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番外)藏刀
米秋南家属于典型的八十年代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当同学们都在为吃了一顿肯德鸡雀跃的时候,她已经是厉家菜的常客。
尽管如此,母亲仍然把她打扮成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姑娘,让她骑一辆普普通通的自行车上学。她也知道人的天性是会仇富的,所以她从不对任何人炫耀她的家境。这令她安全,却也令她变成一个有秘密的人。
她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朋友,是她的初中同学翟知未。
翟知未成绩一般,但长笛吹得很好,每次学校办联欢会她都会上台表演。她也是个有点儿内向的人,所以起先她们并不熟。直到有一天,米秋南跟父母在莫斯科餐厅遇见翟知未一家。两人的父亲聊生意、聊投资,颇为投机。这时米秋南才发现,原来同班同学里也有跟自己家境相若的人。
从那以后她和翟知未熟起来。她去过翟家几次,总能见到翟知未的二哥翟知今。他是一个很疼爱妹妹的哥哥,这让她很羡慕。此外就是……他长得很帅。
初中的时候班里女生已经开始传看席娟琼瑶的言情小说,她也偷偷翻过几本。母亲对她一向管得严,阅读范围也实行管制,这类书在他们家属于禁书。但她发现,书是根本禁不了的。
看了这些小说,她的脑子里也渐渐不由自主地开始编织一些绯色的梦,有些时候,翟知今会成为她梦里的男主角。
读高中后,没过多久,翟知今便正式失去她绯色梦幻中男主角的地位。
高一,冬日的一天,她骑单车回家时,天色已晚。行到一个僻静处,遇上两个剪径的。他们拦下她,说是看上她的自行车了,要借来骑骑。
米秋南第一次遇上这种事,遵从爹妈的教诲,钱乃身外之物,便乖乖地把自行车奉上。
却在此时,身边一个人出了声:“这小妞儿是我朋友。弟兄们高抬贵手。”
米秋南回头一看,原来是自己的同班同学林致也骑着自行车来到了这里。两个剪径的人似乎认识他,对望一眼,冲他挥了手,走了。
她看了林致一眼,身体微微有些紧崩。这家伙也算是个尖子生,自己一直把他当良民,但方才的事件分明告诉她,他是个与黑道有关联的人,是个危险人物。可他方才又确实帮了自己。
林致似笑非笑地道:“怎么,连句谢谢也没有?”
米秋南便低声道:“谢谢。”
“怎么谢我?”
米秋南一愣,忽然脸红心跳起来,幸而周围很暗,别人看不见她的脸色。
林致笑道:“逗你玩儿呢。你家住哪儿?”
米秋南说了地址,林致道:“很顺路。以后放了学你跟我一块儿走吧。要不然这些人还得找上你。”
他的语气很自然,丝毫没把自己当成混黑道的危险分子,反倒有种人民警察的感觉。
米秋南只是微微地迟疑了一下,便点了点头:“好,谢谢你。”
在她看来,林致是危险的,神秘的,却又是吸引人的。
从那以后,米秋南每天下午放学后都跟林致一同回家。
因为看了不少言情小说,她曾经怀疑那次在路上的遭遇是不是林致自导自演的,但她终于没有去深究。每天跟他一起在路上骑单车的时候,她会隐隐地感觉自己正被他“罩”着,心里有种莫名的兴奋。
后来她才弄清楚,林致并不是混黑道的,他哥才是。
他哥觉得林家出一个黑道分子就够了,所以严令禁止林致参与他的工作。
但林致还是知道了很多黑道上的事。他告诉米秋南黑道都做些什么:开地下赌场、收保护费、帮人要债……他告诉她自己见过哥哥手下的兄弟,基本上每个都有一米八的个子,虎背熊腰,混身纹满了青龙白虎。
尽管有这样的出身,林致的成绩却依然很好。可见他实在是很聪明的人。
他带她去过他们家。到那时她才知道,他和自己根本不顺路。他家位于西四一条小胡同里的一间四合院,一共住了四户人。地板是古老的方砖铺成的,已经变成深深的黑色。院子里有一棵大柿子树,还摆着一架煎饼果子的推车。
米秋南就这样一直跟林致在一起。
他们一起在学校的操场上看夕阳,一起用walkman听流行歌曲,一起去林致家的院子里摘柿子,一起相约在周末偷偷地在某个公园或商场碰面……
他们还经常一起骑着单车,在北京的大小胡同里乱窜。林致总爱逛一家躲在胡同里的不起眼的小铺子,这家铺子的老板专卖西藏倒回来的东西。
每次林致去,都会问老板:“有藏刀吗?”
