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小姑娘这样可不乖哦,叔叔我一会可是会好好对你的,你还是好好的从了叔叔我吧。哈哈哈哈。”恶心的笑脸。
我理都不理他,在他冲过来之前使用闪烁。消失在他面前,叫他扑了个空。在他还在纳闷的时候,拣起了那把剑。
“坏叔叔,你说,我要是拿着这把剑在你的身上砍那么几剑会是什么样呢?我真是好奇啊,要不叔叔你帮我做做实验吧。”我拿起剑。看着剑身,对盗墓贼说。
“你…你怎么可能拿的起那把剑,而且还那轻松?”他被我拿起那把剑的事实给惊呆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我这样一个9岁不到的小女孩能拿的动那把剑,而且看上去那么轻松,随意。就像是一根树枝。
“哎呀呀,坏叔叔。你都敢拿走银眼魔女作为墓碑的武器,难道就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才能使用这种武器吗?”说着,我就把丹田内的妖力释放一部分出来,将眼睛和头发都恢复成大剑的模样。
“银眼、金发…你,你是大剑。”看到我的变身之后他一脸的恐惧,从刚刚的惊讶中回过神来,现在却陷入了恐惧。
“对了,你们,你不能对我怎么样,哈哈。你们有规定,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对普通人出手,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要是对我出手,就会被你的同伴消灭掉。”好象想起了那条不能对普通人出手的规定,一下子胆气就大了起来。跟刚才简直是判若两人。
“更正两点。第一,我并不是正式的大剑,我现在已经离开了组织。不归他们管理。第二,就算我是大剑,遇到这种事情,也是不会放过你的。你就死心吧,规定必定是规定,要不要遵守规定,却是由人来决定的。况且,你也说过,这里并没有其他人,我就是杀了你,也不会有人发现的。”
“不要,你不要杀我,我只是个普通人,那把剑是我拣到的。真的,你要相信我,不要杀我啊。”说着就想跪下来求饶。真是一个没有尊严的家伙,都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放过他么。真是天真。
一剑下去,就把他的头砍飞了起来。然后闪身躲过喷出来的鲜血。第一次杀人,没有任何的不适。没有书上说的慌张,想吐的感觉。很平常,没有任何的感觉,就象是杀了妖魔一样。很理所当然的感觉。看来是妖魔杀的多了,妖魔总是变成人的样子,现在杀人都没有感觉了。
看着地上的尸体,考虑了半天,还是决定处理一下的好。免得被组织发现,这种一刀断头的伤势,也只有大剑做的出来。要是被发现这附近有战士杀了人,肯定会来调查,这样我就麻烦了。把那颗头一脚踢飞,具体有多远,我也不是很清楚,总之我看见它飞了好远好远,才开始下落。抓起尸体的衣领,拖着走到了森林里树木密集,原理道路的一个地方。三两下用剑砍出了个坑,扔进去,在坑的两边踹了两脚,土自然就把尸体掩埋掉了。没有必要为这家伙把坟墓做的和大剑的一样仔细。这家伙本身就是个盗墓贼,死后能有坟墓都不错了。
处理完尸体的事情,我就提着大剑离开了那里。打算找个隐蔽的地方把大剑藏起来。一个小女孩,不管把这把大剑伪装成什么东西。都不合适,因为它的体积就在那放着,难道你看到一个小女孩拿着一个比自己还要大的东西,不会感觉到奇怪。
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了个好的储藏地点。我做人还真是失败啊。最后想了一个办法,找了一棵大树,那种树叉多的,找了棵明显的大树,跳到树上去。把剑插在一个树叉的分叉处。整个剑身都插了进去,就剩一个剑秉露在外面。不过有树叉挡着,没有特意上来查看的人,是不会发现了,以后就这么藏剑了,有树的地方,我就能藏剑。虽然有些对不起大树,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什么环保组织。而且这个世界上树多的是。
藏好剑,那这个地方的位置记好。天已经黑了,本来还想回到城里的蔷薇夫人那里去,她毕竟是一城之主,房子一顶很大,很漂亮。我到这个世界还没有见过什么高档的房子,住处。总是野外露宿,要么就是小地方的小旅店,最可恨的就是在组织的时候,组织给每个人配法的“标准间”,简直太简陋了。只好在这个森林里将就一晚上,我已经开始幻想明天到城里去,在蔷薇夫人那享受一番了。
第二天,我很早就起来了(作者:由于太激动,所以天没亮就爬起来了。)。准备了一下,很快就要去城里了,怎么老感觉自己像是土包子进城一样。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找了个地方马马乎乎洗了个澡,当然是在河里了。把自己的钱拿好,当城里去了先换身衣服,本来不觉得怎么样,可把衣服换下来之后洗完澡,都不敢穿了。勉强穿上之后,立刻进城,什么都不干也要先买套衣服换上。
到城门口的时候城门也是刚刚开,一群小商贩都在接受检查。看上去比昨天要仔细,估计是那个卖剑的家伙被发现后,蔷薇夫人下的命令吧。
进了城,发现很多的商店都是正在开门,好不容易找了一家卖衣服的商店,进去看了半天,发现自己并不会挑衣服。在前世衣着就非常的随便,到这边的几年里根本就没有好好的穿过衣服,况且我现在要穿的是小孩子的衣服,更是女孩子的衣服,无奈寻找半天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而商店老板也看到我虽然干净漂亮,衣着却非常的破烂,而且半天都没有挑中衣服,以为我没有钱。打算给我卖那种,论斤卖的破烂,结果被我用金条晃了晃,就带我去找最贵的衣服。在老板的精心挑选下。果然很不错。不负最贵之名。一身公主式的洋装。穿上去非常的麻烦,不过看在今天是要去拜访城主,就穿一天。心里发誓,以后绝对不再穿这么复杂的衣服。
换好了衣服,然后找了一间类似美容美发的地方,决定去把头发弄好。因为以前看电视,去有钱人家做客的女人都要打扮来打扮去,我虽然不想那么弄,但起码要把仪容仪表弄整洁,不然怎么对得起毛主席建立的新中国。由于不知道要弄什么发型,决定还是让老板帮我选,打算继续用钱砸倒她。为了以防万一,我甚至在没人地方先用妖力把头发增生到腰部,昨天还只是勉强能够披肩的。老板在帮我弄了半天,也没有选到满意的发型,总是在说我的头发真好之类没营养的话。最后无奈,配合我的公主裙,给我弄了个长长的卷发。
结果我的形象就成了在地球上非常经典的形象。女孩子小时候经常会有的公主形的洋娃娃。反正我是怎么看怎么怪异,只是不知道蔷薇夫人会怎么说,包裹无所谓了,我又不是专门给她看的,只是给她面子打扮一下,然后我就要在她那里混吃混喝,等吃饱喝足了再去训练我的战技。没吃饱喝足前,赶我都不走。
在坚定了我拜访蔷薇夫人的目的之后,我向一个巡逻卫兵迈出了小小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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