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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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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5章 新帝国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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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体系因此瘫痪。比如说,你是某县的县长,本来权力应该是你行使的,但是突然有一天。另外一个人来了,拿着上级领导的旨意,说是要代替你行使权力,但是你的县长职务,却也没有撤销。你和他相互扯皮,这样自然会出问题。

    是数个甚至是十几个。例如有些比较富裕的县,往往有多个权力相同的人。

    比如说,省长派个人来,省委书记随后也派个人来,最后副书记什么的也插上一脚,市委书记小市长什么的。也派人来凑热闹,于是一个县往往有好几个权力相当的人,大家互相斗法,争权夺利。神仙斗法,小鬼遭殃,治内的百姓自然是苦不堪言。

    现代人觉得很荒唐,但是在唐末,却非常普遍,结果导致原来的县长,根本无法行使权利。这种制度,给了高官收了贿赔的最好途径。只要有钱。随手给你一张纸条,你就是一个县的高官了。至于这个县有多少高官,那就难说了。穷的县,可能只有几个。富的县,可能有几个个。

    在宦官当道的时期,安官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绕过正常的行政体系。给地方安插多余的官员。因为他们的行为,往往会受到正直文官的制止,他们想要通过正常的途径安插官员,是非常困难的,于是,“使职差遣”就成了最好的借口。尤其是涉及到有油水的地方,更是泛滥成灾。

    这些官员不学无术,荒ying好色。只知道拼命的为宦官拨刮钱财,鱼肉百姓,真的是一点正经事都不做。伟人曾经说,人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好事。这句话在唐末要倒过来说:“做一件坏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都做坏事。”

    但是。不少的冗余官员,的的确确就是一辈子都做坏事的,所以黄巢起义才会入井喷一般,席卷全国。

    因此,新帝国首先要规定的,就是严禁这种现象的发生。

    凡是没有列入正规编制的官员。一律清退,绝不留情。

    事实上,在鹰扬耸的辖区内。这种现象已经没有。

    那些只知道搜刮钱财的官员,在鹰扬军到来的时候,早就被愤怒的群众活生生的拉出来打死了。

    唐代的中央官制大致有几个系统。核心是三省六部。

    唐沿隋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同样是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的政务,同时把原尚书省诸鲁正式确定为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小,部六部。六部下有司,部的首长称尚书,副首长称侍郎,各司正、副负责人称郎中小员外郎。

    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是秦汉以来封建国家中央官制不断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备,分工较明确。是封建社会发展至成熟阶段的一个标志。这些一直沿续到清代,基本上没有改变。但有一点与明清不同的,唐代的尚书省有一个总机构,名为“都省”都省之中以左右承及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分管吏、户、礼左三部,兵小刑小工右三部。左右承处于行政监督地位,而左右司则兼有总务管理的性质。

    新帝国依然采用类似的设置,并没有做太大的改变。

    事实上,这套制度的运作方式,是成熟而有效的,是集中了中国人民几千年智慧的结晶。

    唐代中书省(隋因避讳作‘内书省”小门下省小尚书省中,关系最为密切的是中书省与门下省,它们合称为两省或北省(尚书省称为南省)长官为中书令小侍中。开元时皆为正三品(代宗时升为正二品)中书省与门下省同秉军国政要,中书省掌制令决策,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都是帝国最有权力的中央机构。

    凡军国要政,皆由中书省预先定策,并草为诏敕,交门下省审议复奏,然后付尚书省颁发执行。门下省如果对中书省所草拟的诏敕有异议,可以封还重拟。凡中央各部、寺、监及地方各部门所呈上的奏章。重要的必须通过尚书省交门下省审议,认可以后,方送中书省呈请皇帝批阅或草拟批答,门下省如认为批答不妥。也可驳回修改口唐太宗非常重视中书、门下两省在中枢政务机构中所发挥的作用。他曾多次称中书门下为‘机要之司”他于贞观元年十二月对群臣说: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然驳正。人心所见。至有不同小芶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比来葳护己?短,海成怨隙,或芶避私怨。知非不正,顺一人之颜情,为兆民之深患,此乃亡中书小门下协助皇帝决定大计方针,就是防止个人专断的有效措施口中书省,置中书令二人,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高宗龙朔元年(公元的年)改中书省为西台。中书令称右相口光宅元年(公元脚年)改中书舁为凤阁。中书令称内史。开元元年(公元7b年)又改中书省为紫微省,中书令称紫微令。后复日称。中书令为一省之首官。权力非常大,可谓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相关典籍记载:“中书余…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