老板总是告诉他:“没有。不卖这个。”
“帮帮忙,下次进货顺便……”
“说了不卖。小孩儿一边儿玩去,买得起吗你……”
米秋南见他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却又总是锲而不舍地去探问,觉得很奇怪。这人原来痴迷这种东西。
她问父亲:“爸,北京哪儿有卖藏刀的店?”
她父亲笑道:“管制刀具,你以为说卖就卖啊?你想要?下次要是有朋友去西藏旅游,我让他们寄一把回来。”
米秋南说好。她立刻开始想象,当某一天,自己把藏刀摆在林致面前时,他会有多欣喜。
但她并没有等到那一天。
高三开学不久,林致死了。
他被反绑着双手,淹死在安定门外的护城河里的。
当米秋南知道这个消息时,只觉得肺里的空气一瞬间被人抽光了。
她按着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接下来一整天的时间,她仿佛失去知觉。
过了两天,她偷偷地买了一张去拉萨的机票。
她知道父母可能会急得疯掉,但她觉得,自己必须这么做。
然而她没有走成。在首都机场,她遇见了翟知今。
那时翟知今念大二,正跟一个经常在北京台电视剧里露脸的女明星交往。当时他们刚从周庄旅游回来,他没想到会在机场遇见米秋南。
翟知今问她:“秋南,今天礼拜一,你不用上课?”
米秋南骗他:“我请了假,跟我妈一块儿出去旅游。我妈去洗手间了。”
翟知今觉得她神色不对,行李又太少,便对身边的女孩儿道:“你先回去吧。”
说完他跟在米秋南身边:“我正好有个事儿要跟你妈说。等她一会儿。”
米秋南没办法,跟着他在候机大厅坐下。过了一会儿,她对他说:“我妈可能没那么快回来。到底什么事儿?我帮你转告吧……”
“你一个人离家出走?”
米秋南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哭了。
这时林致死后,她第一次哭出来。
积攒了几天的泪水无休止地流淌,她用掉了整整一包纸巾。
翟知今不擅长对付这类型的女孩儿,一时也不知怎么办好,只得由着她哭。
哭完之后,米秋南恢复了常态,淡淡地告诉他:“我有个同学死了。他一直想弄一把藏刀,但一直没弄到。我想帮他去买一把。”
“……你打算去西藏帮他买?”
“嗯。”
翟知今看了她一眼,她的眼睛悲伤而绝望。他感觉此刻的她,很像不久前的自己。
于是他对她说:“我家里有一把藏刀,送给你。”
第二天放学时,翟知今在她校门口等她。
他见到她推着自行车走过来,递上一个黑色塑料袋:“拿着。”
米秋南接过来,轻声道:“谢谢。”
翟知今正要走,米秋南喊住他:“知今哥……你能……陪我去一个地方吗?”
