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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守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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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被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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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乐飞出上官府,跑到一片林子里将路朝天吐了出来,然后就离开了。

    路朝天于夜幕降临时醒来,他一睁眼就看见天幕中的漆黑,稀零的星星如棋子散落银河,一轮皎月正在冉冉升起。

    他微微一动,全身的剧痛便随之苏醒,但他仍旧咬牙从地上爬了起来,之前经历的事情一幕幕在脑子里上演。

    路朝天记得自己是在马车中睡着的,不知为何一觉醒来便已在牢中,想来是睡着时被上官舞下了药,他身受重伤,意识模糊,当然也就无法察觉,最后他就被上官舞用了鞭刑。

    至于上官舞为什么要这么做?路朝天懒得去想,因为这种无聊的女人本就狠毒无情,她虐待别人哪里需要太多理由,说不定只是为了她自己好玩。

    路朝天伸手向怀里掏出银票看了眼,确保它还在,然后又将它揣了回去,嘴里冷冷道,“可恶的女人,最好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说着话的同时,路朝天开始挪动脚步,他听见前方有水声,打算去洗一洗身子,然后找个地方休养疗伤再行回程去大同县找铸剑师李新象。

    前方果然有一条溪流,溪水清澈,夜鱼漫游,生机浮现,月影随着被荡开的水波徐徐摇曳,路朝天的脸映在了水月中,他掬一把水一饮而尽,随即踏入水中,躺了下去,任水流冲过他的身体,带走他身上的血渍,裸露出红中泛白的伤口。

    路朝天是三品武士,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许多倍,虽然体力和实力远未恢复,伤口却愈合得很快,除了胸口那道被剑刺出来的伤口和背上那块被烙铁烫出来的伤口,其他的伤口都已结痂。

    年轻人出来混,难免会受伤,这个道理对于路朝天来说格外简单,他根本不会去怜惜自己的伤口,只会痛恨它们不争气。

    路朝天闭上了双眼,感受着这一刻的舒缓和放松,微风拂面,送来野花野草的香气,他的心里终于感觉到了一丝愉悦,可就在他沉浸在这种愉悦中时,他忽然闻见一股奇怪的气味。

    那股气味里包含着血汗的腥臭,生肉的腐味,以及难以言喻的野兽所特有的体味,或许还有别的味道。

    气味越近,越浓,越刺鼻,路朝天皱起了眉头,看来这难得的一刻放松和享受就要被破坏了,他缓缓从溪水中站起了身子。

    路朝天目光一扫,已看见不下十对发着森然幽光的眼睛,就像是在暗夜中亮起的点点鬼火,那是狼的眼睛,也许是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将它们吸引了过来,路朝天这样想着,他并不确定,但这已经不重要。

    现在最重要的是如何对付这群狼?

    路朝天身负重伤,战斗力处于十分低下的状态,目前恐怕比一个普通人强不到哪里去,到底该怎么办?

    路朝天深锁眉头,他的眼神也渐渐冷了下去,甚至比狼的眼睛更冷。

    狼群正在向路朝天靠近,它们对路朝天形成的包围圈正在缩小,距离十丈远同时停下了步伐,齐齐盯着路朝天,却不肯轻易发动进攻。

    路朝天曾听师兄说过,狼是一种很有谋略和智慧的动物,并且也很有计划性和组织性,此刻看来,它们果然不简单。

    “你们站在哪里不动,是要等我先过去然后好露出破绽么?我是不会上当的,你们不必再等,一起上吧。”

    路朝天向对面的狼群大声说话,语气里带着挑衅的意味。

    头狼一声长嘶,狼群已从四面八方箭一般冲出。

    路朝天赤手空拳与狼群搏斗,不停出拳,打死了来得最快的六头狼。

    头狼冲了过来,一口咬住路朝天的大腿,几头狼围攻路朝天,将他拖倒在地。

    路朝天遭到围攻,双手不得空,被头狼咬住了肩膀,剧烈的疼痛让他陷入了疯狂,他突然张嘴咬住了头狼的脖子,用尽所有力气拉扯撕咬,生生将头狼脖子上的一块肉咬了下来。

    为了生存,他竟变得和狼一样,为了生存,一切合理!

    人狼大战,最终以路朝天获胜告终,他的身上被咬出二十几个血洞,而狼更加惨烈,有的被打断脊骨,有的被打碎脑袋,有的咬断脖子。

    路朝天站了起来,他的周身全是狼的尸体,血液横流,将溪水染红,他踏入水中,快速洗净身上的血迹,然后离开这里踏上前往大同县的道路。

    由于他身负重伤,一路小心翼翼,所以整整十天后才来到了大同县,这十天以来,他为了赶路风餐露宿,饿了的时候找不到吃饭的地方就啃野果,吃野草的草根,渴了就喝地下水或者溪水,本来路途上多有美景,他却无暇欣赏,就像那无脚的鸟儿,不停向前飞去。

    路朝天一心只想着铸造自己的本心剑,现在他走进了竹林,站在李新象家的屋外。

    此刻是傍晚时分,门是关着的,李新象并不在家,但路朝天并不心急,因为他知道自己最好的办法只有等待。

    没过多久,李新象回来了,还是披头散发,一身布衣,手里提着个深红色酒葫芦,葫芦里却并没有酒,他的眼里也没有醉意,他在看见路朝天的一瞬间愣了愣,随即就皱起了眉头,哼了声说道,“你怎么又来了?”

    路朝天目中带着笑意,道,“前辈应该知道我来的目的。”一边说着,一边掏出了怀里的银票,送到李新象的身前。

    李新象淡淡瞟了一眼,却是摇了摇头,兀自开门进屋,道,“年轻人,你有这股恒心的确让我很意外,但我是不会帮你的。”

    路朝天皱眉道,“为什么?”

    李新象道,“因为我早已洗手不干。”说完这句话,他向路朝天挥了挥手,最后关上了房门。

    路朝天怔了怔,忽然大声说道,“前辈说过只要我拿出三千两银票就为我铸剑,莫非是存心戏弄晚辈,说话不算话?”

    屋子里没有回音,过了半晌才听李新象失笑道,“倒的确是我失礼了,对不住啦。”

    路朝天愣了愣,一下子无话可说,低头沉吟许久后,转身向竹林外走去,他知道对付这样的人当然不能来硬的,只能来软的,他已经想到了一个办法。

    集市的夜晚总是特别繁华热闹,有人在放声高歌,有人在嬉笑怒骂,有人在河边放河灯,路朝天没有去看一眼,只有在经过亭间看见亭子里依偎在一起的青年男女时,才突然想起了一个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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