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冰晶莹剔透,竟然还可以看见桶底的木纹。
程处默抓了一把,光光滑滑的,根本抓不住,可那深透入骨的寒意,穿过肌肤却凉透心底。
“这就是神仙的手段呀!”
程处默傻傻的看着程璞,这他娘的是妖怪还真是个神仙。
小丫头倒是没什么,只是靠着桶,尽力享受着这难得的凉意。
少爷,本来就是无所不能的,这也没什么可惊奇的!
于是,酷暑的正午,一辆马车风驰电掣般的穿越了乡村,穿越了长安的东西两市,几乎是冲进了程国公府。
“孽子!”程咬金的脚,如八月晚风抖然而起,狠狠的亲了一下程处默的屁股。
“这冰那来的?”程咬金怒道。
孽畜呀!这么多冰得花多少钱,更草包的是竟然在墙边包了一圈。还真当老子的钱是大风刮来的。活该打死他呀,好久没打皮痒了,长得这么黑,黑就算了,还这么笨,那里有一点自己的影子。这该不是自己生的吧!,程咬金掐指算起了程处默出生的样子。
偷眼看了一下自己的老子,程处默嘿嘿傻笑起来。这爹,笨笨的,看个冰都看傻了,一些渣渣,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谁让自己有一个会点水成冰的本事呢!
“爹,别看了。这冰,我兄弟那多得很,要多少有多少,他可会点水成冰的本事!”
“点水成冰!当你老子傻是不是!”程咬金又一脚踢了程处默一个大马趴。
“爹!我说的是真的。这可是我亲眼所见,程兄弟还说这冰可不能吃,因为是无根水,没有魂,吃了会失魂的!”
很快,两匹马,一辆车风驰电掣般奔向了大明宫。
上书房,李世民头的大了。看着手舞足蹈的程咬金,简直是一种折磨。倒是那一地的冰,确实瞬间将上书房降低了好几度。冰确实是个好东西,可这点水成冰确不是个好事。世人愚昧,若有人以此鼓动人心,于大唐万害而无一利。
八卦是以传播的速度而分等级的,而娱乐贫乏的时代,能兼顾一个传播者,便也是一份心安理得的骄傲。
一人之口,尚信十分。千人之口,来之无由。
化水成冰那可是神仙才有的本事,程家那小子,定是神仙下凡,来拯救大唐万民于天下。
既然能化水成冰,那不是也可以点石成金。
这是天纵奇材,是万古不遇的奇迹。
神仙是让人可敬又可恨的,可敬是因为他高高在上,有着普通人无法理解的能力。可恨,是因为实力太过强大,强大到让人不知道该怎么样面对。
李世民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程处默记不清咒语,那手势也只记得七七八八。他是相信程处默的,这小子虽然笨点,不过从来都不会说假话。
神仙的手段,如果真有仙的本事,那世上是不是真的就存在神仙。若真有神仙,长生不老,万世大唐,是不是就有机会。
只是,若这是蒙骗世人的手段,那其心是不是可诛。一个人有这样的手段,那是不是就能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这样的人,是不是无论什么原因都留无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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