于是翟知今陪着她来到安定门外的护城河边,眼睁睁地看着她把一千多块钱的一把藏刀扔进了河里。
搞完了仪式,她在河边坐下,抱着膝盖,呆呆地盯着泛着粼光的河水,好像完全不觉得晃眼似的。
翟知今觉得她精神仍然不大正常,只好陪着她。
“他们说……”米秋南冷不防开了口,“人的灵魂只在这世界停留七天。今天是第五天了。”
说着,她转头对着他笑了笑:“谢谢你,要不然我真怕来不及。”
翟知今默默地陪着她坐在河边,直到夜幕降临。
他并没有问多余的问题,因为他完全明白状况。
无论是生离还是死别,总之,你失去了一个人。
高中毕业后,米秋南去了英国念大学。
英国的天很蓝,草坪很绿,空气很干净。她住在爱丁堡,有属于自己的房间。但她邻居的面孔却时常变换。她见到了很多人——有常常更换床伴的上海少爷,有不明年龄、身份的东北女生,有广东过来的博士夫妻,也有法国人和西班牙人的老少组合……
她与这些人和睦相处。他们都是她生命中的过客,萍水相逢,随风而去,不会留下什么痕迹。
直到有一天,她见到了西城直人。
在见到西城直人的那一刹那,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这几年来,一直在遇到的每一个人身上,寻找林致的影子。
如今,在这个年轻的日本人身上,她终于找到了她要找的东西。
她与西城直人飞快地恋爱、同居。他很快退掉了刚租的房子,搬进了她的房间。
他是很喜欢她的,她漂亮,温柔,会做菜,家里还经常寄来上几千镑的汇款。
但他始终不能完全弄懂她。有时候,她对着他喃喃地说出一段一段他听不懂的中国话,让他产生一种错觉——她谈话的对象,并不是他。
他跟她讨论过这个问题,她总是一笑了之。
终于,他开始接触其他女人。
但他们并没有分手。
米秋南需要他,因为他是林致的影子。
西城直人也需要她,因为可以省下房租和饭费。
这样的混沌状态一直持续着,直到某一天。
那天米秋南去了一个不远的地方参加party,本来不想当晚回。但搭她顺风车同去的人要在早晨六点之前赶回去,她只好在凌晨开车返回家中。
打开房间的门,开了灯,便看见西城直人和另一个女人趟在床上。
他一时不适应刺目的灯光,用手遮着眼睛,那女人似乎还在梦中,微微扭了扭身体,便再也没有要动弹的意思。
米秋南站在门口,发了一会儿呆,才向他们说了声抱歉,关上门走了出去。
她抱着双臂,走向湖边。空气异常的寒冷。晨曦微露,周围却仍是晦暗一片。
站在湖边的柳树下,她点着了一支烟,慢慢地烧着。
这是她第二次失去林致。
为了排遣心情,她打通了翟知未的电话,决定去她念书的萨尔茨堡游玩。翟知未很高兴。
但到了目的地她才知道,她的男朋友耿嘉旻和二哥翟知今也来看她了。
见到翟知未的时候,她穿着一件粉嫩嫩的大衣,踩着白色的靴子,小鸟依人地偎在耿嘉旻身边。
米秋南羡慕地看着她,这世界上竟然有这样幸福的人。
她也曾幸福过,但那似乎已经是上一世的事情了。
翟知今一见到米秋南,便在心里微微摇头。
她与上一次在护城河边时一样,神色惨淡。
因为不想打扰翟知未和耿嘉旻的二人世界,他陪着米秋南游览了萨尔茨堡。
他陪着她参观了莫扎特故居,一起跟门口扮成莫扎特的男子合影。他们欣赏了拉菲尔?多纳建造的天使阶梯,又乘坐缆车登上了僧侣山上的霍亨萨尔茨堡。
但她依然郁郁寡欢。
一起吃晚饭的时候,翟知今问她:“又出了什么事儿?”
米秋南看了他一眼,他好像无论何时都能一眼看穿她。而每当自己跟他在一起,就有一种想要失态的冲动。
她一直拼尽全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坚强而出色的人。她用功地读书,有时通宵赶作业和论文。她这次恋爱又失恋,没有掉一滴眼泪。她将脆弱的一面深埋在三万英尺之下,不希望会有见到天日的一天。
但此刻,在他面前,她忽然控制不住自己,开始对他倾诉。跟林致之间的事,跟西城直人之间的事,细碎的点点滴滴……
翟知今耐心地听她说完后,对她说:“都过去了。也差不多是时候忘掉他了。背着这么一个包袱,你以后怎么走下去?”
米秋南忍不住问他:“你呢?你忘记她了吗?你大学那个同学。”
她风闻过翟知今的做派,本以为他是个天生风流的人,后来才从翟知未口中偶然得知他大学时和那个叫张颐佳的女生之间发生的往事。
翟知今愣了一下,笑道:“会过去的。总有一天,我会遇到下一个人……其实你根本不需要刻意去忘掉一个人,时间本身就是一个很无情的东西,可能未来的某一天,早晨醒来时,你会猛然发现,自己已经不记得他的样子了。”
米秋南默默地咀嚼着他的话,终于笑着端起啤酒:“那好,共勉。”
翟知今与她重重地碰杯。
吃完饭,他送她回酒店。
在门口分别时,她忽然问他:“知今哥,你的英文名是叫michael,对吧?”
