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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8章 新帝国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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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隋唐时期官员俸禄形式主要有米、田两种。唐时无论职事官或勋官、散官,均可按官品占有不同数量的永业田,职事官还可按品占有不等数量的职分田。另外,京官每年还有禄米,从正一品七百石到从九品递降到三十石,高级官员还有货币形式的俸禄。

    唐朝官员每十天休假一天。称“苟假”此外,还有各种节令假(如春节假七天)、定省节(三年探望父母一次,共三十五天)、婚假(九天)、丧假(视与死者关系而定时间长短)、病假(最长不超百日。过百日则解职)官员身体欠佳或年逾七旬可以退休,称致仕,五品以上官员退休由皇帝批准,六品以下官员退休则由尚书省批准。五品以上官员退休享受半俸,有功之臣因皇帝特恩者可获全俸。

    唐代官员根据品级发放俸禄,以九品区分职级,作为发给俸禄的标准。唐代官员有散官与职官之分。散官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个的等级称号,没有实际职掌。相当于我们今天机关里的局级、处级纪检监察员之类。职官表示实际职守,有职有权。各级官员的品级依正、从小上、下分为九品三十级,而俸禄只依九品正从分为十八级。领取的俸禄包括禄米、俸钱和职分田等。

    以安史之乱为界线分为前后两个时期。前期实行年禄小月俸双轨制。京官正一品每年给禄米蹦石,从一品6四石,正九品好石,从九品丑石。

    月俸开始时称俸料,只给铜钱与食料。唐玄宗开元年间,月俸又包括杂丹、防阁和庶仆等内容。防阁是一种卫士,相当于今天的警卫员。五品以上的官员才配有防阁;庶仆是一般的佣人,配给六品以下的官员。后期基本上只实行月俸制。但支付时往往付给谷帛等实物。

    唐代官员的俸钱中不但有生活费,还包括办公费,总的趋势是数额不断增加,而且地方官的俸钱高出京官。

    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的俸禄包括禄米、土地、俸料三大项。

    一、禄米。根据典籍记载:“武德元年(公元6名年)文武官给禄,颇减隋制,一品七百石,从一品六百石,二品五百石,从二品四百六十石……”

    递至从九品为恐石。都是每年供给一次。外官无禄。至贞观初年,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外官卑品贫匿。宜给禄养亲。”

    此后。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一品以田石为一等,二品三品以为石为一等四品、五品以刀石为一等。六品小七品以5石为一等,八品小士品以茄5斗为一等。若无粟则以盐代禄。此外,百字在年终考核中得到上考者,可得到奖禄一季或一年。

    二、土地。在均田制度下,唐代职事官、散官小封爵小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根据相关典籍记载一品有职分田2顷。二品旧顷。递至九品2顷。皆给百里内之地。诸州都督、都护、亲王府官二品口顷,三品旧顷,递至九品z顷田亩。武官、三卫中郎将、上府折冲都尉六顷,中府五顷五十亩递至队正、队副田亩。此外,又有永业田。亲王四顷,职事官一品田顷,郡王、职事官从一品d顷,国公、职事官从二品巫顷,县公、职事官三品万顷递至九品2顷。上柱国匆顷柱国万顷。上护军刀顷,护军占顷,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

    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则追回田亩。若被除名者,则仅受口分之田。若袭爵者不另给田亩。这些规定,只是政府的一种限田措施。

    并不能实授其地。不过,《食货志五》说:“几给田而无地者,亩给票二斗”但从白居易的《问议百官职田》看,唐代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土地收入主要还是靠职分田。职分田一般按每亩收六升的租率出佃。所谓‘依品而授地。计田而出租”三、俸料。唐代官员的俸料制是唐高宗水徽元年(公元田年)制定的。所谓俸料,包括月俸、食料、杂用,职事官又有防合或庶仆(一品至五品有防合。一品防合垢人;六品至九品有庶仆,六品有庶仆占人)这套内容复杂的俸料制,至唐玄宗时才合为一项。典籍记载:“开元二十四只(公元泌年)令百官防合、庶仆俸食杂用以月给之,总称月俸”唐代官员的俸料法定额数与实际收入往往差别很大。这在地方官尤其为甚。其俸钱的来源有几个方面,或以公解钱充。或以户税充,或以青苗钱充等等。

    新帝国规定,官员的俸禄。全用金钱的方式进行发放,取消了土地和俸料。

    同品级的官员,基本工资是相同的,不会因为有的县富裕,工资就很高很高,而有的县贫穷,工资就很低很低。在基本工资之余,还有浮动工资,主要是根据朝廷的绩效考核来发放的。绩效考核成绩好,奖励就高,绩效考核成绩不好,奖励就低口这样一来,既可以限制土地兼并。又可以减轻官员的负担。

    那些领到俸料的官员,终于不用下灿到市场上去摆摊出售物品了。

    隋唐五代的官员,按规定到了七十岁是要退休的,称之为‘致仕”官员请求致仕叫做”乞骸骨”如果不满七十但疾病缠身者。

    也可提前要求退休。反之。若精力充沛。体魄健壮者,虽年过七十也可继续留任。五品以上官员退休,本人应直接上奏皇帝批准,六品以下退休者。则只要尚书省按规定统一办理即可。致仕之后,若有特

    殊需要。也可再度出仕。

    官员致仕时可享受一定的待遇。据《唐会要致仕官》说,有的可以加官一级。有的只是换了一个官名而品秩并未改变(致仕后,例晋一级,至宋代有成为制度)在经济待遇方面,五品以上者致仕,终生可以享受半俸,特例可给全俸。六品以下者,日制前四只给半俸,天宝时令给至终身。此外,三品以上致仕者还享受朔望听朝参,其班列在本品现任官之上,以表尊崇。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鼓励官员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

    新革国的致仕制度。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

    变化集大的,是新帝国的地方官们唐初依隋日制,地方上有州(郡)、县两级。根据典籍记载。贞观十三年(公元翻年)全国有贸州”巫县。州县均按其地个之轻重,辖境之大小,户口之多寡以及经济开发水平之高低分为上、中、下三等。三万户以上为上州,二万户以上为中州。二万户以下为下州;五千户以上为上县,二千户以上为中县,一千户以上为中下县,其余为下县。近京之州称辅州,京都所在县名赤县,京之旁邑谓畿县,此外还有雄、望、紧小上、中、下等级。一般也是按户口多少而定的州的长官为刺史。

    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2年)改州为郡,改刺史为太守巳后复称州,上州刺史从三品,其下佐官有别驾人,从四品下,长史!人,从五品上,司马人,从五品下,录事参军事人,从七品上录事2人从九品下,此外还有司功、司仓小司户、司田、司兵小司法、司士等七曹参军各人,皆从七品下。又有市令、承、文学、医学博土等;中、下州刺史皆正四品下,其下佐官仿上州,但不全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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