    新帝国恢复日称,称中书令。

    毫无疑问,艾飞雨被中书令的最热门人选。

    只是他本人因为身体上的原因,准备功成身退,带着萧致婉去过安静的两人世界。

    刘鼎暂时还没有考虑好备用人选。

    若是艾飞雨真的不能议政。这个职位极有可能悬空,又或者是艾飞雨遥领。实际工作交给朱有泪和李怡禾两人负责。

    中书省又置侍郎二人,正三品,为中书令之副,参议朝廷大政。临轩册命,若四夷来朝,则受其表疏而奏之口又置中书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是中书省的骨干官员,掌侍进奏,参议表章、草拟诏旨制敕及董书册命。因其所掌皆机务要政,故特规定四条禁令,即禁漏泄,禁稽缓。禁违失,禁忘误。他们可以就省内所讨论的军国大政及报上的奏状。发表自己的初步处理意见。并签上自己的名字,谓之‘五花判事”省内的意见经中书令、侍郎汇集后。再交付中书舍人,然后根据皇帝的意旨草成制敕。这个专门负责执笔草诏的舍人称为“知制诺”其余舍人也要分别在制敕上署名。在舍人中选择一个资格最老的,称为“阁老”负责处理本省杂事。这个“阁老”可不是大家潜意识的那个阁老,权力是没有这么大的。

    很显然,中书侍郎最热门的卢、选,自然是朱有泪和李怡禾。两人都是年轻力强,又跟随刘鼎多年。最是熟悉刘鼎的脾气秉性。即使艾飞雨因为身体的问题,不能常常参与议政,他们两人也能够承担起沉重的中书省工作来。

    中书含人六人分押尚书省六部。并辅佐宰相判案。宰相的议事处政事堂就有一个门通往中书舍人办公厅,宰相常从这个门经过,找中书舍人咨询政事。代宗大历时,常襄为相,才把这个门堵死,“以示尊大。不相往来”肃宗时,常以他官知中书舍人事,典籍记载,当时因“兵兴急于权便。政去台阁决遣颗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复押六曹之奏口”直至武宗会昌末年,宰相李德裕再建议:“台阁常务,州县奏请。复以舍人平处可否。”

    但这一制度在当时似乎未认真执行过。

    唐代的中书舍人都是文人士子企慕的清要之职,所谓‘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是跃居台省长贰以至入相的一块重要跳板。

    此外。中书省的属官还有起居舍人2人,从六品上。相关典籍记载:“掌修记言之史,录制诰德音。如记事之制,季终以授国史”通事舍人旧人,从六品上,掌朝见歹纳,殿廷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通事含人利导其进退,而赞其拜起、出入诸礼节。四方蛮夷纳贡。也由通事舍人接受呈进。军士出征,则受命劳遣,并每月慰问将士家属。又有主书4人,从七品上。主事人,从八品下。右散骑常侍2人,右谏议大知人,掌供奉讽谏,大事廷议,小则上封事。

    门下省,置侍中二人为省长。正二品(代宗以前正三品)唐高宗龙朔二年(公元腿年)改门下省为东台,侍中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公元幽年)称纳言,垂拱元年(公元6岿年)改门下省为鸾台。开元元年(公元7b年)改称黄门省,侍中称监天宝元年(公元砌年)改称左相。

    新帝国恢复日称,称侍中。

    相关典籍记载:“侍中,掌出纳带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颌判省事”有门下侍郎从,正三品,为侍中之副。

    龙朔二年改称东台侍郎。武后垂拱元年,称鸾台侍郎天宝元年,又称门下侍郎。《百官表》云:‘门下侍郎…掌贰侍中之职。大祭祀则从奉巾,既慨,奠巾;奉抱爵赞献。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阙,则莅封符券,给传驿。”

    门下省的属官有左散骑常能人,正三品下。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灿人,正四品下,掌谏诤得失。侍从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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