“对。”
“那我以后叫你michael好吗?”
翟知今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神色,但他终于点点头,笑道:“没问题。”
毕业回国后,米秋南进了北京一家知名外企工作。
狂蜂浪碟当然有几只,但并不合眼缘。而且她的工作很忙,使她几乎没有时间去考虑个人问题。她觉得这样很好。
翟知未在国内的时间少,但每次回国总会约她出来吃饭。
有一次,翟知未偶然提到,她二哥现在在广州。
“怎么去了广州?公司想在那边发展市场?”米秋南问。
翟知未点点头。
米秋南心里忽然有一丝失落。
过了几天,boss召集手下三个女孩子开会:
“我们部门要派一个人去广州分公司协助工作,为期半年。chelsea,rachel,lily,你们有谁愿意主动过去吗?”
正当另外两个女孩子面面相觑时,米秋南已经爽快地举手道:“我去。”
第48章 在昏黄的路灯下(上)
我已经不记得和翟知今失去联系有多少天了。
我只知道这么些日子,我都是在等待中度过。
每一通电话响起,每一个和他相似的身影经过,我的神经都会猛跳。
但每一次的响铃,都不是“鬼子进村”;每一个身影,也都不是他。
我鄙视我自己。极度鄙视。
莫名其妙的虚荣心。自己甩了别人还指望别人对你恋恋不舍,什么心态。
但人无完人,我就这德性。
生活就这样浑浑噩噩着,直到这一个晚上。
下班回家时天已黑透,到了楼下,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终于看见了那部熟悉的车子。
我的心狂跳起来,但我假装没看见,慢慢地向楼下的铁门走去。
我感觉到有人从车里钻出来,几步跑过来,抓住我的手臂:“小京。”
听到他叫我的名字,我竟然有点想落泪。
我没有挣扎,回过头默默地看他。
他穿了一件酒红色衬衫,衬得皮肤很白。这颜色他以前没穿过。其实我心里一直暗暗希望他有天能穿这个颜色的衬衫,心想一定很好看。但毕竟这颜色太过舞台化,我一直没好意思提出来。想不到他今日竟然自己穿上了。
“我有样东西要给你看。”
他说着,打开车尾箱,里面堆满了火红的玫瑰花。
昏黄的路灯不知何故突然间变得明亮起来,照得那些玫瑰一朵朵熠熠生辉。
周围路过的街坊一个个驻了脚步,开始围观。
我这辈子没这么风光过,低头审视着满车尾厢的玫瑰花,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是浮在云端,嘴上却道:“翟总,您有闲钱搞这些,还不如捐给希望工程。”
翟知今好像早料到我会这么说,从玫瑰花丛里变魔术似地掏出一个系着雪白缎带的天蓝色盒子。
有围观的女孩子低呼:“tiffany!”
