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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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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表扬稿 第四篇 许明显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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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值得骄傲,他太值得骄傲了。

    因为,他创建了一套村级管理新模式。

    为什么一个县若干个村,而大部分的村村还是那个村?根本的原因是管理机制的落后,村里就那么几个党员成立一个党支部,党支部就是党支部好多既不管党务更不管村务,村里选了那么个村委会,村委会和党支部老弄不清谁和谁是咋回事,一会村民自治了,一会加强党的领导了,几十年不变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谁又去根据市场经济和特色社会主义来改革村级的管理模式?

    许明显大胆地做了。

    改革多种情况下是逼出来的,俗话说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许明显领导的前社庄每一次跳跃也就是每一次改革,都是在路走得走不下去了时发生的,搞承包是再不搞就会饿死的前提下搞的,不然谁会去冒险?种棉花是在单纯种粮已无法解决温饱的前提下搞的,不然谁会做这种难?种菜呢?种了,可发展到只是种了却又过剩了,稀为贵变成多成泥了,再不想办法就要前功尽弃了,所以才有许明显的再次出手。“摸着石头过河”,他一次一次摸石头,一次一次地过河,这一次要过得河可是一条更宽更深的河,如果说当初只是被逼出来的“没有办法的办法”并没有认识其重要意义的话,现在,用“科学发展观”来重新认识便认识到了许明显所具有的价值。

    改革体制。村里的“两委”体制能改吗?多年沿袭下来的集体经济模式能改吗?农民的劳动归属能改吗?社会主义的农村政权设置能改吗?“什么能改不能改?什么主义不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不改黄瓜怎么卖出去?日子怎么富起来?前社庄怎么才发展?”许明显的胆大呀,他提出来“要搞农村经济的公司化经营”,1990年村里注册成立了新华实业总公司,作为党总支书记的他出任总经理,支书当总经理不是党员干部搞经商吗?党总支不就变成企业党组织了吗?经济和政治分得清吗?村里的党组织建设怎么搞?等等,一大堆问题提到许明显面前,他就采取“不争论”,你提你的,我干我的。接着他就开始动千古不变的农民概念,提出“让农民不再是农民”,把村里分成农业、工业、商业三大块,全面实行亦农、亦工、亦商,三大块,注册三个公司,成立三个党支部。三个党支部的书记由党总支的三个副书记担任,三个公司的经理由三个支部书记担任,原来的村委会只设在农业版块,承担着按上级设置的职能,与上对口,承包一些村务,既不是村企业分开,也不是村企合一,村委会就是村委会,企业就是企业。同时对全村村民进行了专业分工,农业公司那边主要是种植、养殖,也就是种菜的只管种菜,专业种菜,种出水平,种出科技,围绕着农业作文章;商业公司那边主要是搞经营,建市场,搞商业,也就是卖菜的只管卖菜;工业公司那边一是搞农产品的深加工,围绕着农业发展工业,比如黄瓜的深加工,包装等,二是招商引资兴办工业企业。随着公司运作进一步深入,后又向股份制上发展,公司成立了董事会,逐步完善了各自法人资质。

    以法治村,以德治村,是许明显创造村级管理新模式的又一创举,在寻求可持续发展之路的过程中,市场经济所体现的法治经济是越不过去的坎,专家们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哪么,市场经济怎么个法治经济?许明显虽然没有明确的概念,但在实践中却一步一步地去建立和完善。比如经济发展走公司化的问题其实就是法治经济的问题,只要公司化必然是法人资质,有了这个经营根基必须以法经营,不然就会受到市场法规的制裁。再比如,建成起江北第一蔬菜批发市场,就必然配套市场法治规则,工商管理、税务管理、行政管理等,哪一个方面也离不了法治。再比如,村务方面,在实行村民自治的前提下如何以法治村,比如村民直选村委会,“四个**”等都是有法可依的。从这几个方面对应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法治村是刚性的,有法可依带来的是以法办事,村里的事置于法下,哪个方面违了法也行不通,哪个人违了法也逃不脱。如果说许明显创造的以法治村的经验只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运作而成的话,如果说以法治村首先是法而后是遵照执行的话,那么,他创造的以德治村可就是“自主创新”的典范了。

