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柠汐瞧着这些银子半晌没有说话。
路朝天道,“你可以拿去买点新衣服。”
张柠汐道,“你嫌我穿得难看啊?”
路朝天嘿嘿笑了笑,道,“当然不是,反正这些钱总有用得上的时候,你就收下吧。”
张柠汐咬唇道,“那我什么时候还能再见到你?”
路朝天道,“你想见我的时候就去凌云宗找我呀。”
张柠汐追问道,“要是找不到呢?”
路朝天怔了怔,道,“那你就留个口信,然后回来这里等我。”
张柠汐这才微微笑了笑,点了点头,她将银子收好,又紧紧抱住了青冈剑,低语道,“我们一定还会再见面的。”
路朝天道,“嗯……到那时候,柠汐姐应该已经是名剑士了吧,真期待啊……”
两人在草地里躺了下去,望着月亮发呆。
第二天,大家开始忙碌着搬家,赵九也带了二十几个人来帮忙,见到这一幕,估计县里的人也就知道厉害关系了,以后谁想找张老七一家人的麻烦,首先要考虑考虑这个铁脸赵九。
因为人多,只跑了一趟就将所有的东西搬到了新房子里,张老七两口子最是忙碌,指挥着大家搬这般那。
张柠汐将后院水池里的水全换了,买了一些金鱼放进去,就见到青青红红的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给整个院子都带来不少生趣。
到了半下午的时候大家才吃饭,赵九已经带着人走了,就剩下路朝天和张老七一家人,今天的菜很丰盛,鱼肉俱全,酒水充足。
饭桌上,张老七两口子一个劲的向路朝天道谢,说是路朝天彻底改变了他们的生活甚至命运。
路朝天只是笑着摇头,他并不觉得自己做了那么了不起的事情,对付王才俊只不过是举手之劳,而且他也喜欢和别人打架,实际上,他还隐隐觉得可惜,因为王才俊实在太弱小,他根本就没有打过瘾。
至于为张老七一家人花这几百两银子这件事情,对他而言实在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可以说,他对于金钱并没有很强烈的概念,也没有很强烈的需求。
他想不到的是,对于别的人来说,金钱是如此具有分量的东西,或许就像张柠汐说的,他实在是个怪人。
吃了这顿饭,路朝天就要离开这个偏僻荒凉的地方,踏上寻找机缘的前路,他的心中有些不舍,这很奇怪,因为他就连离开凌云宗时都没有这种感觉。
他想了想,大概是因为自己铸好了本心剑就会回到凌云宗,和阿洛沈锦年他们相聚,而离开这里,却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张老七这一家人。
他很喜欢这一家人,老实淳朴的张伯伯和李婶婶,倔强可爱、一心想要变成强者的柠汐姐,他们既平凡,又带着闪光点,就像天穹里无数星星中的某一颗,或许永远不会被人们特别关注,但它永远在发散着光芒。
饭后,离别,路朝天踏上了前路,他的手中没有了剑,却多了个包裹,里面是张老七两口子为他准备的干粮,有馒头,有煎饼,有豆子,还有一壶烧开过的热水。
张柠汐送他走了十里路,眼见已近黄昏才终于停下。
路朝天笑道,“柠汐姐,就送到这里吧,你快回去了,路上小心些。”
“嗯,你要保重。”张柠汐也笑了笑,嘴边露出个梨涡,明亮的眼里表情复杂。
“你也是,再见!”
“再见!”