我心说嚷什么,我知道。
他把盒子递给我,笑道:“那……这个也捐了?”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接过那盒子,打开一看,一个硕大的钻戒映入眼帘。
围观人群齐刷刷的一声惊呼——“哇!”。
翟知今没有夸张地单膝跪下,他只是握住我的手,深情地说:“嫁给我。”
我含泪凝望着他。周围围观的人们有节奏地一声声起哄:“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当我的眼泪终于抑制不住地滑落时,我点了点头。
围观人群发出一阵欢呼。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到了这一刻,我终于从梦中惊醒了。
我揉着脑袋爬起来,呆呆地坐在床上,低头看了看自己怀里抱着的毛巾被,只觉得浑身凉飕飕的。
没有理智的世界,真是可怕啊。
抓起手机,开了机一看时间,才六点四十,闹钟还没响。
然而做了这样一个梦,我再也睡不着了。索性开路去上班。
今早的天气不是很好,黑云压城,眼看要有一场大雨来临。我趁着雨还没落下来,钻进了地铁。
在地铁上抓着拉环晃悠着,我试图解析我昨晚的梦。
按照中国古代传统解梦理论,当然没有问题——梦是反的,梦见有人求婚,意思就是不会有人求婚。
但按照弗洛伊德大爷的理论,就有点儿郁闷了——梦是被压抑欲望的变相满足。
如果抛开权威们,由我自己来解析这个梦,那么我至少可以推导出以下三点:
一、我终究是想结婚的。
二、我眼馋tiffany的钻戒。
三、我对当年siena汽车那个车尾箱里装满玫瑰的情人篇广告印象深刻。
出了地铁,天空仍然是黑云密布,雨仍是没落下来,让人继续提心吊胆。
万幸,公司写字楼大门离地铁口不过几十米远。我踩着高跟鞋啪嗒啪嗒地跑进写字楼,心里很得意——外面再怎么暴风骤雨,也与我无关咯。
在电梯里,我遇见了同事小梅姐,由衷地向她微笑问好。
每当看到这位三十出头、身材娇小、性格温柔、笑容恬淡的姐姐,我就仿佛在阴云密布的天空里见到一缕明媚的阳光。谁说嫁人是女人的唯一归宿?看咱小梅姐姐,在佛学与气功的知识海洋中自由地徜徉着,不仅从没有将“剩女”二字放在心上,还修炼出一种世外高人出尘脱俗的气质。
我见她手上提了一个大大的红色袋子,鼓鼓囊囊的,不由好奇地问:“里边是什么啊?”
小梅姐忽然脸现羞涩,吃吃地笑了两下,把袋子打开给我看。
我心里忽然升起一种不详的预感,慢慢地低头一看,霎时间五雷轰顶。
喜糖。
我用力眨一眨眼睛,再仔细一看——没错,是喜糖,千真万确。
与此同时,小梅姐那轻柔的、温暖的、洋溢着幸福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结婚了……来,这一袋给你……”
我用僵硬的手接过来,强作笑容地道了恭喜,假装在认真地欣赏喜糖的包装,努力掩饰着自己满腹的悲凉。
小梅姐……你这个……叛徒……叛徒!!你怎么不声不响地就叛逃到已婚阵营去了呢?你怎么这么不负责任呢?你难道没有想过,这样一来,全公司最高龄的单身女性,就是我了……
在办公桌边坐下,我揉揉僵硬的面部肌肉,打开电脑。
便在此时,写字楼外墙玻璃上传来“啪嗒啪嗒”的响声。这一场憋了很久的大雨,终于畅快淋漓地倾泻下来。
真是内容丰富的一天。
翟知今求婚的怪梦、小梅姐的婚讯、一场大暴雨。
按照概率论,这一天剩下的时光,我大概可以波澜不惊地安然度过了吧。
然而接下来的事实证明,我不是很了解概率论。
第49章 在昏黄的路灯下(下)
下班时分,一群同事喧嚣着一同往外走。我正在想是什么事,ivy和薇薇已经凑来了我身边:
“咱们公司那个酒店的方案中标了,叶工说请参与项目的弟兄们吃饭唱k,顺便也叫上咱们几个爱唱k的女生。走吧走吧,谁不知道你是麦霸,唱k怎么少得了你呢?”
我见小梅姐也在她们旁边笑眯眯地看着我,便知道是不能拒绝的了。今天是她发糖的大喜日子,又是叶工的庆功腐败会,再郁闷也得憋着,不能给大伙儿添堵。悲哀,社会人的悲哀啊……
于是我跟她们搭了同一辆的士前往ktv。一路上两个八卦女青年拼命问小梅姐恋爱结婚的细节。小梅姐倒也大方,有问必答:
“我跟他是半年前在一个气功论坛上认识的……”
我暗暗看了她一眼。纳尼??网恋半年就结婚了???小梅姐你也半大不小的人了怎么能不成熟到这步田地呢……
“他比我大一岁,他说他跟我一样,从来没谈过恋爱……”
我倒……这你也信,三十多岁的男人要是真的还没谈过恋爱,别是有什么问题吧……
“我本来也不是很信,但我妈在老家找一个算命先生按他的生辰八字帮他算了,结果跟他说的一模一样,说他这个人特别单纯……”
……服了。彻底服了。
我的耳畔响起“天灵灵地灵灵四海仙姑快来临”的配乐。ivy和薇薇似乎在忍着笑,但小梅姐的脸上,却依然带着那种恬淡幸福的笑容。
我不明白,到底是怎样一种信心,才能让她盲目地相信一个人到这种地步?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这种信任就一定“盲目”吗?谁说网恋半年结婚就注定不会幸福?三十多岁的正常男人就非得谈过恋爱吗?算命先生的话就一定不会应验吗?
