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连
就是来晓明帮我写的那封信起了作用,本来该复员了我又被下放到步兵连去当兵,我下的步兵连在这一次军改中已经被取消了,可那时候是个很厉害的部队,有个战友写了一部描写这支部队的书,名字就叫《钢铁团》,当年在这个钢铁团里可是吃了苦,受了锻炼,如今回想起来还不寒而栗。请看我写的一部分生活:野营拉练。
一
我是泡兵,她是天使。
我这个泡兵的绰号是她给起的,她那个天使的尊称是我在内心里叫的。
我为什么叫泡兵?叫这个泡不是火炮的炮而是水泡的泡的泡兵?是因为在野营拉练路上我的两只脚丫子上打满了泡在她为我穿泡时顺口叫起的。她说:“你看你这脚丫子上大泡、小泡加浓泡,真称得上个泡兵了。”
她之所以在我心中被称为天使原因有二,一是因为她像天使一样的美丽漂亮,像天上的仙女下凡一样来到我的面前,让我误认为她是天上派下来使者;二是因为她是一个医生,一个村里的赤脚医生,一个上山下乡的知青医生,医生被称为白衣天使,于是我也在心中把她称为天使了。所谓在心里就是只是在心中默默地喊而不说出声来。
这是她握我的脚之后发生的故事。
她的手握住了我的脚,开始给我穿泡。有的是水泡,有的是血泡,水泡流出来的是粘粘的水,血泡流出的是粉红色的血。
一根娘纳鞋底用的大针从镶绣着“红十字”的药箱里取出来,在蓝色火苗的酒精灯上烧过,再用酒精棉球擦拭过。然后,从药箱包裹中拽出一根和女人头发样长短粗细的马尾丝,在酒精中湿过,纫进那根大针的针鼻里。像捞地瓜似的从热水盆中把我浸泡透了的脚捞出来,用雪白的毛巾擦干,数数我脚上打的泡数,然后就从脚后跟那个最大的泡做起,大针从一端扎进去,从另一端抽出来,留一根两头冒一截的马尾丝儿,泡中的水或血便顺了那马尾丝儿流出来。针往泡中穿不觉疼,只觉凉丝丝的痒。虽然热水浸泡过,可那穿解放鞋行走了上百里路的脚仍还散发着臭味,随着热水盆里的热气飘进鼻孔里,嗅了,让人恶心。做完了左脚做右脚,我两只脚上大大小小共打了23个泡,十个水泡,十三个血泡,就是脚面上也被鞋梆子磨起了泡。大针纫着马尾丝一个个穿过,被穿过的泡两头各露一根马尾丝,23个水泡就露出46根马尾丝,那脚丫子简直就像长了毛的马尾巴了。她一边操作着大针纫着马尾丝穿扎,一边发着感慨问“这是咋弄的?”
咋弄的?野营拉练弄的。
一床军被叠成长方型的块儿,军被里面放上一个带有一套军装,一套衫衣,一块毛巾等要件的小包袱。把被子用背包带横三竖二捆扎起来,然后,后面掖上两双解放鞋,插上一把小铁锨,两则捆上一双毛皮鞋,顶上捆一块雨皮,雨皮里裹四斤半的米袋,最后,再把卷成筒状的皮大衣从上至两则三面捆定。把这样的背包背在身上后,左边挎一书包,书包里装牙具、毛主席语录、水杯等物件,右边挎着装满水的水壶,腰间扎着带有四棵手榴弹30发子弹的子弹袋,另加一杆七斤八两重的半自动步枪。就这些东西,足有80多斤重,背在身上随在队伍里行走。
足弓一压就压平了,被压平的脚底板踩在地面上就如同没了弹性的木板硬往硬上磕,行军不出10公里脚就肿了,肿了脚鞋子就变小了,变小的鞋子把变肥的脚夹在里面,脚踩下去像踩针尖样的疼。只要一觉着疼痛了脚上肯定就是打泡了,那泡先从主要部位上打,脚后跟和脚前掌在先,然后就是脚两则,最后是脚面。就怕磨破了,一旦磨破,那疼痛就像往伤口上撒盐。还怕重叠泡,一个大泡套一个小泡或几个小泡形成一个大泡,这种连环泡最容易感染,一感染就汇浓,浓血汇在一起,脚就成了破脚丫子,废了。
废不了,不允许废,铁的纪律不允许废,口号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二是自已不敢废,在行军路上掉了队没人管,部队往前走了,你掉队了,只有自己救自已。全连只有连长和指导员不背背包,他们的背包由炊事班负责,其他副连长、副指导员、排长和战士一样,除了手枪代替了半自动步枪轻省一点外,其他和战士一样的负重,谁来管你?
在握脚穿泡故事发生前我就是个掉队的,实在走不动了,除了双脚打满了泡,泡疼痛难忍之外,再就是胃疼,那种挖心一般的疼,实在支撑不住,胃疼就吃不下饭,吃不下饭就没劲,没劲一走路就犯晕,咬着牙跟着队伍走了一多半的路程,离宿营地还有三分之一的路程时,我晕倒在山间羊肠小道的路边,死了一样的躺在那儿,一动也不能动了。我瞪着茫然的眼睛看着青天,心里就想这下子完了,说不定来个野儿狼把我吃了,那就见不到爹,见不到娘,见不到我的那个月亮了。心想事成,这念头刚一闪过,从羊肠小道的旁边的草丛里钻出来一只儿狼,那样子和我们平时见的狼狗一个样,只是尾巴搭拉着,仰起头来冲着天那样直着嗓的叫,它闻寻着向我靠近,我吓得浑身哆嗦,当它嗅到我的脚时,我发疯的喊叫,同时本能地趴起来拾起一块石头朝它砸去,那石头砸着了它,它猛地往后跳一下,然后略做迟疑又向我闻寻过来,这时,我想到娘给我说的一句话“狗怕哈腰狼怕棍”顺便就操起身边一根树棍,你说这树棍是不是为我准备的?怎么好好的就有那么一根树棍呢?我抡起树棍朝狼挥舞,吓得狼连连后退。可当我一停止挥舞它就又向前闻寻,于是我又挥舞,正当我和狼如此僵持的时候,班长李步升赶来了,那个壮得像头牛样的已经28岁当了4年兵有老婆孩子连里最年长的班长李步升回来救了我,他挥动着双臂做出像类人猿一样的动作向狼进攻,愣把狼给打跑了。
他把我背回了宿营地。
宿营地在甘肃省岷山县莆麻公社赵家沟大队,是一个座落在半山腰里的一个村庄。我们班7个人宿营在姓赵的一家干打垒里,在我卸下背包,放置下枪支,整理好衣物,班长李步升令战士张胜利端来一盆热水对我说:“班副,你洗一洗,泡泡脚,躺下休息,为老乡扫院子,挑水,劈柴什么的你就别参加了。你们这城里兵呀,骨头软,皮肉嫩,身体虚,不担在乎,小二毛蛋子和我这老鸡巴家伙差远了。”我红着脸对班长说:“我拖班里的后腿了,作为班副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谢谢您对我的关照。”班长说:“说那客套话干嘛?老弟呀,这可是考验你的时候,如果在野营拉练路上入不了党,回去可就更不好入了。明白吧?咬咬牙,挺一挺,人这个玩艺,活得就是一口气。”我点着头回答:“会的会的。”
就在我把脚侵入热水盆泡的时候,她背着药箱从门外一闪就进来了,二话不说就蹲坐在我的热水盆前,伸手就握住了我的脚。
我惊讶地注视着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她。
第四十二章 步兵连 1 宿营地(1/2),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