    说起以德治村不能不说前社庄村最大的特点是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这个村2005年就被司法部等评定为“全国**法治示范村”,说到民事调解又不能不说许明显的老伴,她是村民事调解委员会的主任,她叫刘群芝,这可是个倍受人们颂扬的老太太,十里八乡,村里村外,上上下下没有不说她好的。许明显倡导的“和为贵”的“以德治村”思想让她诠译的丰富而生动。这么大的村,那么多的事,这么多的生意,那么多的利益,这么多的经营主体,那么多的经济纠纷,家庭矛盾、邻里矛盾、经济矛盾、生活矛盾等等,哪一个方调解不好都会出这问题那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有的发生群体事件吗?不是有的发生上访案件吗?刑事的、民事的不安定的因素时有发生。在前社庄这二十年既没发生过一起群体的也没发生过一起越级上访的,同时还没发生过刑事案件,就是民事方面的也没有出现过打官司上法院的。作者曾采访过刘群芝,也到这个村进行过深入的调查,写作并发表了“二十二年不懈怠矢志不渝做民调,化解纠纷上千起创建民调模范村,刘群芝:一生追求和为贵”的文章。现将文章转载于此,以代替更多的叙述。

    今年70岁的刘群芝,终生追求和为贵,自1986年担任冠县斜店乡前社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以来,二十二年不曾懈怠,先后成功调解各种纠纷千余起,使全村“刑事案件”和“民转刑”案件均为零,创建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法制示范村”,个人获得“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

    作者到此采访,村里的同志说她感冒发烧去村医务室打吊针去了,到了村医务室,医生说她一瓶水滴了半瓶就拔下针头搞民调去了。等了好半天,突然有人用三轮车推了个病号来,大家一看原来是民调主任刘群芝。听那个姓许的中年男子讲,他和老婆闹离婚,今天上午俩口子打架不知咋让刘主任知道了,刘主任赶到他们家,把正在打架的两人拉开,听他们各说各的理,吵这边,嚷那边,把气氛缓和下来,然后用她的和为贵理论直说的俩口口服心服,表示再也不闹离婚以后好好过日子,“俺俩口和好了,她却晕倒了。赶快送来医务室。看她对俺这么好,以后也不跟老婆闹了。”

    听说作者是来采访刘主任的,在场的人便纷纷诉说起她的感人事迹:

    俺村里许某与张盘村的张某、李某因合伙做生意赔了钱,账目上发生了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互相甚至想用武力解决。三方慕名找到刘主任,刘主任先后调解了十一次,历时两个多月,终于用和为贵说服了三方,使其握手言和。

    前一段,湖南长沙的一个姓李的货主租用村里姓许的车主的车去长沙运黄瓜,结果因路遇车祸延误了到货期限,将黄瓜送到半途又将黄瓜运回,给货主造成经济损失,许姓村民仗着是当地人,拒不赔偿。货主找到刘主任要求调解,她二话不说,当即应下,经过三天八次的调解,本村许姓村民不但赔礼道欠还赔偿了对方经济损失8500元。

    来到村委会,走进民调工作室,负责同志从档案橱里抱出来一堆卷宗,“刘主任做民调都有卷宗。”作者翻看,卷宗分有民事纠纷、交通事故、地界纠纷等若干项目。经统计,她先后调解大小纠纷1121件,其中本村纠纷703件,跨乡纠纷107件,跨县纠纷175件,跨省纠纷若干件。冠县司法局长王以军介绍,刘群芝所在的前社庄村及方圆5公里范围内的村庄,近十年来未发生过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未发生过一起‘民转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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