人,还是要有点儿信仰的。虽然小梅姐未来婚姻是否幸福还是未知数,但像我这样怀疑一切的人,却已注定了是不会幸福的。
我一面胡思乱想,一面痴痴地凝视着小梅姐,仿佛她脑后有光环悬浮着。我发现她这些年真没白修炼,她身上散发出的世外高人气息正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的思想。平时在论坛上大家都“气场”“气场”的,什么叫气场?这才叫气场!
进了ktv,觥筹交错群魔乱吼的时间正式开始。我环顾四周,发现前来的人都是小青年,没一个领导。叶工这人有点儿意思,这么喜欢跟基层群众打成一片啊。
大家在争抢点歌的触摸屏,我坐在她们旁边,挂着笑脸,很低调地灌着啤酒。
ivy一上来就跟叶工的助手小何合唱了一首《明天你要嫁给我》。我看着那满屏幕穿婚纱的男男女女,心里冷笑:“到mtv结尾你们就知道这是在做白日梦了。”
薇薇接着唱了一首她的成名曲《我知道你很难过》。啥也别说了,理解万岁……
我决定今晚不唱情歌只唱儿歌,便让她们帮我点了几首《麦兜故事》里的插曲,什么《大包整多两笼》、《1234567多劳多得》……吼完之后,房间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
不知不觉两三个小时过去了。在大家七嘴八舌地商量着该如何拼的士回家的时候,我的手机忽然振起来——我妈来电。
ktv里到处都很吵,就洗手间安静点儿。我快步跑到洗手间里接通电话。
妈跟我寒暄了几句,我听出她情绪不是很好,便问她怎么了。
“姥姥过世了。”
我周围的世界忽然安静了下来。电话那头,妈也不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问:“你跟小翟最近还好吧?”
我知道姥姥去世这件事对她的打击,远大于对我的。我不能再雪上加霜了。
“挺好的。”我语气很轻松。
“他跟你提过结婚的事儿吗?”
我一愣,想了想,老老实实地说:“提过。”
我妈叹了口气:“本来,我和你爸都觉得他们家的条件,不太适合你。但上次他和你一块儿过来看过姥姥,见过我们,我觉得他对你还是挺真心的。既然他都跟你提过结婚,你也考虑考虑吧,我跟你爸都希望你早点儿结婚。你要是生了小孩儿,我就不出去推销产品了,也不炒股了,专职帮你带孩子……”
我默默地听她说着,等她的话告一段落,我问:“我爸呢?找他听电话。”
妈的话让我有点儿悲凉,越听越觉得是我一念之差断送了全家人的幸福。
跟我爸嘘寒问暖之后,我嘱咐他好好安慰我妈。
走回房间推门一看,吓了我一跳。房间空荡荡的,只剩下叶工孤零零一个人坐在长沙发中间,唱着《一剪梅》。
我心里一凉——我的人缘几时差到这等地步了?没一个人留下来等我?
叶工见我进来,把音量调低,解释道:“都走了,剩我买单。他们刚才商量了半天怎么拼车回家,说没人和你顺路,让我送你回去。”
……没人和我顺路?不知道多少人和我顺路好不好。一定是那几位闲极无聊的小姑奶奶脑海里突然灵光一现,想成就一番撮合单身中年男女的伟大事业。可她们哪知道如今的局势……
我在他身边坐下,他指指屏幕:“会唱吗?”
“怎么不会?童年的经典啊。”
“那一起唱吧。”他说着,把另一支麦克风递给我。
一曲终了,他笑问我:“不急着走吗?不用跟男朋友约会?”
