枪还能镇定地要见我谈条件的人。实在佩服!”

    在工地的一角阴暗处传来一阵掌声。

    那人向林零缓缓走来,旁边没有跟着任何人。

    两人距离近了,林零也看清了那人的面貌。

    林零震惊了。

    这人他认识,正是那天叫陈乐叔的年轻人!

    林零笑了。

    有趣。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