张柠汐瞧着路朝天脸上干净爽朗的笑容以及他清澈明亮的眼神,咬着嘴唇挥挥手,目送他离去,直到他的人影已在晚霞中变成了看不见的黑点,才转身逆着冷风往家里走,一路上将青冈剑抱得死死的。
龙京城凡有十二县,以朝县最穷,大同县最富。
大同县位于龙京城的中心,经济繁荣,物产富饶,人口密集,在这里,光是大大小小的市集就有上百个,街道上车水马龙,摩肩接踵,可以看见各色各样的人物,仕者,商人,才子,无论是混哪一个圈子的人,都有机会一睹他们的风采。
此时正值阳春时节,温暖的阳光从天空中射下来,照在密集而宽敞的屋面上,那飞檐上的龙眼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就像是活的,街道也披上了一层明暖的光辉,空气里充满了带着香气的温度。
凡是这样繁华的地方,娱乐业都会很发达,明月夜是楚国最大的一家青楼,而它的总楼就在这里。
在明月夜,姑娘们的数量常年稳定在两百人左右,并不多,但却满足过数量上万的男人们,无论是什么样的姑娘在这里都可以找到,高的,瘦的,丰腴的,腿长的,皮肤白净的,脸蛋精致的,眼神勾魂的,说话好听的,会伺候人的,总而言之,不管什么品味的人,都绝不会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今日,明月夜照常营业,热闹非凡,站在门外便可以听见里面的一片嘈杂嬉笑声。
突然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被五六个年轻伙计从里面扛了出来,自门口斜向上在半空划了条抛物线,然后直端端坠落在大街中央。
那几个伙计中的一个一脸憎恶的朝他啐了一口,骂道,“畜生,没钱还敢来玩,你当这里是免费公厕啊!”
大街上的那人一头灰白色的头发狂乱的披散着,遮住了他的脸,使人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不过听声音他仿佛笑了笑,说道,“哈,这世道,没钱想尿尿都不行。”
伙计骂道,“想尿尿?回家爬你婆娘身上尿去吧,我干你娘!”说完这句话,人已挤入了明月夜里人头攒动的浪潮中。
那人叹了口气,又抱起怀里的深褐色酒葫芦,仰面朝嘴里咕噜噜的灌酒,这时才看得见他的面容:漆黑浓长的双眉,高挺笔直的鼻梁,厚厚的嘴唇,脸上的轮廓刚硬而清晰,肤色麦黄,看起来像是个中年人,然而眼角却有绽菊般的皱纹,此刻醉眼朦胧,微皱眉头,配上醒目的窜脸胡渣和他此刻慵懒的躺在街心的姿势,给人一种强烈的消弭颓废之感。
其中一些在街上路过的人们已经认出了他,有的摇头叹气,有的驻足指点,还有的则是见怪不怪的瞥了一眼,随即从他身上跨了过去。
最后几滴浊酒倒进他的嘴中,酒葫芦已经空了,他舔了舔葫芦口,吧唧几下,随后缓缓地从地上站了起来,举起双臂在阳光下伸了个懒腰,然后抬起醉步徐徐的向前迈去,很快被淹没在人潮中,变得极不显眼,与人无二。
曾几何时,他是整个大同县最负盛名的铸剑师,那时候他才三十岁,可以说是铸剑方面的天才,铸剑师本来并不多,所以他在附近很吃香,他记得在那一段时间里,自己的手中也同现在这样没有银子,但却根本用不着银子,无论想要什么,都一定有人送到他的手里,无论吃喝玩乐,都一定有人请客。
后来,他突然放弃了铸剑这个行当,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他也没有向别人解释过,准确来说,他是解释过的,但是别人没有相信。
现在,这一切对他而言已经不重要了,他已渐渐淡忘了昔日的辉煌,习惯了贫穷落魄的生活,他变了,每个人都会变的,没有人能够避免。
已是暮色苍茫,他离开市集,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他的家建筑在一片远离市集和人群的竹林中,那是一个小得只能住下一两个人的茅草屋,只有一个房间,没有厅堂和厨房,也没有厕所,实际上,只要不被人看见,任何地方都可以成为他的厕所,屋顶上的茅草早已被风掀去了一部分,就像脱发人的头顶,露出大大小小的地中海,让人忍不住怀疑这个屋子是不是会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