我木着脸,沉默了几秒,转头看他时,正对上他的目光。
我淡淡地道:“我们分了。”
他一愣:“对不起。”
“没事儿,”我仰倒在沙发上,双手枕在脑后,笑叹道:“有权有势果然并不是一切啊。”
这话一出口,我猛然意识到,我可能喝多了。
果然,他吃惊地看了我很久。我唯有傻笑着装什么都不知道。
开车送我回家的路上,他一句话也不说。我只好搜肠刮肚地说些不相干的话。
“叶工,你为什么总爱跟手下的小青年们混在一起?你要当心,老是跟弱势群体一起混,最后自己也会变成弱势群体的一分子哦。”
他终于露出笑脸。
我刚舒了一口气,就听他问:“你看过我的博客?”
我低下头,用手掩着半张脸:“不小心搜到的。”
他又不再说话。
到了我家楼下,我跟他道了再见,准备下车。
“其实,今天是我生日。”他忽然说。
我怔住,呆呆地看他。
“离婚以后这么些年,我都是一个人过生日。挺没意思的。今天我想正好刚中了个标,就用这个借口找小朋友们一块儿出去热闹热闹,自己也不会觉得太冷清。”
车子里很静。我干咳了两声,笑道:“您这不是让我为难吗,我没准备礼物。”
“呵呵,你别误会,我没这个意思……”
“啊,”我叫道,“我请您吃甜品吧。我们这儿附近也就这一间老字号甜品店算是拿得出手。”
“不用了……”
“别客气,一碗甜品我还请得起。您听我的,把车停那边儿……”
然而事实证明,吃甜品是个错误的决定。
用勺子搅着面前的花生糊,前尘往事又不听使唤地涌上心头,情绪便又低落了。偏偏叶工吃得很开心,赞不绝口,我只得打起精神,将强颜欢笑进行到底。
目送着叶工开车离去时,我扫了一眼停在他车后的那辆车,忽然瞪大了眼睛。
我死盯着车牌号,一个字符一个字符地比对,终于鉴定出,它千真万确就是我坐了无数次的那辆蓝鸟。
在昏黄的路灯下,它静静地停着。透过前门的车窗玻璃,可以看到里面淡淡的人影。
不知道他在这里多久了。
我脑子里忽然浮现出昨夜梦境中那些耸动的画面。心中不由苦笑。
翟知今,这么些天,这么些天你跟我玩儿人间蒸发。现在你出现了。你什么意思?
你心里是不是在怀疑我和叶老同志的关系?我告诉你我们是清白的!不过当然,我不介意你在那闷热的车厢里胡思乱想自我折磨。
我静静地站在马路对面,看着车窗后的他,心里一句句默念着临时创作的内心独白。
几分钟了,敌不动,我也不动。
裸露的小腿忽然有一丝微痛。我弯下腰细看半晌,“啪”一声出手,将刚叮上去的蚊子毙于掌下。
抬头看时,他仍呆坐在车里。
我叹了口气,打开大铁门上的感应锁,走进了楼梯。
我有什么资格在内心独白中谴责他?
这世界上最爱胡思乱想自我折磨的人,不正是我自己吗?
第50章 一个大门敞开的夏夜(上)
若干天以后,一个平静的傍晚。
跟往常一样,我准时下班回到家,哼着小曲走到楼梯口,忽然发现楼下停着一辆警车。
出事了?
走到三楼时,发现有邻居在302房门口指指点点。我心里一惊,低声问他们:“怎么了?”
“被偷了,锁被撬了。”
“哦。”还好还好。人没事就好。
我看了一眼那被撬的一字锁,一边爬楼梯一边从包里摸出我的月牙防盗锁钥匙,沾沾自喜:“看吧看吧,警察叔叔们早就在楼下贴了告示,说如今一字锁十字锁都不保险,让咱换月牙防盗锁,你们不换,因小失大了吧……”
我屁颠屁颠地爬到七楼,瞟了一眼我家大门,瞬间石化。
待回复神志后,我默默地跑回三楼,把脑袋探进302的大门:
“警察同志……”
一个正在扫指纹的警察看了我一眼。
“我……我家……也被撬了。”
在302拍完照扫完指纹的两位警察同志,现在正在我家忙碌着。
我抱着双臂站在门口,门外围观群众的议论不断飞进我的耳朵:
“这也太夸张了。”
“这真的是防盗门?真的是铁做的?”
“来来,记着这个牌子,以后千万别买。”
第48章 第 47 章 番外 藏刀(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